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制作合同-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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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编号: 短短 片片 制制 作作 及及 艺艺 人人 代代 言言 协协 议议 由由 北京鹏泰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北京鹏泰互动广告有限公司 (“甲方甲方”) 与与 北京多众视界影视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多众视界影视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 于于 _2011_2011_年年_8_8_月月_23_23_日日 签订签订 目目 录录 1.定义和解释定义和解释2 2.委托事项委托事项2 3.协议期限协议期限3 4.服务费用服务费用3 5.服务团队服务团队3 6.代理艺人合作条款代理艺人合作条款4 7.甲方权利及义务甲方权利及义务5 8.乙方权利义务乙方权利义务5 9.甲方授权甲方授权6 10.陈述和保证陈述和

2、保证6 11.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7 12.解除、中止和终止解除、中止和终止8 13.法律责任法律责任9 14.保密义务保密义务10 15.不可抗力不可抗力10 16.其他规定其他规定11 附件附件 1 1:定义和解释:定义和解释 .14 短片制作及艺人代言协议短片制作及艺人代言协议 甲方甲方: 北京鹏泰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北京鹏泰互动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18 号京汇大厦 22 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86-010-59030099 传真: 86-010-59030223 乙方:乙方: 北京多众视界影视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多众视界影视广告

3、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初晓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1 号 3201 室 邮政编码:100021 电话: 010-8775 6045 传真: 010-8775 56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 利、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制短片:三星- 李东田、马艳丽、玄震宇纪录片网络影像(以下简称“短片”)事宜,双方一致同意 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定义和解释定义和解释 除本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所指,本协议的解释规则及本协议所有相 关用语的定义见附件 1。 2.委托事项委托事项 2.1甲方委托

4、乙方承制并负责拍摄短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拍摄短片,拍摄剧本由 乙方提供。 2.2短片时长: 9 分钟。 2.3乙方聘用 玄震宇、马艳丽 作为短片主演及三星产品 GALAXY Tab 的形象合作 艺人。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与 玄震宇、马艳丽 签订形象代言以及活动合作 协议。 2.4短片预计制作完成时间为: 2011 年 8 月 27 日 2.5摄制周期: 2011 年 8 月 10 日2011 年 8 月 18 日 以上各工作时限,根据具体情况经甲乙方一致同意,可以做相应调整。 3 3.协议期限协议期限 3.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至双方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的义 务之日止。 3.

5、2期满日前,双方可就协议续展事宜另行协商。 4.服务费服务费用用 4.1本协议项下的总服务费用为 贰拾陆万圆整 人民币( 260000 元)人民币(含税) ,具体包括如下费用: 4.1.1 本片无艺人合作费用; 4.1.2 编剧、监制酬金;工作人员费用;设备器材、场地租金、前后期制作费、保险费、 制作标准拷贝费用,以及应上缴的拷贝及宣传发行素材等所有与制作相关的费 用,共计: 贰拾陆万圆整元( 260000 元)人民币(含税)。 4.2影片制作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天气反常等乙方不能控制的情况所发生的超支, 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3若由于主要演员或主创人员的违约造成超支,超支部分由甲乙双方协

6、商处理。 4.4付款方式: 4.4.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 五个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服务费用拾叁万圆整 (即 130000 元人民币)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应将服务费用的 50%即人民币:拾叁万圆整(人民币:130000 元) 汇入乙方指定的下述账户: 户 名: 北京多重视界影视广告有限公司 账 号: 020020200920000462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古城东街支行 4.4.2 短片制作完成后,甲方审查并接受成片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 服务费用余款(即 130000 元人民币)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收到

7、乙方 开具的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应将服务费用余款汇入乙方指定的上述账户。 4.5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需提供由乙方委托其第三方的所有相关合同和发票复 印件。 5.服务团队服务团队 5.1乙方为甲方安排服务队伍。乙方服务队伍、人员之确定需经甲方认可,协议期 限内不可随意变动,若需调整需经过与甲方沟通并取得甲方同意。 5.2工作流程及沟通 4 甲乙双方应遵守合作的操作程序、规范、时限、沟通渠道等执行标准,以提高 工作的效率性、专业性。乙方将主导此系统规范的制定,并经双方商讨、确认。 6.代理艺人合作条款代理艺人合作条款 6.1乙方保证乙方与 玄震宇、马艳丽签订的协议中包含如下内容,并保证甲方获

8、得 如下事项的合法授权: 6.1.1 明星姓名:玄震宇、马艳丽 1)使用期限:乙方对玄震宇、马艳丽符合本协议短片规定的广告形象,使用年 限为短片首次发布后 12 个月整。 2)使用范围:乙方对短片使用范围为:网络媒体,但 6.2 条所述内容除外。 3)使用区域:中国大陆地区。 4)续约事宜:使用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并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方可继 续使用。 5)玄震宇、马艳丽仅是参与短片的拍摄,玄震宇、马艳丽仅依本合同约定获得 本合同规定的演出酬金,不享受有该作品的任何形式的著作权及衍生权益。 6)玄震宇、马艳丽应根据乙方对拍摄所需的衣着发型及化妆的要求,自备普通 服装服饰,并按乙方的要求进行穿着

