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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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务工作制度篇一:考务管理岗位职责考务管理岗位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与学院有关考试的规章、制度,负责做好各种省级、国家级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二、做好考场安排及监考人员的配备。加强考风考纪宣传,严肃考风考纪。负责对考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贯彻有关考试条例和监考守则。三、负责相关考试材料的申报、接收、保管、分发、运送、回收以及安全保密等工作。四、负责做好考生相关信息和考试数据、相片的采集、汇总、上报和管理工作。五、负责做好考生成绩总表的汇总、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六、负责每学期报名、编班、排课、开课工作,坚持巡查上课情况,并严格作好记录。七、负责选修课教材征订、发放,成绩汇总,编制选修课学生考勤表、成绩

2、表等工作。八、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篇二:考务管理制度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考务管理制度(试行)考务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认真抓好考务工作,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具有重要意义。为使考务工作规范化,特制定考务工作管理规定。一、 组织管理教务处代表学院统领全院考试工作,负责公共基础课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各系部在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负责系管考试课程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具体职责划分如下:(一)教务处职责1、负责制定学院考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2、负责成立以分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相关人员及系部主任组成,代表学院进行巡视。3、负责对系部相关人员进行

3、培训;4、负责对各系部考试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5、负责各系部考务经费的协调与审核、上报;6、负责协调各考场副监考人员;(二)系(部)职责1、成立系部考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应由系副主任(或主任)担任;成员由教务员、系秘、教研室主任组成,并将领导小组的组成名单及通讯联络方式报学院教务处备案;2、根据学院教务处考试管理规定,负责系管课程考试在本系内的组织实施;3、负责所属系部监考教师的选聘、培训与管理;4、负责试卷、备用卷、磁带等相关考试材料(以下简称“试卷”)的申报、接收、保管、分发以及安全保密等工作;5、汇总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情况并报教务处和相关部门;6、负责考试数据的采集、

4、汇总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务处;7、完成学院教务处部署的关于考试方面的其他工作。二、试卷命题、印刷与保管1、试题的要求。系(部)组织教研室和教师依据本课程课程标准,确定命题范围与内容、试题覆盖面与题量、试题的难易等。同一门课程(课程代码相同)必须由教研室组织相关任课教师集体命题,统一使用一种试卷;同一门课程(课程代码不同)建议统一命题;基础课必须使用同一种试卷。课程代码见附件八。2、试题的保密。命题教师要严守试卷的机密,在电脑中要进行文件加密,保证命题内容不得泄露。3、试卷审核。考试课试卷必须出难易相当的A、B两套试卷,并附答案及评分标准,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

5、附件9)。4、试卷制作要求。试卷格式必须统一使用学院提供的模板(附件3)进行排版、打印并制样卷,做到卷面清晰,内容准确,文字通顺,标点无误,作图准确规范,试卷名称应与课程名称保持一致,必须写课程全称,并标注课程代码。5、试卷的印刷。考查课试题样卷(连同试题电子版)由命题教师直接交教务处印刷;考试课试卷应于考试周前四周交各系教务员处(连同试题电子版),由各系部教务员收齐做清单后统一交学院教务处进行印刷。6、试卷的分装。院管课程考试试卷的分装、密封保管由教务处负责,各系于开考前一个工作日到教务处领取并保管;系管课程考试试卷教务处统一印刷后,由各系部到教务处领取,领取时务必当面清点,书面交接,试卷的

6、分装、密封保管由各系负责。7、试卷的保密。系部存放试卷要有符合保密要求的的房间和保险柜,并有专人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开启试卷密封包装;如发生试卷泄密、失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故,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8、考试答案存档。考试前一周将试卷样卷(A卷、B卷)及答案上交至学院教务处存档。三、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1、考试方式。考试课考试一般采用闭卷方式,考查课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口试、实验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撰写课程论文、开卷考试等多种方式进行。2、考试时间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进程统一安排。考查课考试可随堂进行,一般应在考试课考试前一周完成。3、考试时间统一为120分钟(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四、考场管

7、理(一)考前准备工作1、每学期期末考试课程由各系部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制定各门课程考试时间、顺序、布置考场及监考人员,并于考试前两周将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4)报教务处备案。2、由各系部负责编排考场,每个标准考场指派两名监考人员。主监考由各系选派,副监考由各系提供教务处协调选派。各系部上报后的监考老师学院教务处要根据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监考安排在考前一周通知所在系部。3、主监考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各系部领取试卷;副监考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4、为保证考场安全,各系部开考前一天要检查并协调相关楼道门、考场门的开启,保证在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和学生进出考场的畅通;以应对突发事件。(二)监考工作1、监考

