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分类(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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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行业标准农产品分类编制说明1 工作简况1.1 目的意义农产品分类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建立农产品标准体系、实施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的基础,是国家经济统计、国际贸易的重要前提。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种类繁多、用途多样。农产品的生产和管理涉及农业、粮食、林业、供销、轻工、商业、质检、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分段管理现状使之很难形成一个具有共识的产品分类标准。尽管涵盖国家主要产品的标准GB/T 7635.1-200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 第一部分:可运输产品中涉及到了农产品的类别,但只涵盖了部分农产品,且分散在不同的产品类别中。其产品的分类、名称亦不完全符合农业

2、生产、贸易的实际习惯,一些分类不便于实际使用,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需求。就国家层面的农业管理而言,农业标准体系建设经过八十年代的起步,九十年代的平稳推进,尤其是1999年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启动实施“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财政专项计划”以来,我国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得到了空前的快速发展。截止到2013年底,农业部已组织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8000多项,指导地方制定农业地方标准1万余项。面对如此庞大和种类复杂的农业行业标准体系,我国尚未形成权威的分类系统,各标委会、制标单位和使用单位之间对标准体系划分和范围界定缺乏共识。农产品分类方法众多,分类形式各异,分类原则、编码方法政出多门,

3、产品名称混乱无章,产品标准交叉重复等问题突出。由此,时常引发贸易统计中的诸多问题,甚至造成不合理的税务负担,影响农民和国家的利益。此外,多种农产品分类并存的现状还影响了农产品贸易统计及相关经济研究工作的效率和结果。鉴于此,制定适用于农业行业标准管理的农产品分类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此外,农产品作为农业标准化过程的最终产物,是综合农业标准化各项环节的载体,农产品自身的品质、安全性状况体现了农产品生产过程各环节中标准的适用性和标准化实施力度,农产品也是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最重要对象。因此,建立一个符合国情、涵盖国内绝大多数农产品的分类体系,制定相应的农产品分类标准,对于梳理农产品、摸

4、清农产品的家底、规范农产品名称和类别,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科学管控,对稳步推进农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2 任务来源农产品分类标准是根据农业部“2014年制(修)定农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要求,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国农科院质标所”)负责制定。为使该标准工作顺利进行并按时完成任务,项目负责单位专门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1.3 主要工作过程1.3.1标准编制工作组及分工项目负责单位(中国农科院质标所)组织了全国18个院所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按照农产品产业属性,编制工作组进一步分为:种植业产品、畜牧业产品、水产品三个标准起草小组。种植业产品起草小组包括

5、:中国水稻研究所、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中国热带作物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部食用菌质检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江苏省农业科学院食品质量安全与检测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麻类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甜菜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畜产品产品起草小组包括: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水产品起草小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员黄海水产研究所。

6、任务分工:中国农科院质标所负责项目任务的组织、协调,国内外资料收集整理分析,标准整体框架构建,实施项目研讨,汇总形成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汇总完成标准报批稿等;标准起草小组,根据编制工作组的统一部署分别负责完成种植、畜牧、水产相关产品的市场调研、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分类编码工作。1.3.2资料收集资料收集整理及调研:围绕标准分类编码的内容和标准适用范围,重点收集了以下几方面内容:(1)国际分类标准体系,包括:参考分类标准、派生分类标准、相关分类标准等。(2)农产品主要国际分类体系,包括:产品总分类、商品统一分类及编码系统、食品与饲料分类法典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农产品分类体系,包括:欧盟、美国、

7、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3)国内农产品分类体系及相关标准的实施情况,包括综合性产品分类体系、专门性农产品分类标准,产品标准和其他标准中包含的分类要素等100余项。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市场农产品流通状况的调研,走访了部分相关检测机构、生产、管理和科研单位,多次与专家座谈研讨目前我国农产品分类编码相关标准的使用情况,调研当前农产品分类编码的市场需求等。国内外农产品分类标准体系概况见附件1。1.3.3标准起草1.3.3.1编制农产品分类框架指南为有效推进起草工作进展,在对收集资料、市场调研信息进行充分整理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国内外分类编码的现状,项目负责单位起草了农产品分类框架指南,确定了分

8、类的原则与方法、分类代码和编码方法、分类的产品用途类型及对应代码、产品命名等初步框架。为使编制的产品分类标准与现行的GB/T 7635.1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可运输产品无缝衔接,农产品分类框架指南中还明确规定了本标准分类与GB/T 7635.1的对应关系。农产品分类框架指南的编制对标准起草小组的分类工作起到了有效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同时,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委托,2014年3月初,项目负责单位组织包括农业标准管理部门、各专业科研单位等共20余位专家,召开了“农产品分类”标准方案研讨会,对“农产品分类”标准方案(草案)进行研讨,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分类的主要原则及工作思路。1.

