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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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篇一:企业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XXXXX公司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中心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中心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部是中心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心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第四条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中心财务部的科研专户,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科研项目经费具体包括: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

2、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2、我中心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中心的经费;3、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5、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6、其它经费。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第六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第二章 科研经费的使用第七条 科研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监督使用。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科研项目给定的计划限额内,合理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制度。第八条 科研经费记入中心财务部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后,负责项目执行的研发部按项目经费计划使用,

3、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九条 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第十条 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第十一条 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和专用软件等发生的费用。第十二条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第十三条 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

4、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第十四条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第十六条 工资及劳务费是指项目承担部门从项目经费中支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费用,以及支付给项目参与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第十七条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而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差旅费的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

5、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以及项目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第十九条 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第二十条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第二十一条 管理费是指负责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的管理费用,包括日常水、电、气、暖消耗费、科研及办公用房建筑物修缮费、专用设备仪器维修费、科技培训费、保险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等。第二十二条 不可预见费是指对技术复杂、研制周期长、难度大的科研项目,

6、在核定经费时针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而预先考虑的预备费用。第二十三条 在国家和中心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使用拥有自主权。即项目负责人签字、领导审批、财务处复核即可使用。第四章 预算第二十四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管理部门按照科研经费性质和科研经费管理渠道编报科研经费年度预算。第二十五条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包括项目研制时间、承担部门、总经费预算及其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及其资金。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列编年度预算。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和负责项目执行的研发部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和年度投资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

7、必要调整时,需由项目组负责人申请、领导审批、财务部复核后方可调整。第五章 决算第二十七条 科研经费实行决算报告制度。科研经费决算分为年度决算和项目决算。第二十八条 科研经费的年度决算按财务部部门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组上报年度部门决算时,投入超过500万元的科研项目,应说明科研经费的使用、结余等情况。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对项目组上报的年度决算进行审核,并在总决算后一周内内,将项目组决算批复有关部门。第三十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项目决算,报告研制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委托中介机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或检查。评

8、估或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二条 负责项目执行研发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抵拨和收受回扣。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第三十三条 对使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相关中介机构门应当依据项目委托单位相关制度,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和验收,并做出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上述规定若与任务下达(委托)单位管理办法不相符的,按任务下达(委托)单位的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 本办

9、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篇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试行)1.目的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依据国家制度有关规定,结合XX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审批与报销、经费的分配、经费的决算和结余经费的分配等管理内容,适用于公司研发课题管理制度内各类研发课题的经费管理。3.职责 由技术中心负责起草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公司下属各部门参与起草。 技术中心综合管理科(以下简称综合管理科)、财务中心财务部(以下简称财务部)是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共同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按照制度

10、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采用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由课题负责人在综合管理科和财务中心财务部的管理、监督下,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预算计划支配使用科研课题经费,不得超出预算或课题合同规定的开支范围。4.经费科研经费的主要有:(1)列入国家、部委、省厅等各类科技计划的课题经费;(2)国内外合作或委托研究的课题合同经费;(3)从上年销售收入中划拨3%的科研经费(高新技术企业的科研经费);(4)公司科研创新基金专项经费(企业内部课题科研经费);(5)其它经费。5.经费使用范围 课题负责人负责项目科研经费的预算和支出管理,须符合本制度规定经费使用范围的要求。 科研经费必须用于与研究课题直接有关的研究工作,按照财教

11、【20XX】434号文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

12、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会议费支出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8)出版/文献/信息

13、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9)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劳务费应当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10)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人员。除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之外,按照财教【20XX】428号文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以会

14、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与国家、省相关规定冲突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11)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直接费用应当纳入财务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

15、专用。间接费用是指承担部门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承担部门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绩效支出是指承担部门或课题负责人为了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间接费用除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之外,按照财教【20XX】434号文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执行,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算。间接费用的提取比例如下: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与国家、省相关规定冲突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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