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差和休假请假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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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差和休假请假销假制度篇一:公司因公出差及请销假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因公出差及请销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总公司各类假期的规定、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员工人性化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因公出差管理:*分公司员工(含所有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所属的工作岗位去出差目的地消耗的时间及产生的费用管理。*分公司范围内因公出差包括:去北京(总公司)办公事、去其他项目部办公事、去公司或项目部驻地以外的地方学习或培训、因公

2、出差涉及的费用及补助:出行的差旅费、住宿费用第三条 请销假管理:*分公司执行员工(含所有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因私需要离开所属的工作岗位须向公司报告的制度。*分公司范围内的请假包括:事假、工伤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假、交友假、亲子假、敬老假、升学假、两地分居假、特别关爱假、军人传统假。第二章 因公出差的管理规定第四条 工作时间内需外出办理业务需临时请假,由外出(或请假)人员填写员工临时请假(因公外出)审批单(见附件1),找处室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办理业务,并报公司办公室留存备案。如果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完毕员工临时请假(外出)审批单签审手续,需提前短信告知处室领导并在

3、归岗24之内补齐相关手续,并报公司办公室留存备案,作为月底考勤统计的依据。第五条 因公出差交通工具的选择:(一)、公司处长、项目经理(含)以上人员原则上可乘坐特快或者动车组。(二)、公司副处长以下人员原则上课乘坐长途汽车或特快(含特快)以下列车。路途遥远的1000公里以上可乘坐动车组。(三)、外埠人员与家人团聚每两个月一次,假期六天,职工来往乘坐的汽车或列车车票,凭票报销。(四)、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各公司人员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公司总经理、书记乘坐飞机,需经总公司领导批准方可。申请表详见附件2:乘坐飞机申请表。(五)、如遇到飞机票打折,打折价格小于或

4、等于列车的价格时可以乘坐飞机。(六)紧急情况下办公出差差旅费:按照高铁二等座进行实报实销,出租车发票按照公司到车站距离进行报销。第六条 因公出差住宿选择:(一)、出差人员一般应住宿在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的宾馆饭店,出差人员按照标准如下:分公司经理级别300元/人/天;公司副经理级别250元/人/天;处长、项目经理级别200元/人/天;副处长、项目副经理(含)以下人员150元元/人/天。能够两个人住一间的按照一人报销。(二)、出差住宿费用凭发票报销,无住宿费用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第七条 出差补助范围: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50元/人/天。第八条 因公出差人员归

5、岗之后填写*分公司差旅费用报销核定表明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金额由办公室、书记审核之后交予公司财务处进行费用报销程序。详见附件3*分公司差旅费用报销核定表。第三章 请销假管理规定第八条 职工事假、工伤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期必须严格执行*总(20XX)2号总公司各类假期的规定。第九条 职工请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报告(审批)表(附件4),按审批权限经审核批准,在公司办公室办好手续方为有效。若不符合假期规定,职能部门有权拒绝办理有关手续。第十条 各类假期的待遇:按*总(20XX)1号总公司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探亲差旅费:探亲假执行6天/

6、两个月。差旅费报销按以下标准,实报实销,不得报销出租车发票。1、郑州区域:400元/次/两月;2、巩义区域:450元/次/俩月;3、运城区域:500元/次/两月。第十二条 外埠补助:执行关于提高外埠施工人员补助费的通知(*人【20XX】189号)文件规定;凡新来员工在见习期期间按50%进行发放;探亲假超过6天/两个月,外埠补助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减,每天扣减标准按外埠补助30天计算。第十三条 施工补助:执行总公司关于印发*总公司职工施工生活费补贴的通知(*人【20XX】35号)文件规定,按照天/月*9元/天=元/月;探亲假超过6天/两个月,施工补助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减,每天扣减标准按外埠补助30天计

7、算。第十四条 员工因病需要住院的(提供甲等医院住院相关手续),住院期间岗位工资按总公司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中病假有关规定。附件1:员工临时请假(含因公外出)审批单附件2:乘坐飞机申请表附件3:*分公司差旅费用报销核定表附件4:*总公司请假审批附件5:*总公司各类假期的规定附件6:*总公司员工人性化补充规定附件7:*总公司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节选)*总公司*分公司二一五年六月二十日附件1:员工临时请假(含因公外出)审批单(适用于机关、各项目部)篇二:职工请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职工日常考勤工作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假期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

