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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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救助制度篇一:城乡城乡一、救助对象1、城市低保户; 2、农村低保户; 3、农村五保户;4、百岁老人;5、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对象二、救助类别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慈善部门救助)三、救助标准(住院救助)1、在乡镇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按救助基数的100%救助;城乡低保户、百岁老人按救助基数的65%救助;2、在区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按救助基数的100%救助;城乡低保户及百岁老人按救助基数的60%救助;3、在市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按救助基数的90%救助;

2、城乡低保户及百岁老人按救助基数的55%救助;4、在市以上医院或市外医院的救助标准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按救助基数的80%救助;城乡低保户及百岁老人按救助基数的20%救助;5、未参合参保的救助对象,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均救助基数的15%救助,但一个年度内最高救助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6、参合参保的救助对象一个年度内最高救助金额不得超5000元。四、办理程序救助对象需要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凭住院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薄、城乡低保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或百岁老人补助金额额领取证)办理入院手续,并将证件复印件留存。同时救助对象到所属乡镇(办事处)民政办(社会救助站)开具住院救助认可书,在区以上定

3、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住院救助认可书需到区社会救助局备案和确认,救助对象出院结算时须将住院救助认可书交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在扣除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计算出医疗救助金额和个人缴纳部分,一次性为住院病人结清医疗费用。五、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对象。(二)、救助病种1、儿童先天性心脏病2、儿童白血病3、妇女宫颈癌、乳腺癌4、终末期肾病(限透析)5、重性精神病6、人体器官移植7、急性心肌梗死8、结肠癌9、直肠癌10、脑瘫(三)、办理程序1、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 农村参合救助对象,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

4、户口本)、合作医疗卡和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向区合管办提出申请,同时填写湖南省农村参合儿童重大疾病救治审批表。经区合管办审批和区社会救助局审批备案后,符合条件的批准转诊至定点救治医院进行复审、诊断和治疗。住院治疗费用先由定点医院全额垫付,再由区合管办按规定的费用结算标准予以结算。区合管办按月将救治患儿转诊审批及给用结算手续提交区社会救助局,经审核后按照医疗救助分摊支付标准,拨还区合管办。城镇参保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先由患儿家庭先行垫付,出院后先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后,再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低保领取证(五保供养证)、医保卡和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病

5、历资料,到所属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机构填写零陵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审批表报区社会救助局按规定实行医疗救助。2、妇女宫颈癌、乳腺癌、 终末期肾病(限透析)、重性精神病、人体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死、结肠癌、 直肠癌、 脑瘫 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先由患者家庭先行垫付,出院后先到医保中心或合管办按规定报销后,再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低保领取证(五保供养证)、医保卡和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到所属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机构填写零陵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审批表,报区社会救助局按规定实行医疗救助。3、己享受本文件规定政策的救助对象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民政部门的住院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

6、救助。篇二:三无病人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无”病人及流程“三无”病人的存在是当前社会的普遍现象,解决好“三无”病人的医疗求助问题是公立医院的基本职能,此类病人多数为病情严重,需立即进行救治。医疗紧急救治有利于给这些特殊人群提供有效的救助途径,为有利于医疗机构正常地开展救助活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完善 “三无”患者医疗救助保障机制制度,现就医院“三无”病人救治有关问题及流程规定如下:1.“三无”病人的界定“三无”患者包括以下几类人员:无钱、无家属、无证件人员,这类患者多数为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以及外来人员;无法定监护人、无经济、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

7、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友供养、又无法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等无钱甚至无法确认病人的身份及住址者。2.收治“三无”病人的交通事故受伤的病人;“110”、派出所送来的伤病员;还有一类是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被医院收治的需要急救的病人。其中包括一些由于自杀、醉酒或者打架受伤的病人。这些病人既无家属、无法定监护人、无经济、无家可归的人,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友供养、又无法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等,多数病人为病情严重,需立即进行救治。3.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业务副院长和分管后勤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主

