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线MBO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90761075 上传时间:2019-06-1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曲线MBO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曲线MBO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曲线MBO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曲线MBO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曲线MBO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曲线MBO》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曲线MBO(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曲线MBO(管理层收购)MBO的实质是官本位的私有化 2004年8月由于郎顾之争引发的国有资产大讨论,表现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经济发展的热情,同时也是普及科学发展观的大讨论。10月27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宣布:“在目前情况下,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企业不宜实施管理层收购并控股”。“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可以探索试行管理层收购或控股”。2005年4月14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正式公布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规定中称,禁止大型国企向管理层转让产权,但中小企业可探索。4月18日,郎咸平作出回应:“中国在法制化未完善前一切MBO都该停止”,“产权改革并非国企改革的决定因素”。这场争论仍然在继续

2、。这里,我们有必要搞清楚什么是MBO?国企改革是否就等于产权改革? (一)MBO还是ABO ManagementBuy-outs,简称MBO,自上世纪7080年代起流行于欧美国家,其主要动因是希望有效降低企业代理成本、优化公司治理结构。90年代初期,MBO在国外极盛而衰。在英文中,Management是经营者,Administrator是管理层,所以管理层收购实际上是把ManagementBuy-outs变成了AdministratorBuy-outs。实际上经营者并不等于管理层,只有在很小的企业中,个人才同时兼任经营者与管理者。企业达到一定的规模,经营者与管理层就有区别了。例如,私人公司中,

3、有合伙人,他们既是产权的所有者,同时也是经营者,被他们雇佣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称为管理层。所以,ManagementBuy-outs真正意义是合伙人之间的转让和收购,不是管理层收购。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 假如一个管家对主人说:“我为什么没有管好你财产,是因为财产不是我的,所有者缺位,把你的财产卖给我,越便宜越好,我一定能管得很好。这叫MBO,那么主人会答应吗?如果一个雇员对老板这样说,老板很可能炒他的鱿鱼,另请高明。道理很简单,财产是主人的,只有主人才有决定权。如果在一个私营企业里,高层管理人员对老板说:”由于我多年的努力,使企业的效率大大提高,所以你必须把财产分给我一部分。”老板会怎样做呢?可

4、能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办法,他对高管人员说,企业是我的,你是雇员,我已经给了很高的报酬,当初签合同时你也是同意的。我雇你来就是为了让我的企业发展的,如果你现在嫌报酬少,有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我给你增加报酬。一个是你另谋高就。 第二种办法,他对高管人员说,你可以入股,或者是用现金购买股份,或者是给你股份从工资中逐步扣除。但是卖给你多少股票,由我来决定。因为公司是我的。 无论采取什么办法,大家都不会指责老板,因为企业是老板的,他有权决定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付给雇员报酬。假如现在民营企业有高管人员向老板提要求,非要实行MBO,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样的雇员有点自不量力。实行不实行MBO,老板说了算,你不满意可

5、以炒老板的鱿鱼。也会有人说,有本事自己开公司呀!不管怎样说似乎都有道理。对于任何一个老板,在他的企业处在上升阶段时,没有特殊情况,他是不会把企业卖掉的。老板拿“大头”,也会有人说,这叫“按资分配”,或者叫做“按生产要素分配”。只要不违法,怎么说怎么有理。 (二)MBO的双重标准 某些经济学家宣扬对国企进行MBO,却从来不谈民企的MBO,是用双重标准看问题。 假如在民营企业中,老板会轻易赠送红股吗?除非在招聘时有事先的约定,老板答应给红股,不过这要从工资中扣除成本,或者老板改变经营方法,想赠送红股了。也就是说报酬是多样性的,采取哪种方法,老板说了算。这样说,大概不会有人有意见,因为老板是所有者,

6、只要他合法经营,采取什么方法付给员工报酬,采取什么方法激励员工,那是他自己的事,你最多也只能评论哪种方法更有利于这个老板的企业,但是你不能代替老板做决定。现在不少人在外资企业做雇员,甚至有高级管理人员,不少外企就是股份制公司,甚至是上市公司,究竟有几个高管人员对敢对外企老板说,在美国有MBO了,你必须按净产值,甚至低于净产值的价格让我收购买股票,否则我就不干了。在外资工作的高级雇员或高管人员有胆量提出这样的问题吗?大概内心中觉得能保住自己的职位就很不错了。不仅如此,就是在民营企业工作的高级雇员或高管人员也未必有几个人敢提出这样的问题,他也想保住自己高薪的职位。因为他们都清楚公司不是自己的,自己

7、说了不算。弄不好还会被炒鱿鱼。所以有心计的雇员想办法自己开公司。 为什么在国有控股公司中,特别是上市公司中,一些人要搞MBO呢?说白了,就是看到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巨大差价,于是就打着“所有者缺位”的旗号,要用净产值或低于净产值的价格搞收购,自己没有钱就想方设法去贷款,甚至用股票去抵押,老百姓称之为“空手套白狼”。为什么一些人那么热衷于MBO,因为算盘打得精,现在国有股、法人股不流通,不会永远不流通,假如有一天流通起来了,说不定会象内部职工股一样,大大地赚上一笔。在国际市场上股票是全流通的,想MBO吗?想收购吗?只有市场价格,这要冒很大风险。再说也没有哪一家效益很好的企业会压低价格实行MBO,除

8、非这家企业已经走下坡路了。所谓MBO只是一种例外。例如当企业出现负债比例奇高的情况时,管理层或许会选择此种方式;在美国公司进行大规模重组的20世纪80年代,MBO则往往是作为LBO的辅助手段采取杠杆收购的“金融资本家”,为了尽快榨取被收购公司的现金,来偿还其收购资金的负债,会选择一些运营能手作为伙伴,给予其相当比例的股份,以此提供高能激励。(选择MBO,还是职业经理制度?证券市场周刊2002年11月2日)现在,有人借口“所有者缺位”,大张旗鼓地“MBO”,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对国有控股公司进行MBO,而且有关MBO的信息披露却一直遮遮掩掩,特别是对于收购价格的定价依据、巨额资金来源、后续计划等核心

