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90683228 上传时间:2019-06-15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全面加强矿井采煤质量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巩固质量标准化成果,突出体现“强抓质量保安全,狠反三违保稳定”的指导方针,更好地落实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主、全面推进、多措并举”,特制定以下具体管理制度,以推动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再上台阶。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一领导小组组长:薛建国成员:冯德志刘彦武屈永平马凯成下设办公室在生产技术科。(二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制定与修改,负责山西柳林煤矿年度、季度、月度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2、每月对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级。3、督促落实采煤安全

2、质量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4、负责组织山西柳林煤矿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验收会。二、指导思想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搞好矿井安全生产的一项系统工程,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以“安全第一、质量为本”为方针,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线,严格执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狠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设施,提升装备水平,改善作业环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抓安全、严质量的思想意识,确保矿井达到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以良好的安全质量面貌促进生产效益的全面提高。三、检查形式1、采煤安全质量标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实行动态检查与静态检查相结合、督察,在当日下午进

3、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2、将采煤安全质量考核、评级结果形成台账报矿安全质量标准领导办公室备案。四、考核办法1、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采煤安全质量得分在90分及以上,工作面内无死亡事故;二级:采煤安全质量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三级:采煤安全质量得分在70分及以上。2、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具体见附表一五、相关要求1、每次检查、督察前,由采煤安全质量标准领导小组织召开检查预备会,详细安排检查事宜,规范检查行为。2、领导小组按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进行考核评级,必须保证结果公正、合理。3、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月度的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的须提前

4、向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说明情况并指定出替代人员。4、验收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必须统一使用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提高检查质量。5、实行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和集体公开评分制度,评分结果必须在现场由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共同签字;现场评分表在当日下午的三点前汇总成台账,报送矿安全质量标准办公室。6、采煤安全质量标准领导小组将每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记录要存档管理,作为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依据。六、处罚机制1、回采工作面开采前,没有贯彻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对技术责任人处罚200元;2、工作棉两巷超前支护不

5、符合规定要求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3、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20m范围内,巷道高度不足1.8m,每发现1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4、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人行道不足0.7m宽,又没有采取措施的,对责任人处罚800元;5、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影响通风、行人安全的,对责任人处罚1000元;6、工作面端头支柱,支护质量的,每缺少一根对责任人处罚50元;7、支架出现歪架、咬架、倒架、影响顶板管理的,每发现一架对责任人处罚50元;8、因支架有串、漏液,造成支架自定卸载或顶板下沉,每发现1架,对责任人处罚50元;9、凡是支架不接顶(支架漏顶0.3以上每发现一架对矿处罚200元,造成冒顶事故的,对责任人处

6、罚2000元;10、由于工作面管理不善,造成支架(煤溜上串下串,对责任人处罚2000元;11、刮板机机头落煤高度小于0.5m,造成刮板机带回煤,对责任人处罚200元;12、作业人员进入煤帮,没有及时闭锁刮板机,对责任人处罚200元;13、凡采高大于4m,不采取护帮措施,造成3m以上片帮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14、进、回风切顶线以外采空区内,凡因不退锚,造成(5*2 m以上的悬顶,对责任人处罚500元;15、工作面过空巷、断层、顶板破碎带,未及时补充安全措施,对责任人处罚500元;16、凡因检修质量差,造成设备损坏,引起重大生产事故,每发生一次对矿处罚5000-10000元;17、凡因工作面采高控制不好,造成割顶、割底或随意丢失顶、底煤的,对责任人处罚500元;18、工作面进风顺槽设备列车存放处,人行道宽度不够,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责任人处罚500元;19、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95%,对矿处罚5000元;20、特殊工种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每发现1人对矿处罚50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