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文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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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的文官制度篇一:文官制度西方文官制度 摘要:西方文官制度又称西方公务员制度。资本主义国家由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有关国家公务人员考试、任用、考核、奖惩、培训、工资、待遇、晋升、调动、离职、退休、职位分类、管理机构和体制等具体内容的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首创于19世纪中叶资本主义工业化和资本主义民主较发达的英国,并以其文官政府的廉价高效著称于世。此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西方国家竞相效仿,先后建立了适合本国国情的公务员制度,掀起了近代人事制度的一场革命。公务员制度建立时,曾吸收了中国科举制的一些东西,以后逐步发展完善,成为现在一

2、整套包括分类、考试、录用、培训、奖惩、工资、福利和保障等完整的法律化管理制度,公务员制度即是这些制度的总和。公务员的定义、范围在西方国家不大一致。以便我们从总体上了解各国公务员制度的内容及其共同特点。关键词:文官 、文官制度、内容、共同特点 首先英国文官制度建立于19世纪中叶。19世纪以前,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于国王,官员的任免实行恩赐制。1688年确立了君主立宪制,重要官员的任免由议会多数党掌握,盛行任用私人。1700年吏治澄清法规定,除各部大臣及国务大臣外,其他官员均不得为议会下院议员。自此,英国官员分政务官与事务官。19世纪初,财政部等机构在大臣之下设政务次官和常务次官。1830年,常务次

3、官在大多数部相继设立,文官制度有了雏形。1853年议会组织专门委员会,对政府官制和人事制度进行调查,提出麦克莱报告。主张考选标准应注意通才,即一般的教育程度及适应能力,反对以应用技术及专门知识为考选条件;职员任用必须经过公开竞争考试。考试及格后接受训练两年,按成绩分派工作。这个报告对英国文官制度产生了极大影响。从此奠定了英国文官制度的基础。英国文官制度的主要内容有:职位分类制度 1950年后,公务人员分为:工业人员与非工业人员。编制人员与非编制人员。普通行政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考选机关:文官考选原由各部临时组织的考选委员会主持。考试种类:公开考试,凡年龄和资格符合规定的人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方

4、法:在实行考选制度早期,考试以笔试为主。考试制度 主要是考勤和考绩,以考绩为主,进行年度的定期考评。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考核与晋升权完全掌握在各部部长手中,文官无从表示意见。晋升制度晋升程序。文官制度建立初,文官的晋升主要是凭资历。后经改革,主要根据工作成就晋升。晋升原则。部长掌握绝对的人事管理权。晋升方法。遇有职位缺额必须增补时,应在机关内外向有关各方发出通知,以便提出候补人名单。培训制度、工资制度。其次美国文官制度经历了从政党分肥制到现代功绩制的深刻变革,至 1978年,卡特政府创建了高级文官制度,在政务官之下、普通文官之上设置高级文官阶层。美国文官“是指除选举产生的官员,须经议院同意而由总

5、统任命的官员,一般工人及军官以外的所有政府文职人员”。从杰克逊总统往后美国文官的任命逐步形成了“政党分肥制”。政党分肥制下的官员在任职期间,贪赃枉法,无所不为。结果造成官员素质低下,不能胜任政府工作。分肥制也极大影响了政府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了纠正这些弊端,美国于1883年颁布了文官制度条例,即彭德尔顿法,对文官制度进行了改革。第一,对文官的录用实行公开竞争考试办法,择优录取。第二,定期考核,按能力和政绩大小予以升降奖惩。第三,文官常任,不与执政党共进退。第四,文官在政治上中立,可以是某党党员,但不能参加党派性的政治活动。第五、禁止进行金钱授受,“文官须忠实于政府,对现行政体和政治组织,不

6、得产生怀疑”。第六、设立总统直辖的三人文官委员会,负责管理文官考试以保证考试中的正确、统一和公正,以防止出现舞弊现象。这些改革,把竞争的机制引进文官制度中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政府中的腐败现象,改进了文官的素质,激发了公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能,促进了文官的专业化及政府管理上的科学化。美国文官制度主要内容有职位分类制度(美国人事行政的重要基础之一,是美国文官管理的一个特色。职位分类在1908年由芝加哥市政府首先采用,1923年联邦政府也开始实行职位分类制。)考任制度,美国是实行考任制的典型国家,有严格的文官考试任用程序。培训制度,美国重视文官培训。培训目的是提高文官执行公务

7、的有关技能,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培训对象除外交人员、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人员和经总统任命的部分人员之外,包括所有联邦政府的公务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与工作性质紧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方法。晋升制度 ,考绩制度,美国联邦政府于1887年实施考绩制度;退休与抚恤制度等。然而法国公务员制度是法国有关公务员考试、招收、任用、考核、晋升、培训、工资报酬、福利、退休、奖惩、职位分类、管理机构的总称。它是法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国分务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中非选举产生的正式任职的人员和公立公益机构正式任职的人员。 其具体内容主要有:职位分类制度、招收制度 就是公务员的招收按照机会平等、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的原

8、则进行。培训制度就是法国具有高度重视公务员教育与训练的传统。鉴定与晋升制度其中鉴定是公务员的考核形式和晋升依据。工资与福利制度、退休制度就是 政府规定的退休年龄是:常驻服务的公务员年满60岁,流动服务的公务员(即经常外出办事的)年满55岁。最后德国长期处于封建割据局面,直到18世纪初德意志诸邦中的普鲁士才开始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1713年威廉一世制定了任用法官必须通过考试的规定,从而建立了德国最初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但是,德国的公务员制度发展较为缓慢,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才改变了国家政体,将专制政体改为共和政体,德皇的统治变成了政党的内阁治理。 综合上述四个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内容而归纳出

