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费用制度 篇一:工装发放制度 工作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周六、日可适当着休闲服,但要符合工作场合,不得穿奇装异服; 3、工作时间应保持面部整洁、干净,男士不得蓄须、剃光头,女士不得浓妆艳抹,指甲不得过长 4、员工对配发的工装需经常换洗,且有保管、修补的责任,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5、以公司名义外出会客或办理公司公务时,都应当穿公司配发的工装; 6、员工上班和外出业务,必须按规定统一佩戴公司工牌; 7、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装; 四、工装的定制及费用 1、办公室人员工装由公司根据季节统一安排定制,费用暂由公司垫付,在工装发放后满一年离职者费用由公司承担;满半年不满一年者个人承担50%;不满半年离职者个人承担100%; 2、不在工装定制时间段内入职的办公室人员,需自行购置同款工装,原则上价格不得超过公司统一定制工装总价的20%,工装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入职满半年后报销50%,满一年后报销50%;亦可由公司代为定做,费用暂由工资中扣除,报销时限和比例亦同。
3、车间工装则根据库存情况不定期补充,费用暂由公司垫付,在工装发放后满一年离职者费用由公司承担;满半年不满一年者个人承担50%;不满半年离职者个人承担100% 4、因公司原因离职的员工,工装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考核措施 1、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本制度; 2、工作时间着装不符合规定者,由部门负责人发现则罚款20元/次,由行政人事部发现则罚款30元/次;直接上级负有指导、监督下属员工穿工装的责任; 3、不准将工装借给本公司以外的人员,违者罚款50元/次 六、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2、本制度若有遗漏,则由行政人事部视情况予以补充 行政人事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九日 篇二:工装管理制度 篇三:20XX 工装费用及管理办法 工装管理办法 工装作为企业统一形象的体现,是建立企业整体形象及品牌的基础,公司总部各个部门员工上班时间须统一穿着工装为了规范工装的采购和领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工装由公司行政部门根据时令不同制订不同的采购标准,统一进行采购; 2、工装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由行政部门设立“低值易耗品—工装”台账进行管理,到期集中报废,职工只有使用权; 3、员工领用工装须缴纳(或当月薪金扣除)工装采购价50%做为工装使用保证金 4、公司员工的日常工作中要爱护工装,保证工装的整洁有形。
若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工装的不可修复性损伤,员工应照原采购价进行赔偿; 5、公司定期联系厂家把工装送去进行清洗、整理; 6、员工离职时工装处理: 由于工装属定制化产品,因此非本人外实用性不强,所以员工工作未满半年自动离职的须全额承担所领用工装的采购费用;员工满半年未满一年自动离职的扣除工装使用保证金;员工工作满一周年自动离职的服装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 销售部门置业顾问工装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2016年5月28日下发的工装管理办法,本次销售部门置业顾问的工装规定为: 1、员工领用工装须缴纳(或当月薪金扣除)工装采购价50%做为工装使用保证金 2、所有购买工装的员工(自购买日起)工作未满半年自动离职的须全额承担所领用工装的使用保证金;员工工作满半年(自购买日起)离职的服装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 行政部 20XX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