9、3.3.2 标准编制草案按照“统一分工统一”的标准编制工作程序,根据起草小组成员单位的专业领域分头进行相应产品分类起草工作。按照标准的核心内容(农产品分类与代码表)规定的要求,分别编写完成不同农产品的产品代码、用途代码、名称、其他名称(别名)、英文名、对应GB/T 7635.1代码、说明等标准内容草稿及相关农产品分类研究报告。即:“种植业产品分类标准(草案)和种植业产品分类研究报告”、“畜牧业产品分类标准(草案)和畜牧业产品分类研究报告”、“水产品分类标准(草案)和水产品分类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项目负责单位整理汇总了各起草小组的产品分类标准草稿和相关研究报告,编制形成了农产品分类标准(草案

10、)。随后(5月、6月)召开了“种植业产品分类标准草案研讨会”和“养殖业产品(畜牧业和水产品)分类标准草案研讨会”,会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各产品分类的主要框架。起草小组根据会议专家意见和建议对标准草案进行了新的调整、修改和完善。1.3.3.3 标准初稿农产品分类编码标准涉及领域广、影响面大,为使其更具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项目负责单位多次组织起草小组进行内部讨论交流,多次召开不同规模、不同作物(或不同领域)、不同方式的专家研讨、协商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分类标准。在对农产品分类标准(草案)进行了数次大幅度调整、修改和完善后,逐步对标准总体框架达成共识,明晰了不同产品分

11、类编码层次。项目负责单位根据起草小组参加单位的产品分类汇总形成了“种植业产品分类标准”(初稿)、“畜牧业产品分类标准(初稿)”和“水产品分类标准(初稿)”,并分别(10月、11月)召开了“种植业产品分类标准初稿研讨会”和“养殖业产品分类标准初稿研讨会”。对各类产品分类进行了逐一交流、讨论,专家对标准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项目负责单位组织起草小组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初稿再次分头进行修改。1.3.3.4 标准第1次征求意见稿农产品分类标准(初稿)几经修改完善后,项目负责单位组织起草小组召开标准统稿会,将起草小组成员单位各自完成的种植业产品分类、畜牧业产品分类和水产品分类内容进行再汇总、统合

12、。于2015年3月形成第1次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第1次标准征求意见稿取得的主要进展:(1)对标准统稿的形式、格式和方式达成了统一认识;(2)形成了标准第1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1.3.3.5 标准第2次征求意见稿2015年3月,项目负责单位召开“农产品分类标准(初稿)征求意见会”,以会议形式征求行业专家意见,参加征求意见会的专家包括:种植业专家30位、畜产业专家10位、水产业专家5位。整理汇总专家意见和建议共168条,包括:种植业132条、畜产品27条、水产品9条。起草小组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处理结果,对于未采纳的意见给予了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在此基础上,起草小组

13、完成了标准修改稿、编制说明以及专家意见汇总表,项目负责单位对农产品分类标准再次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标准第2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2015年4月下旬,项目负责单位重点针对标准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和行业专家召开了农产品分类标准(初稿)意见建议的会议,有20位专家参加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100余条。至此,在项目负责单位组织下,标准起草小组、行业专家等几经讨论协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多次修改标准征求意见稿文本,才形成了呈现在读者面前的农产品分类标准第2次征求意见稿。由于本项工作涵盖的农业领域面广,涉及农产品的种类繁多,尽管项目主持单位和参加单位对该农产品分类标准竭尽智慧之力,反复修改完善,但仍难免存

14、在失当不妥之处,敬请各方专家、领导继续支持农业标准工作,给予拨冗斧正。2 编写原则及主要技术内容依据2.1 标准编写原则2.1.1总体原则满足国家农产品发展与经济研究的需求;满足国家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贸易的发展需求;满足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溯源、认证等信息化管理的需求。2.1.2 协调一致性原则遵循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文件、强制性标准一致性的原则;遵循与国际、国内现行农产品分类标准协调一致性的原则;遵循制定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一致性的原则。2.1.3 编写原则遵循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7027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15、、GB/T 10113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及GB/T 20001.3标准化工作规则第3部分:信息分类编码所规定的要求;遵循内容编排完整、层次划分严谨、文字准确简明;遵循为未来农业发展提供框架。2.2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依据2.2.1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结构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类原则与方法、代码结构与编码方法、产品命名原则、与GB/T 7635.1的对应关系及农产品分类代码表等7个部分。主要技术内容:“农产品分类代码表”是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由:产品代码、用途代码、名称、其他名称(别名)、英文名、对应GB/T 7635.1代码和说明等7个参数构成。2.2.2 农产品分类体系的构建2.2.

16、2.1分类原则产品的分类,依不同领域、不同学科有不同的分类原则,也有各自不同的分类体系。依据本标准编制的总体原则及我国农产品分类的现状,确定农产品分类原则:a. 遵循分类体系架构稳定原则,分类按农产品的产业源、生物学属性、用途和加工因素作为分类的基本依据,同时兼顾传统的分类习惯; b. 遵循兼容性原则,以农产品主要特征属性进行分类,必要时综合考虑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特征属性进行分类;c. 遵循可扩延性原则,分类体系具有充分的扩展性,农产品类别以收容类目预留接口,分类代码以开放体系预留农产品扩展空间;d. 遵循实用性原则,分类代码具有唯一性,仅表示该产品在本分类体系中的位置和代号,不具有其他含义,产品的排列次序和层次适当考虑其重要性。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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