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广告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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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广告审批制度篇一: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葛口小学大型活动请示、审批制度为规范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安全预防机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结合我校实际,经校研究决定,制定大型活动请示、审批制度。一、学校大型活动的范畴学校大型集体活动是指:涉及学校(一个半以上)师生共同参加的校外集体活动;由师生 (五人以上)参加的各类庆典演出及其他各类社会活动。二、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审批程序具体审批程序。学校大型集体活动,有活动发起人、机构研究大型活动的可行性;认为本次大型活动确实可行后,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报学校签字盖章,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三

2、、具体制度1、各年级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大型的春游、郊游等活动。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确需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义务帮扶等活动,在有可靠的安全保卫措施的前提下,在学校校长批准,安全防范方案报学校备案的情况下,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3、在举行大型活动之前一月,由主办人向学校提交详细的活动申请表,其中要说明活动举办的时间、场地、参加人数,及活动具体宗旨等安全制度措施。活动结束后,由主办者交书面活动总结交学校存档(一式一份)。4、学校组织的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由校长写出申请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由一名校级领导主抓安全防范工作。5、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人

3、要处理及时,并及时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未及时上报或延误事故处理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篇二:校园宣传横幅审批及管理制度桂林旅专校园宣传横幅审批及管理制度为大力弘扬主旋律,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校园文化大型活动宣传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审批程序与要求如下:一、各系部、各学生组织校园文化活动用地须请负责领导或老师审批签字后到党委宣传部的审批后在指定位置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校园横幅宣传场地包括: 1号宿舍楼,3号宿舍楼,风雨篮球场、排球场、篮球场,其他地点一般不予批复。 二、组织者只能提前三天(三天以内)填报桂林旅专校园横幅宣传用地申请表,场地使用时间:1号宿舍

4、楼;3号宿舍楼;风雨篮球场、排球场、篮球场(最多可以悬挂7天,超出需再次申请)。其他时段一律不予批复;三、提交申请表的同时附活动实施方案。四、横幅宣传活动场地必须经由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基础部)共同审批后开展。凡未经以上部门批准,私自组织活动而出现意外事故者,要追究组织者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五、条幅悬挂规格1 学生公寓 1号 竖幅3号 横幅2 风雨篮球场 两个柱子之间 7*六 、横幅悬挂最多篇三: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学校宣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员工搞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内修素质,外塑形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

5、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党支部是学校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对校内广播、报纸、刊物等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2、宣传栏、展板、广播等宣传阵地由党支部统一协调管理。内容必须报党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宣传。3、禁止在校园内乱贴乱挂海报、广告、标语、横幅等宣传品。悬挂横幅、标语等,必须报党支部审查,在指定地点张贴悬挂。4、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演讲等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向党支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参加人数、报告人和负责人的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后方可进行。二、关于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以下简称外宣工作),促进外宣工作规范化

6、、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外宣工作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定。1、外宣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工作展开,通过全面、准确、生动的宣传报道,更好地展示和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学校知名度,增强学校师生员工凝聚力,为实现学校发展战略目标服务。2、外宣工作由党支部统一管理。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报道,经党支部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接待并安排专人陪同采访。3、鼓励全体教职工在校外新闻媒体上进行有助于提升学校整体形象的宣传报道工作,校内教职工或部门送往校外新闻媒体和网上宣传材料,必须经党支部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外宣稿件应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凡涉及学校保密事

7、项的,不得对外宣传报道。三、关于校园文化环境的管理规定为适应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环境综合治理的需要,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人文环境,特制订本规定。1、校园内的张贴物、横幅、标语、宣传栏、展板等宣传品(以下简称宣传品)的管理部门为党支部。需要在校内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的部门,必须报党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2、宣传品的内容要用语准确、用字规范、形式庄严,制作整洁、美观,数量适当,悬挂、张贴、摆放端正。3、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活动结束后,相关单位要及时拆除宣传品。四、关于校园广播的管理规定为加强校园广播的管理,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把校园广播建设成为一个

8、思想好、作风硬、素质好、能力强、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集体,特制定本规定。1、校园广播在团委的领导下,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鲜明的党性原则,坚持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当好学校党支部的喉舌和校内的宣传窗口。2、校园广播内容必须贴近师生员工生活,积极向上,编排合理。禁止制作、播出有违反于学校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对同学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造成误导的节目。3、每天拟播出稿件要提前送校团委负责同志阅审,及时修改,严把政治关、业务关,严禁出现政治错误,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和指导编审播出工作。4、校园广播的播音员要规范操作,保持机房的安静;要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熟悉稿件,流利播音;要按时播音,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积极进取;xx、播音员要加强配合,认真完成编播任务,播音完毕后,认真填写播音日志,所用稿件必须整理存档备查。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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