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工伤制度产生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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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同工伤制度产生背景篇一:认定工伤与视同工伤【认定工伤与视同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

2、经抢救 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 革命伤残 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得认定为 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程序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学习行政处罚程序的意义在于: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处罚的,该处罚决定无效。 听证程序是指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适用的一 种特殊程 序。适用听证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吊销营业许可、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责令停产停业(包括停业整顿性质的,责令在规定期限内不得

3、承接新的业务);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大额罚款。对于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 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20XX(6)-10行政机关作出( )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A警告 nB. 开除nC责令停产 停业 D. 撤职处 分 【答案】C20XX(10)-55 甲施工企业违反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拟对其作 出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甲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B即使甲不要求听证,为保证处罚决定的公正性,行政机关 也应该组 织听证C因

4、为处罚关系甲切身利益,甲法定代表人应该自己参加听 证,而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听证D甲应当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答案】A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不适用建筑法的工程】1、抢险救灾2、临时建筑3、农民自建低层住宅【适用建筑法但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1、投资额篇二: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Anquan guanli zhiduxx:审核:批准:安全管理制度锦宁铝镁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 总则 为加强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做好工伤事故的报告、分析、统计、处理、以及迅速采取预防措施等工作,促进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进一步控制轻伤,遏制重特大伤亡事故,根据国家

5、、自治区、中卫市工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杜绝有法不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凡是员工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工作有关的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均属报告、分析、统计范围。 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四不放过”的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级管理的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工伤事故管理职责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国家、地方规定向全体员工宣传贯彻工伤保险知识等。 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

6、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工伤事故管理小组负责工伤事故的对外申报、工伤认定。 公司领导、综合办公室、生产部、工伤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组织成立工伤事故管理小组,负责工伤员工医务劳动、停工留薪期的确定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工伤事故管理小组由生产部牵头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具体成员。 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综合办公室负责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报销工伤医疗费用、经办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停工留薪期的提出、核定给付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伤待遇、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相应的待遇。 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制度、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正式告知工伤员工或其直系亲

7、属。 公司生产部对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工伤事故的定义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具体就是在企业生产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区域内,在生产过程中,在生产时间内,在生产岗位上,与生产直接相关的伤亡事故;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害物质在短期内大量侵入人体,使职工工作立即中断并需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或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都算因工伤亡事故。 工伤认定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

8、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情形,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条例执行。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醉酒导致伤亡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5、工伤事故的分类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及事故严重程度划分为: 轻伤事故,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程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

9、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员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包括一个工作日),计算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但够不上重伤者。 重伤事故,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拌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 重伤进行伤残确认,经医生诊断负伤者的残疾部位或伤害程度。 死亡事故,死亡是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或负伤后在30天以内死亡的事故。分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工日。 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 特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包括发生事故以后30日因事故而延长的均计入(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 6、人身伤亡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班负责人,当班负责人直接或者逐级报告 车间、部门领导,车间、部门领导在当日(或当班)下班前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生产部。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部门(单位)必须在3日内将员工受到事故伤害报告表报生产部。生产根据员工受到事故伤害报告表,对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做出处理意见。 7、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篇三:工伤事故及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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