9、四大共同特点:第一、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公务员“要想得到一流的人选,必须求助于竞争”(注:洪波主编法国政治制度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这是西方资产阶级所谓的人才主义原则,基于这一认识,西方各国政府都把通过公开竞争考试,然后择优录用公务人员作为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核心,也作为选拔国家公职人员的主要依据。英国政府首先施行。1870年,英国枢密院明文规定,对应考公务员者一律实行公开竞争考试,经考试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然后分配到各部门使用半年到一年,择优录用。若未经考试并持有文官事务委员会及格证书的不能从事任何事务官职。英国政府的这一改革,给其他西方国家的人事改革开了个好头。紧接着德国政府于

10、1794年公布普鲁士公法,确立国家官吏的考试录用制度。美国也于1883年由俄亥俄州的议员彭德尔顿依据英国的考试制度的模国会提出了调整和改革美利坚合众国文官制度的法案(习惯称彭德尔顿法),确定了竞争择优的录用原则,明确规定文职人员应通过公开考试,尤其争取首次任用的人员更要通过竞争性考试。这一法案在国会的通过,标志着以考试录用公务员为核心的“择优制”在美国正式确立。于1946年10月才通过了法国第一个完整统一的文官法,即公务员总章程。总章程确立了应考的公务员一律实行竞争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注:洪波主编法国政治制度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此外,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在实行公务员制度时也都确立了公

11、开考试录用这一基本原则。第二、建立严格的培训制度, 重视文官的“知识化”和“专业化” 建立严格的公务员培训制度,是更新公务员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和提高他们的素质以及工作效能的重要环节,而这种素质的更新和提高又是文官系统更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随着西方各国政府对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干预的日益增多,政府迫切需要各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参与政府的管理。为此,西方各国对于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其任职前后都要进行严格的培训,并建立了相应的培训制度,使培养出来的文官人员既有“知识化”又有“专业化”。第三、职位常任和“政治中立”。西方国家的公务员一般分为两类:一是政务类公务员,

12、主要负责政治决策。它包括各级立法机构的议员(有的不包括)、各级行政部门的首长及政治助手等。这一类由民选产生,有任期限制,一般为17年,连选连任。二是事务类或业务类公务员,主要负责执行决策,处理政府日常事务和经常性的业务活动,他们主要靠考试择优录用产生。资本主义国家在经历了长期的党派斗争中,取得了不少的痛苦教训,终于找到了一条既不妨碍党派斗争又有利于政府工作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方法,这就是在实行政务类公务员任期制的同时,实行业务类公务员的职位即“职位常任”或“终生官员”。其内容就是指文官一经录用,无过失行为,可不受免职、停职等处分,并一直工作到退休,不与政党共进退。这样,公务员的身份就获得了法律

13、的保障,也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的基本稳定。第四、运用法律手段,建立、健全和保障公务员制度。为了保障公务员制度的顺利进行,西方各国政府普遍采用法律手段来建立健全公务员制度。如英国的吏治澄清法、美国的联邦文官法、和法国的公务员总章程等,这些法律条文都明确规定了文官或公务员的职责范围、法律地位及其权利和义务。总体看来,西方文官制度是一个覆盖面非常广的职业制度,尽管也存在不少层级制、官僚制所必然带来的一些问题,但整体上,政府效率较高,公务员素质较高。西方文官制度还具有自身的文化传统和政治特色。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公务员的基本素质,而不是知识水平,高度重视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培训和再教育,同时,在治理公务员的腐败

14、问题上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把制度、教育、权益保障以及社会监督融为一体,确保公务员队伍的基本公正和清廉。另外,各国并没有追求绝对的政府中立,政党政治在政府工作中仍然有较大影响,从而确保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2345678910杨柏华;J;天津社会科学;1983年02期 卢汉桥;J;求索;1985年01期 陈荣吉,王景耀;借鉴西方文官制度 改进我国干部管理J;理论探讨;1985年03期 田林;西方国家的文官制度J;政治学研究;1985年01期 ;J;宁夏大学学报;1986年02期 赵作斌;J;社会科学;1986年05期 万厦;J;探索;1986年06期 朱荣;J;广西社会科学;1986年04期 ;政

15、治体制改革理论研究参考题J;党政论坛;1986年09期 朱欣民;印度文官的培训工作J;南亚研究季刊;1986年01期 期刊论文20世纪美国文官制度的历史回顾 - 美国研究 - 20XX15 方数据期刊论文试论20世纪70年代美国文官制度的改革及其影响 -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 非终身制,新总统上台以后,一般要撤换大部分联邦检察官。第二、地方检察官。地方检察官包括州、县、市的检察官,与联邦检察官没有隶属关系。地方检察官起诉全美国的绝大部分刑事案件,而且,不对任何人负责。州检察官负责执行本州刑法,在各自的司法管辖区内 行使起诉权。州的最高检察官是州政府的最高执法官,有权审查州检察官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的

16、投诉案件,有些州的最高检察官还审查一些投诉县、市检察官的案件。在农村地区,最高执法官是县检察官。在城市,最高执法官是市检察官,但有些小城市没有自己的检察官,检察职能由州检察官行使。县、市检察官只负责执行县、市的法律。大的县市检察官办公室一般内设不同部门,分别调查重罪、轻罪案件、审理和起诉案件。第三、独立检察官。独立检察官负责调查高级政府官员犯罪案件,从白宫助理吸毒,到总统说谎,都是独立检察官调查的范围。设立独立检察官的目的在于通过调查联邦政府高级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公众对于刑事侦查公正性的信 心。独立检察官由联邦最高检察官任命,但1973年发生“水门事件”后,由于第一次涉及到总统,所以国会任命了一位独立检察官。按照联邦政府独立检察官法规定,联邦最高检察官收到指控政府高级官员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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