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反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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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情反应制度篇一:民情联络制度民情处理制度1、民情联系员要及时、准确、全面、真实的收集社情民意及有关群众生产生活方面亟需解决的问题。2、要加强民情联系员联系。民情联络工作组长每月不少于1次通过电话主动与民情联络员联系,了解各类社情民意。民情联络工作组长要公示自己的身份,将自己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通过网站、会议、公示栏进行公开,同时公开乡公开办监督电话6227137、6227135。3、乡公开办同时成立监督信息处理中心,与乡公开办合属办公。4、民情联系员收集到的民情和问题,可以向本地民情联络工作组长反映,也可拔打电话6227137、6227135,直接向监督信息处理中心反映,监

2、督信息处理中心将准确记录,整理、归纳,对于民情联系员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将按类分给有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限时办结制度1、有关责任部门要及时办理,并限定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同时形成书面报告,由乡公开办存档。2、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属于重大问题的,提交乡党委、乡政府研究。3、对民情联络员反映的问题,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关责任部门要尽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确实短期内不能办结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另行确定办结时限。反馈工作制度1、对民情联络员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易事即办、难事尽力办”的原则。有关责任部门对交办、转办的具体问题要做到即接即办,及

3、时反馈。2、有关责任部门办理、落实后,要将最后的结果反馈到监督信息处理中心。必要时由监督信息处理中心协调,将结果反馈给民情联络员和具体群众。3、民情联络员在得到有关责任部门办理结果的反馈后,要对相应单位办理事件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从而形成双向反馈机制。责任追究制度1、对民情联络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民情联络工作组长和监督信息处理中心要准确、全面地记录,客观、真实地反映出群众的意见和要求。2、问题交有关单位办理后,由监督信息处理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情况,如无故超出办理期限仍不能落实和答复的进行督促催办。3、监督信息处理中心定期将有关部门办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建立定期督察通办机制。4、对

4、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监督信息处理中心要仔细认真地把关、验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回重办。(1)反馈格式不规范的(没有承办部门名称,没有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没有加盖公章等)要退回重办。(2)反馈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如避重就轻、答非所问、办非所求,敷衍搪塞等),要退回重办。(3)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的,要退回重办。5、凡承办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给予通报批评。(1)同一事项,因反馈不符合要求,被连续三次退回重新办理的。(2)处理落实不到位的。(3)未按规定时限反馈,又不说明原因的。(4)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反馈的办理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且造成不良影响和群众不满意的。6、在办理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的,

5、要进行问责。(1)对重要事项不按时处理,或顶拖不办,造成严重后果的。(2)对民情联络员反映的问题能办不办,相互推诿,上推下卸,工作措施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3)对办理不积极,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多次催办仍不办理、不反馈,从而影响整体工作,损害党委政府形象的。7、民情联络员在收集、处理意见建议过程中,发挥宣传员、联络员、监督员作用明显,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好评的,将在年底给予表彰奖励。篇二:民情员工作制度岳麓区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网格民情员管理制度网格民情员在区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了增强网格民情员的责任意识,调动网格民情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网格民情员的

6、作用,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民情员基本要求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3、热爱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熟练掌握基本技能,胜任网格民情员工作。4、服从分配,一切行动听指挥。5、爱护工作设备,不丢失、不损坏。6、言行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大方。7、身体健康,胜任本职工作。8、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互相帮助。9、不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二、民情员工作职责1、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负责的网格内不间断地对相关事项规定的内容以及指挥中心阶段内规定的其他工作重点内容进行信息采集、定期巡查。2、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负责的工作网格内对人和单位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

7、监督、管理、协调等。3、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负责的工作网格内内对单位履行社会管理服务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内容可覆盖到综治安全、城市管理、经济管理、社会服务、党建群团等。4、在指挥中心的统一安排下,对城市部件、事件、单位等几方面的相关内容进行数据采集、调查。5、上报内容要坚持发现问题和挖掘典型相结合的原则,达到奖优罚劣、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目的。6、上报形式要坚持实用高效、便于工作的原则,在利用“社管通”手机的基础上,采取照片、短信、视频、电话和口头汇报等多种形式,确保信息及时报送;对突发性事件或紧急事件,优先采取电话上报的形式及时上报,也可视情况同时告知其他部门。7、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按时、

8、保质保量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民情员工作行为准则1、着装:民情员上岗时,应按指挥中心的要求,正确佩戴各种标识。衣扣扣全,帽子戴正,内衣下摆不能外露,袖口、裤脚不能卷起。2、仪容仪表:民情员上岗时,要仪表端庄,不准着奇装异服。男同志不能留长发、怪发、蓄胡子;女同志不能化浓妆、涂彩甲,长发不能披散。3、行为举止:民情员上岗值勤时,不准吸烟、吃槟榔等东西,不准搭肩、挽臂、袖手、背手及嬉笑打闹。4、严禁一切有损民情员形象的行为。5、严禁岗上饮酒及酒后上岗。四、民情员巡查制度1、民情员穿工作服,带齐装备上岗巡查。2、民情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人负责的巡查区域范围内认真仔细巡视查社会管理的各项事

9、务,不得擅自离开巡查区域。3、民情员发现问题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利用“社管通”手机及时上报指挥中心,并按指挥中心的指令执行任务。4、民情员要不间断的巡查。5、民情员在岗期间不能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五、民情员信息报送制度1、报送信息要准确、及时。2、不能报送虚假信息。3、重大事件,打呼叫中心号码上报指挥中心,不对外传播。4、服务终端专用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超出费用。篇三:民情通报会制度民情通报会制度邀请居民代表深入了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知晓工作的具体运行状况,使这项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把通过走访、服务所解决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等问题及时向群众通报,听取群众的意见,促进干群关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召开时间为每季度一次,具体时间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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