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红线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761352 上传时间:2019-06-16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7.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员工红线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员工红线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员工红线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员工红线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员工红线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员工红线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红线制度(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员工红线制度篇一:员工红线规定员工不良行为处罚红线第一条制定目的1. 为了使员工知晓公司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明白应该做与不该做的事,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沉淀企业文化,构建文明和谐企业。2.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质量体系文件的执行力度和严肃性,有效控制与杜绝因人为因素而导致不该发生的质量事故,提高产品质量,实现“零缺陷”的目标。第二条 红线的定义1违反公司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艺纪律等)的严重错误行为。2员工因缺乏责任心,人为造成质量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严重损失与影响,是公司所不能容忍的一种错误行为。第三条 有下列错误行为之一的,视为触及红线,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

2、理1故意的错误行为。如员工故意违反、擅自修改操作工艺参数,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2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或者有在同行业其他公司兼职的行为,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3弄虚作假的错误行为。隐瞒事实真相,统计数据弄虚作假。隐瞒真实身份,不用真实姓名,伪造学历等证件的。* 私自遗弃或藏匿,处理报废工件的。(*条款有三种处理方式:A罚款1000-3000元,B直接开除,C开除+处罚1000-3000元,具体处理方式,将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而定。)4不执行“三检”的错误行为。在工作过程中,对产品不自觉执行首检、自检、抽检制度的,并造成质量事故发生的。5不认真做好产品标识的错误行为。在工作中,

3、不认真加以区分、隔离合格品、不合格品(或待决品),“三品”混装在一起的,并导致质量事故发生的。6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和设备操作安全规定,留下安全隐患,或直接造成机械设备、贵重仪器仪表、量刃具、刀具等公司财产严重损失的。7代人打“考勤卡”的(包括被代人)或者伪造考勤记录的。8一个月内连续旷工满二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的。9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或者拒不执行公司作出的调动其岗位指令的。10在公司内外打架斗殴的,被公司知悉的。11利用电脑网络散布传播污秽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政治性内容的图片文字的。12没有经过公司监控部门的同意,私自调整公司监控系统设施的。13没有经过公司

4、网络同意私自下载或安装电脑软件、操作系统或者在公司电脑上私自设立网络服务的。14故意损坏、偷盗公司和他人财物的。15业务往来中行贿受贿的。16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17违反本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其情节相当于上述各条,可以按照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条 有下列错误行为之一的,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和黄牌警告,记大过处理并处以一定100-500元的罚款;第二次,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1低级的错误重复发生的错误行为。对于操作中的问题,经反复教育、整改,未能重视,重复发生的。2违反公司电脑管理使用规定的。(如利用公司电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不良行为的)。3无合理理由,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满三次的。4对提

5、合理化建议、有责任心的员工,冷言冷语,打击报复,挫伤员工积极性的。5野蛮搬运成品、半成品的错误行为。产品装筐和搬运,不执行规定,随意乱扔、乱丢,超(层)高、超量,无任何保护措施的。6违反产品报废程序,擅自报废不合格品与待决品的错误行为。7违反本公司其他制度规定,其情节上述各条相类似已经够黄牌警告处理的行为。第五条 罚则1. 发现一次处理一次,没有第二次。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不留情面。2. 视错误情节,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有相关规定的按照规定,没有相关规定的,赔偿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10005000元之间,特别严重的可以超出此范围。3. 任何一级干部,徇私枉法触及红线,一样严惩不贷。4. 在

6、特殊期间(如经济衰退或危机阶段),仍有人顶风违纪,人资部可从快从严处理。第六条 处理程序1员工触及上述红线的,由部门/车间填写“处罚单”,部门经理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由人力资源部作出处理决定。2干部触及上述红线的,由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处理。第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第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篇二:公司的红线管理办法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神东20XX19号关于下发神东煤炭集团红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神东煤炭集团红线管理办法已经公司一届五次职代会审议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神东煤炭集团20XX年1月13日神东煤炭集团红线管

7、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依法治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规定红线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因主观故意行为或因不尽职给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生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合同制员工及劳务派遣工。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四条 成立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主 任:董事长副主任: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成 员:董事长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安监局、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纪检监察部、工会工作部、外购煤管理办公室、通风管理部、治安保卫部、矿业服务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职 责:(一)负

8、责审定神东煤炭集团红线管理办法。(二)负责对公司员工触犯红线内容行为的确认及处置。红线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主要负责神东煤炭集团红线管理办法的草拟及修订;负责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本办法人员的举报,负责对事件的组织调查并向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汇报,执行委员会的处理决定。第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应对举报人信息保密。第三章 红线内容第六条 在生产过程中:(一)井下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超过2%,未撤人的。(二)携带烟火入井(坑)的(经批准的电气焊作业物品除外)。第七条 在工作中错付、多付资金,且无法追回,给公司造成经

9、济损失的。第八条 利用职务(工作)之便,贪污、挪用资金的。第九条 外购煤上煤过程中办理假票,伙同供煤单位及司机偷、换应入坑(场)煤炭的。第十条 在煤质采制化过程中更换煤样,篡改化验数据等弄虚作假的。第十一条 装车过程中,单储单装站点私自将自产煤与外购煤进行混装的。第十二条 在暗标工程招标中,向投标单位泄露标底的。第十三条 超越权限规定私自确定设计、施工单位的。 第十四条 在工程变更签证、工程盘点中,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第十五条 个人盗窃公司财物、伙同公司外部人员盗窃公司财物的。第十六条 为盗窃人员开脱罪名、干涉案件调查、欺上瞒下、私自处理盗窃案件的。第十七条 组织煽动闹事,影响公司正常

10、生产经营秩序的。第十八条 个人利用媒体发布有关公司的负面不实言论的。第十九条 组织、蛊惑员工发布不实言论,散布谣言,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第二十条 由于主观故意或者个人失职而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第四章 处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对触犯以上红线内容的,立即解除主要责任人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公司,公司不得再用。第二十二条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给予以上处罚外,还需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第二十三条 由于个人主观原因触犯法律判刑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因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刑法处罚的除外)。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神东煤炭集团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11、下发之日起执行。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20XX年1月13日印发篇三:公司十大红线员工不良行为处罚红线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使员工知晓公司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明白应该做与不该做的事,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沉淀企业文化,构建文明企业,特制定以下制度。第二条 红线的定义1、违反公司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严重错误行为。2、员工因缺乏责任心,人为造成损害公司形象,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是公司所不能容忍的一种错误行为。第三条 十大红线有下列错误行为之一的,视为触及红线,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如有其它损失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1、泄露公司客户信息,一经查实直接辞退。如已经获利,

12、将追求其法律责任。2、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或者有在同行业其他公司兼职的行为,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3、弄虚作假,对公司隐瞒客户情况而使公司在同客户合作过程中造成损失的行为。4、私自挪用公司业务回款的。5、连续旷工满三天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或者拒不执行公司作出的调动其岗位指令的。7、在公司内外打架斗殴的,被公司知悉的。8、利用电脑网络散布传播污秽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政治性内容的图片文字的。9、故意损坏、偷盗公司和他人财物的。10、业务往来中行贿受贿的。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或违反本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其情节相当于上述各条,可以按照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五条 罚则1、经查实直接处理。2、视错误情节,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有相关规定的按照规定,没有相关规定的,赔偿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10005000元之间,特别严重的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第六条 处理程序1、员工触及上述红线的,报行政部审核,由人力资源部作出处理决定。2、以上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