9、,以满足演出的要求。 7)玄震宇、马艳丽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准时到达规定地点进行试镜、试装,由 乙方用照相机或摄录机进行试拍。玄震宇、马艳丽被拍摄的试镜资料归乙方所 有。 8)玄震宇、马艳丽不得因试镜符合要求而提高酬金标准或终止参加拍摄活动, 玄震宇、马艳丽必须根据乙方规定的拍摄计划,按规定时间到达拍摄现场,保 持良好的待命状态并随时按乙方指令演出,直到相关镜头拍摄完毕并符合乙方 要求。 9)玄震宇、马艳丽应保守拍摄事项的商业秘密,防止网络短片在播出前被仿效。 玄震宇、马艳丽保证不得发布有损本合同广告产品商誉的信息。 10)如玄震宇、马艳丽违反前述承诺或保证而致乙方遭受诉讼、索赔以及所引 起的一

10、切经济损失和发生的费用,应由玄震宇、马艳丽承担赔偿责任。 11)玄震宇、马艳丽擅自终止拍摄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须向 玄震宇、马艳丽支付任何费用,且玄震宇、马艳丽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 万元整。 12)乙方如在不经玄震宇、马艳丽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玄震宇、马艳丽所 拍视频、图片、肖像、名字、签名等使用在与本合同规定使用范围无关的任何 地方,乙方需向玄震宇、马艳丽支付肖像使用费 50 万元,使用期限超过半年的 则按照正常代言支付费用一年 200 万元计算。 6.2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在网络媒介(不包括:电视,录像,广播,电 影,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

11、、报纸、杂志、户内外 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以版本编辑形式, 使用基于本协议所拍摄的视频及相关的素材。 5 7.甲方权利及义务甲方权利及义务 7.1甲方对本短片剧本拥有终审权,未经甲方批准的剧本不能投入拍摄。甲方应向 乙方提供书面验收通过报告。 7.2甲方可决定该短片的发行方式。现甲乙双方认可首播为网络发行。若将来甲方 欲将该短片作为电视发行或影院发行,则甲方负责完成国家规定的相关报批、 送审工作。但相关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若未通过国家有关机关的审核,则包 括修改剧本或成片等费用在内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7.3甲方有权派人员监督在本短片制作中,关于甲方品

12、牌、产品在短片中的体现以 及成片的修改。但甲方所派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4甲方享有本片参加各类国际(地区)、国内电影节、电影展及其他展映评奖等 活动的权利,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7.5乙方最终交付的成本短片,品牌以及产品在短片中的体现应以甲乙双方共同确 认的剧本为准。 7.6甲方应于剧本确认后、拍摄前,向乙方提供短片成片的验收标准,包括甲方产 品在短片中的表现形式以及技术标准等,该验收标准应有书面描述和比照的视 频资料。 7.7甲方应于短片成本拍摄完成后向乙方出具验收报告。 7.8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若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服 务费用,造成乙方和该项目的损失,则该

13、损失应由甲方全部承担。 8.乙方权利义务乙方权利义务 8.1依本协议约定接受甲方委托,承接本短片的全部摄制工作,并保证具备完成本 片制作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所有条款的能力,承担和完成本片全部拍摄和制作 工作。 8.2乙方与甲方协商后,有决定短片具体署名形式、位置的权利。 8.3乙方应充分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最终“摄制剧本”摄制本片,若有实际需要对剧 本进行调整,乙方应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在与甲方派出的代表协商并获准后, 方可对甲方批准的剧本进行重大改动。 8.4乙方可根据需要决定资金使用计划安排该经费的使用。乙方确保本短片按照甲 方确认的本片“摄制剧本”进行制作,所有有关该片拍摄、制作、开发等的重 大

14、问题,乙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但须征求甲方的意见。 8.5在拍摄和制作过程中,乙方应对工作严格管理。 6 8.6乙方可根据需要签订与该片拍摄和制作有关的任何需要订立合同的协议,包括 但不限于摄制组人员、器材、设备、材料、车辆、设施、场地、服务等(本协 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8.7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的前提下,就与本片制作有关的材料、人员、设备、设施 与服务以乙方名义签订协议,签订合同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合同款项计入摄 制成本中。乙方按照要求履行上述协议中之义务(包括付款义务)。 8.8乙方应监督摄制组为其所有演职工作人员、器材、车辆上保险,并监督承保风 险完备,保险期应不少于本片拍摄期,以确保本

15、片顺利、如期完成。保险费用 计入摄制成本之中。 8.9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购买并保持与本片制作相关的合理的保险,或甲方合理 要求的或中国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保险,并将所有自该类保险取得之赔偿款项 投入本片摄制预算的“摄制经费”中,并按有关保险合同正确合理的使用。保 险费用可计入摄制成本之中。 8.10如乙方摄制短片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无论乙方是否购买保险,以及发生事故 后的保险赔偿款是否能够弥补、偿付事故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第三方索赔,该 等损失及第三方索赔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11影片拍摄完成后,乙方向甲方上缴短片素材,甲方应出具书面确认。 9.甲方授权甲方授权 9.1未经甲方

16、书面同意并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署合同,做出 任何形式的承诺;乙方擅自代表甲方对外签约、付款、承诺及其他涉及第三方 的工作,甲方不予认可,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 全额赔偿。 9.2除非得到甲方以下述方式在费用方面的确认和授权, 甲方将不承担任何乙方代 表甲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任何费用: A. 甲方签字的报价;或 B.经甲方签字的书面报告;或 C.甲方的书面授权。 10.陈述陈述和和保证保证 10.1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双方在此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日和开始日: A. 其为根据注册地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B.其具有订立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资质; 7 C.其已完成或取得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所有必要的和适用的公司内部授权程 序、政府许可和批准或第三方同意; D. 其签署本协议以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a)不违反其营业执照、章程或 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b)不违反有关法律或任何政府的授权或批准; 并且(c)不违反其作为当事人一方(或受之约束)的其他任何协议,也不会 导致其被认定在该协议项下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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