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陪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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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患者陪检制度篇一:医院患者陪检制度医院患者陪检制度门急诊或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进行相关医技检查或特殊检查时,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安排医护人员陪检。为防范和处理病人在途中或检查时发生意外,保证医疗护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医护人员应按照医嘱认真核对病人的姓名、床号、年龄、诊断、检查项目等信息,并通知病人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准确告知病人检查前特殊准备的内容和注意事项。2. 对门诊危重病人及行动不便的病人,服务中心护理人员陪送就诊、检查和治疗。3、对急诊危重病人,收入院过程中须由医生或服务中心护士陪送。4、住院危重病人离科检查、治疗及转诊过程中,必须有经治医生全程陪同。5、携带静脉输液的住院患

2、者到检查科室检查时,必须有护理人员全程陪同。6、在陪同病人做检查的过程中,应根据病情、身体状况采取适宜的陪送方法(平车、轮椅等),并保证病人的安全和舒适。7、住院患者出院时由各科责任护士陪送到电梯口。8、陪检系统:门诊危重及行动不便病人 服务中心护士陪检急诊及收入院危重病人 接诊医生或服务中心护士陪送 住院危重病人离科检查治疗、转诊 本科经治医生全程陪同携带静脉输液的住院患者离科室检查治疗、转诊 本科室护士全程陪同住院患者出院 责任护士陪送到电梯口篇二:济宁市医院门急诊、关于印发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的通知各科室:为避免门急诊、住院患者在进行相关医技检查或特殊检查时发生意外,保障医疗安全,

3、防范医疗纠纷,经研究,制定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望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实施。二一一年十月九日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为确保来我院就诊病人的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对危重、疑难复杂病人实行陪检制度。规定如下:一、陪检范围和人员当门急诊或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进行相关医技检查或特殊检查时,医疗组医师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安排人员是否需要陪检。陪检人员由科主任、住院总、护士长或值班医生指定。陪检医护人员应按照医嘱认真核对病人的姓名、床号、年龄、诊断、检查项目等信息,并通知病人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准确告知病人检查前特殊准备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二、陪检医务人员要抓好三关1、检查前:对门急诊患者应

4、根据病情、行为能力决定是否需要陪检,对危、重及行动不便病人必须陪检;对住院病人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者,均必须陪检。陪检人员要了解病人病情、检查前的准备、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签字情况等,根据病人的病情、身体状况采取适宜的陪送方法,必要时随带急救物品。途中,陪检人员应注意病人的适当体位,严密观察病情,注意道路、车辆、搬运器材的搬运方法和速度。住院危重病人离科检查、治疗过程中,必须有经治医生全程陪同。携带静脉输液的住院患者离科检查、治疗过程中,必须有护理人员全程陪同。2、检查中:陪检人员和医技科室人员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一旦发生病情变化,应暂停检查,立即就地进行现场抢救,同时报告送检科主任和相关科室协助

5、抢救。3、检查后:陪检人员及时将检查时有无发生特殊情况向首诊医师或上级医师汇报,向患者交代检查后的注意事项,及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特殊情况。陪检途中或检查中,发生意外情况时,在场人员应即刻展开紧急救治并通知急诊科医务人员,立即携带急救物品到场抢救。医技科室中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者,均应掌握心肺复苏技术。陪检人员:门急诊陪检人员由急诊科陪检人员担任,住院部陪检人员由经治医疗组医护人员担任。三、各科室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对未按规定派陪检人员的扣科室医疗质量分5分;对未按规定派陪检人员或陪检人员未按规定陪检出现纠纷事故,意外伤害情况的。按照 医疗纠纷处罚暂行办法(院字【20XX】1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

6、0XX-10-10篇三:门诊及住院病人陪检制度门诊及住院病人陪检制度为认真执行“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给病人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防范行辅助检查过程中意外情况的发生,真正做到个性化服务,让病人满意,结合当前实际,制定东港医院门诊及住院病人陪检制度。一、陪检病人门(急)诊的接诊医师及住院病人的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思想状况、行为能力等决定是否需要陪检。对危、急、重及行为不便的所有病人和意外风险较大、有合并症的住院病人均需陪检。二、陪检人员及陪检准备主管医师做出陪检决定后,要向病人讲明陪检的必要性及相关措施,安排本院医务人员1-2人全程陪检。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分别安排主管医

7、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服务护士及便民服务队人员陪检。陪检人员要了解病人的病情、检查前准备、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签字情况。对住院危重病人,其主管医师需携带必要的抢救药品全程陪同。急诊危重病人收入院过程中须由医生或护士陪送并交接。实施全麻手术的病人,术后须由麻醉医师(手术医师、手术室护士)护送至病房并交接。三、陪检中意外情况的处理陪检人员要对病人高度负责、认真细心,努力防范意外情况的发生。一旦出现意外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治措施,对需抢救者立即就地急救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尽快到达现场予以协助,对病情复杂者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或主管医师)汇报,明确处理方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尽快缩短检查时间。四、陪检结束后陪检人员需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陪检过程中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处理措施和目前状况,做好口头及书面交接。五、奖惩办法1、对方法得当、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科室及工作人员,医院将根据考评结果年底予以表彰奖励。2、对需安排陪检而未安排陪检的医师给予警告、罚款(100-300元)处罚,对造成后果的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负领导责任。3、陪检人员于陪检过程中擅离岗位、玩忽职守的给予通报批评、罚款300元,对造成后果的除承担全部责任外,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责任能力的陪检人员(如实习医师),其责任由有责任能力的上级医务人员承担。六、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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