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寿路(永安路~百寿南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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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寿路(永安路百寿南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根据花发改基20185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现对百寿路(永安路百寿南路)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百寿路(永安路百寿南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联系人:凌工 联系电话:020-36807776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3313605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20

2、-36897092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四、项目概况:百寿路(永安路-百寿南路)工程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于规划永富路,北至于规划永安路,全长250米,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DN1200、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缆沟工程、电力隧道工程、通信工程、给水工程DN300以及综合管线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4104.4882万元(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等资料为准)。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2、【项目编号】:J

3、G2018-6012 3、招标内容、规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DN1200、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缆沟工程、电力隧道工程、通信工程、给水工程DN300以及综合管线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等资料为准。规模:百寿路(永安路-百寿南路)工程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于规划永富路,北至于规划永安路,全长250米,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DN1200、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缆沟工程、电力隧道工程、通信工程、给水工程DN300以及综合管线工程

4、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等资料为准)4、招标控制价为:33554857.53元(其中道路工程及其他专业工程招标控制价32851035.82元,给水工程招标控制价703821.71元)。注:由于该项目的给水工程为我中心的代建项目,财政评审及建设等相关工作需单独进行。为方便工程的顺利进行,故将给水工程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但道路工程及其他专业工程、给水工程的工程费用需分开两部分单独报价。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现场核对时间与开标时间: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纸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

5、9月 28日 0 时0 分至2018年 11 月1 日10 时30 分。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11 月1 日9 时30 分,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10 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 项目负责人现场核对起始时间:2018年11 月1 日10 时30 分,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11 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4、开标时间:2018年11月 2 日9 时30 分至2018年 11 月2

6、日10 时30 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6、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八、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

7、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

8、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7、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需同时提供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相关上传件的打印页和网上信息页。】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2、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

9、审不合格的依据。九、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注: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为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以施工市政为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10分)经济得分(满分80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10%)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

10、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20-36807776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8年 月 日附件一:投标申请人

11、声明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 百寿路(永安路百寿南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

12、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

13、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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