8、任、护理部主任、药械科主任、办公室主任、财务科主任、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和医技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救治“三无”病人工作小组,负责“三无”病人的医疗救治、生活护理和经费落实工作。4.医院院前急救人员和各科室无条件接受“三无”患者,并给予适当诊治,保障“三无”患者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需抢救者必须积极抢救,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病人。5.“三无”患者来院后,实行首接负责制,接诊的医务人员要积极采集第一手信息并作好记录,将病情立刻报告科室负责人,需住院治疗者要报告医务科、医院总值班,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医教科主任协助办理住院手续,科室主任、护士长要配合院方做好“三无”患者的收治和管理工

9、作,收治科室应根据病人的情况进行基础检查及治疗,治疗费用由医院及相应科室各承担一半,如患者确需贵重检查及治疗需请示医教科或业务副院长同意后实施,经核实凡是超常规检查及用药者,所产生费用由经治医生及所属科室自负。6.生活不能自理的“三无”患者,由后勤科和物业管理部门配合雇佣护理人员,实行专人管理。7.病情危重的“三无”患者,需要立即进行有创操作、检查、手术等需要病人和家属签字的,由科室负责人代签,采用先抢救治疗后结算的方式。8.医务人员在对“三无” 病人积极实行救治的同时,接诊科会同相关科室调查了解病员的基本信息,如身份、通讯联系、家庭住址、肇事车主及交通事故处理单位、基本病情等,并将基本信息向

10、医院总值班和有关部门报告,寻求有关部门的法律、经济援助及善后处理。9.救治无效后死亡的“三无”患者,尸体暂时存放太平间。由医院总值班和保卫科联系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10.达到出院标准的“三无”住院病人,科室负责人要报告医务科或业务院长,由科室和医院总值班积极与民政救助站联系商议“三无”人员遣送等事宜。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无”患者,各种知情同意书,病危通知书必须由其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收科室主任负责人代签并报医教科备案。办理弃婴、弃童流程医院发现弃婴、弃童填写弃婴、弃童审批表三份(送医院院办、治安大队、派出所存档)拾获人询问笔录,知情人情况等三无人员死亡处理流程篇三

11、:中国中国目录一定义. 3二意义. 3三.中国现状 . 3四中国农村的主要问题 . 41.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不足, 成为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的制约因素 . 4五建议及措施 . 6一定义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对社会和个人突发的不可承担的疾病风险进行救助的医疗体系, 主要面对社会困难人群和因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人群中的患病人员以及由于家庭收入不能承担庞大的医疗开支而陷入困境的居民提供医疗服务的制度, 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二意义1.通过完善的,可以有效地预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据调查,在我国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大约占1/3甚至更多。由此可见,完善的医疗救助体系可以有力的促进社会脱贫工作,

12、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2.可以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提高人均寿命。3.完善的医疗救助体系可以有力的促进社会稳定。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救助体系有助于缓解这一现象。另外,如果有大量无钱医病的情况存在,本身也是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的不稳定因素。4.有利于保障人权。,医疗救助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贫困公民在患病时应获得医疗救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属基本生存权范畴。生存权就是人和生命安全和生活保障的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是享受其他人权的前提。5.从社会保障构架来看,实施医疗救助是完善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乃至社会保障制度的迫切要求。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个人储

13、蓄积累六大部分组成。社会救济系政府以资金或实物对贫困者进行救济;社会互助则是在政府倡导下,依靠社会力量对贫困者进行资金、物质和精神、法律、医疗等各个方面的帮助,使他们摆脱困境。这两个保障项目合起来,就是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三.中国现状1.中国医疗救助对象我国城乡的救助对象主要是侧重于低保户、特困户中的大病患者。因为低保户和特困户中的大病患者不仅面临看病难问题, 也同时遭受看病贵问题的困扰, 所以这类群体面临的因病致贫风险也最高。在民政部20XX 年发布的关于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了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为“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以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但是在实际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地方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通常是以政府定期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主要依据来确定救助对象2.中国医疗救助主体医疗救助本来是由民政部门主管,但现实中存在无人主管或多头主管的情况,使求助者不知1引自英国、美国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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