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与合同管理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高正文第1章建设法规基础 第1章 建设法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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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建设法规基础,学习目的:本章阐述了建筑法规基本概念、表现形式、建筑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调整对象、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以及各阶段的法律制度。 关键词:建筑法律关系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建筑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建筑法律关系主体、建筑法律关系客体和建筑法律关系内容三个方面: 建筑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建筑活动,受建筑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政府行业管理职能部门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等 ;比如:政府行业管理职能部门、业主方、承包方、社会中介组织 、自然人。 建筑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建筑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

2、它包括建筑物(有形产品)及咨询服务。 建筑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建筑法律关系的主体对他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这种内容要由相关的法律或合同来确定,它是联结主体与客体的纽带。如开发权、所有权、经营权以及保证工程质量的经济义务和法律责任都是建筑法律关系的内容 。,根据建筑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同,其权利义务关系表现为两种不同情况。一方面是平等主体的基础之上的等价权力与义务关系;另一方面是在主体双方地位不平等基础之上产生的不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依法进行的监督和管理活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建筑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成

3、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建筑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建筑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发生变化。其变更的形式具体表现在:主体、客体变更。主体变更是指建筑法律关系主体数目增多或减少,也可以是主体改变。在建筑合同中,客体不变,相应权利义务也不变,此时主体改变也称为合同转让 ; 建筑法律关系的解除是指建筑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消灭,彼此之间失去了约束力 ,比如:自然解除协议解除违约解除 。 建筑法律关系并不是由建筑法律规范本身直接产生的,它是在一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这种能够引起建筑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解除的情况,就是我们所称说的建筑法律事实。,建筑法律事实的类型,行为,是指能够引起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或

4、解除的,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比如: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政行为、立法行为、司法行为,事件可分为: 自然事件,如出生或死亡, 地震、海啸、台风等; 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禁令、暴乱等; 意外事件,如爆炸事故、触礁、失火等,建设工程法规体系及其表现形式,建设法规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职能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在建设管理、建筑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 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建设法规体系层次,建设法规体系构成,建设法规的作用,规范建筑行为 保护合法建筑行为 惩治违法

5、建筑行为,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构成条件,一般构成条件: 有损害事实发生,损害事实就是违法行为对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经济秩序所造成的侵害 ; 存在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 违法者主观上有过错,特殊构成要件 : 特殊主体 ,是指法律规定违法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身份和职务时才能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指刑事责任中的职务犯罪,如贪污、受贿以及行政责任中的职务违法; 特殊结果 无过错责任 转承责任,建设工程相关法律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6、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的法律责任,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7、,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上述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8、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投标人的法律责任,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

9、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上述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标人法律责任: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10、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11、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不包括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1)项目的选定。世界银行根据它制定的贷款计划,结合各国计划部门制定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经双方研究确定贷款项目。 (2)项目的准备。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准备向世界银行提供各种资料。 (3)项目的评估。由世界银行派员完成评估报告,经项目所在国校正后,送交世界银行董事会审批。 (4)贷款谈判签约。 (5)项目的执行与监督。 (6)项目总结。一般在项目完成后一年左右进行,凡国家、地方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大中型项目,必须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建设程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 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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