8、法所称假期不包括全国年节、纪念日和公休日。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全体在职职工。第四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制度,严格考勤管理,确保职工请休假(出差)管理情况客观公正。第五条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按时出勤,认真履行职责。第二章假期第六条本所职工按规定享有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假期。第七条休假。在全面完成工作、生产任务,不另增加工作人员的前提下安排职工休假。(一)所级领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年度内工龄满年(含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学龄,以下同)的职工,每年可休假天;处级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工龄满年而不足年的职工,每年可休假天;其他职工,每年可休假天。(二)

9、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天。(四)当年享受休假的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时间不够的可以补足。(五)留学时间在三年以上、婚后在国外学习一年以上的公派出国研究生,其配偶可申请出国探亲个月,特殊情况批准延长的,不得超过个月。非公派的,探亲假不超过个月,批准延长的,不得超过个月。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包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第十二条因私出境。因私出境的在职职工,不得超过假期日(不可抗拒原因除外)。第十三条病假。职工因患病或受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医师诊断,按出具的病假书请病假

10、。第十四条事假。职工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的,视情况给一定时间的事假。全年事假不得超过天。当年未休假的应先请休假,再请事假。第十五条出差。职工因公出差,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确因工作需要需请假或延长时间外,不得无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三章请休假(出差)程序第十六条职工因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出差等原因无法上班,应事先按规定程序办理请休假(出差)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第十七条职工请休假(出差)基本程序:(一)本人填写请休假(出差)审批单;(二)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报经主管领导审批;(三)经批准的请休假(出差)审批单由人事劳

11、资处备案,职工所在部门归档;(四)职工所在部门按月填写考勤汇总表,报人事劳资处备案。第十八条职工请休假(出差)审批权限:(一)职工休假、请探亲假应经本部门、人事劳资处、主管领导逐级审批。(二)婚假、产假须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经所计生委审批。(三)丧假由职工所在部门审批。(四)职工请病假,应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部门职工由本部门审批;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审批。(五)职工请事假,部门职工天以下由部门自行审批,天以上经人事劳资处同意后,报所领导审批;部门负责人天及以下报主管领导审批,天以上报所长审批。(六)职工出差,部门职工由部门自行审批,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审批。第十九条职工请休假(出差)

12、期满后,必须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按原来报批程序办理销假(差)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第四章考勤及结果适用第二十条考勤包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内容,各部门应在每月日前汇总,公布考勤结果和原因,并将结果报送人事劳资处。第二十一条考勤结果将作为职工年度考核、奖惩、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之一。第二十二条职工请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按以下规定处理:(一)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岗位薪金不予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薪金照发。(二)探亲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

13、职务或技术等级工资加津贴)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往返路费,全部由职工自理。第二十三条职工请病假、事假按以下规定处理:(一)病假在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二)病假超过个月的,从第个月起,工作满年的,基本工资照发;工作不满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篇三:考勤管理及请销假制度考勤管理及请销假制度为切实加强单位效能建设,增强办公室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单位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严禁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炒股。二、严格遵守考勤打卡

14、签到制度。按照区城管局下发的作息时间签到、签退。未在规定时间签到或签退的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缺勤。具体工作由各科室负责组织。三、单位人员参加区内会议、培训、学习的,视同公务,原则上要求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签到的,应预先通过电话告知,并经科室负责人及单位领导批准。四、局管干部因公出差和因私外出请假制度。局管干部外出实行逐级报告审批原则,应事先以书面、当面或电话形式逐级向局领导报告,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同时,因公外出和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特殊情况需返回,应当及时返回。五、请假和销假制度。(一)病事假1、因病、因事请假均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去向,一天之内(含一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须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2、病假超过二个月以上按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一年事假期限一般掌握在8天以内。3、因病、因事均须预先请假,因故不能预先请假的,需及时通过电话告知,并于事后补填请假条。(二)休假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正式人员(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每年休假5天;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满21年及以上者休假15天。2、一年内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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