9、内容拒不披露,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不是看中了贱卖国有股的最后一桶金了吗? (三)MBO是为谁谋利益?张文魁同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的观点是:“西方职业经理人在管理企业时得到的是市场化高薪,大企业CEO几千万美元的年收入是寻常事,而且还有很大部分来自于股权激励。而中国国企高管的薪酬长期以来的确是计划经济下的薪酬、是平均主义原则下的薪酬。因此,在国企改制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一些贡献较大的国企高管给予优惠性的购股计划是合理的。”。(张文魁谈国企改革:方向不会变 制度决定后发市场报2004年10月09日) 这种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 第一,改革开放20多年了,所谓平均主义大锅饭的

10、分配形式早已打破,特别是近10年来,企业的高管人员工资成倍地高于职工。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所以用“计划经济下的薪酬、是平均主义”来为“贡献较大的国企高管给予优惠性的购股计划”进行“合理的”辩护是站不住脚的。 第二,国企的广大员工也有较大的贡献,为什么他们就不可收购企业?还有广大农民为国有经济的发展贡献了“剪刀差”,为什么不考虑他们的利益。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既然,作国有企业的干部,就要做好工作。如果想发大财,可以自己办企业。为什么一定要MBO?民营企业的管理人员也是拿工资的,他能对老板说:我贡献大,我要优惠地收购你的企业?这可能吗? 第三,“西方职业经理人在管理企业时得到的是市场化高薪,大企

11、业CEO几千万美元的年收入是寻常事,而且还有很大部分来自于股权激励。”但是西方的员工工资也很高,也有股权激励。虽然员工与CEO的薪金差距很大。总体来说,都比中国的高管和员工要高。所以薪金因国而异,这也不能成为“对一些贡献较大的国企高管给予优惠性的购股计划是合理的。”因为MBO在西方已经过时了,而且在西方,MBO是对那些效率很差的企业,现在还没有看到西方那些优秀的大企业实行MBO,因为大股东不愿意,公众股东也不会同意。我们请宣扬MBO的经济学家们举出一个例子,说明西方效率好的企业是怎么样实行的MBO?难道通用电器的CEO贡献大,CEO就可以对公司实行MBO吗? 第四,提高国企老总的报酬,广大群众

12、没有意见,只要能为企业发展做工作,大家是心明眼亮的。但是,在现实中,我们看到的却是一些企业效益很差的企业实行MBO,那么请问:高管的贡献在哪?有什么理由要“优惠”呢? 第五,张文魁绕来绕去地说:“对一些贡献较大的国企高管给予优惠性的购股计划是合理的。”请想一想,这样的“优惠”意味着什么呢?国有资产能卖出好价钱吗?如果所谓的“优惠性的购股计划”与市场公开出售的价格相同,那就不能叫做“优惠”,哪个收购者会认同市场价?如果认同市场价,他就不需要“优惠”了。所以“对一些贡献较大的国企高管给予优惠性的购股计划是合理的”,就会导致国有资产的价格下降,就会损害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全体人民的利益。那么请问:张文魁

13、同志强调的“只要实行公开性、竞争性的国资交易程序,国资流失是可以有效避免的”,又如何实现呢?又如何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呢? 由此可见,张文魁的“对一些贡献较大的国企高管给予优惠性的购股计划是合理的”与“实行公开性、竞争性的国资交易程序”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实行公开性、竞争性”意味着参与者平等,不会优惠任何人,有“优惠”就不平等,这就会导致“特权”。 (四)对国企进行MBO的实质是官本位 某些经济学家强调管理层的贡献,认为管理层应该持大股,却忘记广大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实际上是宣扬“官本位”思想,导致MBO的暗箱操作。 2004年11月至今年3月南方周末、经济观察报、财经时报、上海青年报上海证券报陆

14、续刊登文章,对某集团公司(张裕集团)的曲线MBO提出疑问,我们看到: 这个集团的发言人在声明中证实,职工和管理层持股的结构分五个档次:普通职工出资5.3万元,车间主任和办事处主任级约22万元,分厂副职约56万元,分厂正职约80万元,公司副总级约600-800万元,主要领导约2000-3000万元。在出资过程中,5.3万元级和22万元级均缴全款认购,56万元级和80万元级的缴50%,其余50%由中诚信提供融资,600万元以上的则只需缴10%,其余90%由中诚信托提供融资。(上海青年报2005年3月5日) 根据报刊的报道,我们可以看出: 这个集团的曲线MBO,也被报刊称为EMBO,实际上是把全民所

15、有制企业变成了官企,按照等级制进行分配,利益最大化的是少数人。主导这次“改制”的是烟台国资委。如果认为少数高管对企业贡献,用什么标准来衡量?如何确定广大职工的贡献?这个企业有较长的历史,那么已经退休的职工和原来的领导的贡献怎样计算?为什么原来的领导不能参与?为什么退休职工不能参与?为什么三六九等,高层领导中,56万元级和80万元级的缴50%,其余50%由中诚信提供融资,600万元以上的则只需缴10%,其余90%由中诚信托提供融资?这是不是明显的官本位? 上述情况,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成“官企”,再变成MBO的过程。 (五)恢复全民所有制的概念 所谓“国有资产”按照宪法应该叫“全民所有制”、

16、“公有制”,邓小平文选中也是这样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中第六条明确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宪法第七条指出,“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九条指出,“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十二条指出,“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