8、人员要保证按时开考。多余试卷一律收回。学生不得自备草稿纸。2、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学院考务工作手册(附件1)执行。3、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如发现考生作弊,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于考场记录(附件5)中,并责令其停考退场,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扣留。如遇特殊情况,可将其交学生所在系或教务处处理。4、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实行学院、系部两级巡视,具体巡视工作由院、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人员职责参考考务工作手册(附件1),各级巡考人员需认真填写巡考记录(附件6)。(三)考试后工作1、各系部所有考试结束后将考场进行恢复。2、各系部及时汇总本系部

9、监考记录报至教务处。3、整理试卷,并按规定时间报教务处存档备查。五、考试纪律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违反考场纪律及考试作弊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考生手册(附件2)中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六、成绩评定与管理1、教师应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正、准确。2、各系部按照教务处规定时间,组织任课教师及时完成成绩评定及网上录入工作。3、成绩一经录入并提交教务处后,任何人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动成绩者,由原任课教师填写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正申请表(附件7),经系主任、教务处长审核同意后,教务处方可改动。4、学生如对试卷评分有疑问,在开学后两周内,向本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部)主

10、任批准后,由系(部)、教务处派人共同对试卷进行复核,若复核后确需更改可报教务处。七、补考工作学期补考、总补考、结业后补考由教务处安排考试时间,根据课程归属由教务处、各系部组织实施。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20XX年12月篇三:考务工作管理办法考务工作管理办法教务发 XX号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反馈教与学效果的有效途径。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强化考风建设、改进拟卷与阅卷环节、规范考核资料的归档工作是实现我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的有效途径。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一、考试命题及考试方式1、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培养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及

11、实践性教学环节均应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办法根据#本、专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2、考试方式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开闭卷结合、口试和机试等。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和教学要求等决定考试形式,如采用其它考核形式的,须经系(部)主管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3、考试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三基”(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着重检查学生对本门课程基本内容的掌握运用,同时检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应有利于启发和引导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避免死记硬背的内容。考试命题要合理掌握深度、广度,覆盖面要宽,试题应具有客观性、代表性、

12、综合性和一定的灵活性。4、提倡教考分离,同教学大纲、同教学时数的课程,应由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列为学院建设的主干课程必须采用试题(卷)库考试。未采用试题(卷)库的考试课程均拟出A、B试卷,两套试卷内容重复量不得超过10%,其难易程度、题目类型和题量应基本一致。每套样卷应包含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系(部)主管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应严格把关,确保试卷符合教学大纲知识点考核要求、体现我院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方案(应用型)的特点。5、开卷考试试题应以检查学生的概括和分析问题能力为主要目的,要实现对学生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的考察。6、坚决杜绝漏题现象,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

13、律处分。拟卷教师不得在教学过程中或考前复习时为学生划定考试重点。7、拟卷教师必须在考试前四周提交试题样卷(及电子文档),除有特殊要求需定制模版的课程外,全部统一采用#考试模板进行拟卷(教务处网页下载),样卷须填写#试卷审核表(教务处网页下载),并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核签字,打印成标准规格的试卷并与电子稿,统一由教学员报教务科。8、考查课程的考核,由任课教师随堂进行,需印制试卷的,由任课教师填写印制试卷申请表,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批,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印制。二、考试安排和考务组织1、根据学院的校历安排,每学期的最后一周为考试周,所有课程均应停课考试。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为补考时间

14、。2、系(部)教务员在安排考试前,应将所有课程考试情况填写考试进程安排表报教务处,采取开卷考试、口试或机试的课程应在考试进程安排表中予以注明。3、公共基础课统考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余课程由各系(部)按教务处划定的教室资源安排考试时间,并将监考任务落实到人,并在考试前两周将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部)交叉监考并发布考试进程安排表。系(部)教务员应将确定好的考试时间安排通知每一位监考教师。考试时间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4、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必须立即将答题卷、试题卷收齐,清点无误后装订。装订时应将一份空白试卷附于卷首、所有答题卷及试卷封面一起装订、密封,最后与考场情

15、况记录一并交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验收。三、考试过程管理1、考试前两周由教务处牵头,主管教学的院领导主持,召开全院各系(部)主管领导、教务员、相关部处参加的“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工作会,布臵期末考务工作相关事宜。2、考试前各系(部)均应组织召开监考教师培训会,认真学习学院有关规定,强调考试工作要求,要求教师增强责任感,执行#监考守则、#考场规则等文件规定;各系(部)学生召开关于加强考风、考纪的专题班会,要求学生自尊自爱遵守考场纪律。3、监考人员必须是我院在职教师。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能承担监考工作。4、监考教师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换。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须报系(部)主管教学主任批准后,由系(部)教务员统一调整。5、监考教师应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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