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经济法 高职财经大类专业基础课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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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新编经济法,主讲人:,目 录,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章 物权法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公司法 第六章 合同法 第七章 商标法,第八章 专利法 第九章 著作权法 第十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章 反垄断法 第十三章 票据法 第十四章 劳动法,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1,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和地位 (一)概 念 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地 位 经济法的地位,即指经济法

2、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范围是特定的,与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是有区别的。 1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2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相关知识,(1)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是调整特定的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而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调整角度不同。经济法是从社会经济整体的角度,调整各个方面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发展。民法是从个体经济的角度,保障每一个体的活动自由和维护每一个体的利益,并由此达到维护社会经济有序性的目的。 (3)调整方法不同。经济法以积极主体的方式调整社会经济活动,而且运用宏观调控

3、和经济监督等手段,不仅有惩罚,而且有奖励。民法则以平等协商、不告不理的方式调整个体经济活动,一般不采用奖励的方法。就惩罚而言,经济法采取的追究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制裁方法也是不同的。 (4)主体不同。国家和国家机关是经济法主体,而不是民法主体。国家以社会代表的身份,根据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对整个社会经济进行干预,因而形成国家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这与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相比,已有显著不同。这种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既是生产领域又是宏观层次的经济关系。就其实质来说,不能把它们纳入民法之中,而需要独立于民法之外,成为独立的法的部门。,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相关知识,(1)调整

4、对象不同。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调整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之间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 (2)调整角度不同。行政法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调整行政效益或者行政效能,保障行政权力的组织性和有效性。 (3)调整方法不同。行政法以行政手段,即国家行政机关依据行政区划、行政层次下达命令的方式,直接作用于被管理者。,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任务小结,综上所述,经济法是我国法的体系中独立的法的部门,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实现国家经济职能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相关知识,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市场主体

5、调控关系是指国家对市场主体的活动进行管理以及市场主体在自身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在市场主体体系中,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必须对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这种干预是必要的和适度的,不能统得太多,管得太死。,(一)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把宏观调控关系作为自己的调整对象是完全有必要的。通过建立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确立健全的宏观体系,可以弥补市场的不足,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宏观调控行为的实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以防止国家权力对经济生活的不适当干预,防止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6、滥用权力,从而使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有一个合理的限度。,(三)市场管理调控关系 市场管理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干预市场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经济法对市场管理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完善市场规则,促进市场竞争,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来实现的。市场经济依靠市场来配置资源,国家必须依法对此加以确认和保障。有序的竞争环境有利于缓和国家、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反之,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会约束市场功能的实现,妨碍资源配置的优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应依法加以制约。,(四)劳动与社会保障关系 对劳动与社会保障关系

7、进行规范与调整是经济法的重要任务之一,完善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劳动与社会保障关系主要包括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等。必须加强经济立法,以形成法制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的劳动与社会保障运行管理体制。,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相关知识,三、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的体系是指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其内部具有逻辑联系的各项经济法律规范所组成的体系结构。依据一般的法学原理,一个部门法体系的构成主要取决于该部门法的调整对象,即该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本书将经济法的体系分为四部分: (1)市场主体法。 (2)市场规制法。 (3)宏观调控法。 (4)社会保障法。,第一节 经济法概

8、述,相关知识,四、经济法的渊源 法律渊源也称法律的形式,即法律的存在或表现形式。就现有立法情况来看,经济法的法律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宪法 - 全国人大 (2)法律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3)行政法规 - 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 -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 (5)自治法规 - 自治地方人大 (6)行政规章 - 国务院部门及地方政府 (7)国际条约或协定。 (8)其他辅助渊源。,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2,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过程中,当事人根据经济法的规定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任何一种经济法律

9、关系都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这三个要素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经济法主体,是指享有经济权利、 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其中, 权利的享有者称为权利主体,义务的承担者称为义务主体。一般而言, 各方主体既享有经济权利又同时承担经济义务,具有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双重身份。,2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是由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决定的。 由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广泛性,经济法主体的范围也十分广泛。 在我国,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国家机关。 (2) 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3) 企业

10、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4) 个人。(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和公民),1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 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社会组织和个人只有符合法定条件,依照法定程序或由法定机关授权、认可,才能取得主体资格,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与经济法律关系。,相关知识,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二)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在不同的经济法律关系中,法律所确认的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具体的权利和义务也不相同。,1 经济权利 概念:经济法主体在国家范围内享有的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为一定行为或不为

11、一定 行为的资格。,经济权利的特征: 1)经济权利源于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 并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2)经济权利是保障经济法主体实现其利益的法律手段; 3)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密切相关、相辅相成, 以相应的义务为保证; 4)经济权利在内容上表现为其可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 或者要求义务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在不同的经济法律关系中, 经济法主体享有不同的经济权利, 主要有: (1) 所有权。 (2) 法人财产权。 (3) 经济职权。 (4) 经营管理权。 (5) 债权。 (6) 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相关知识,2经济义务 概念: 经济法主体依照经济权利人的要求为一定行为

12、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责任。 特征: (1)义务以法律规定为界定范围; (2)不履行义务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3)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方式包括作出一定行为和不作出一定行为两种方式。,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相关知识,3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二者是相互依存的,没有经济权利就不会有经济义务。经济法主体不能只享有经济权利而不承担经济义务,也不能只承担经济义务而不享有经济权利;一方的经济权利依赖于另一方的经济义务的履行来实现,一方的经济义务则是为了满足另一方的经济权利而履行。,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相关知识,(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

13、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客体是确定权利和义务关系性质和具体内容的依据,也是确定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的客观标准。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物。(物是指能够为人控制和支配、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并可通过具体物质形态表现存在的物品。) (2)经济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劳务行为、完成工作行为等。) (3)智力成果。(科学发明、技术成果、艺术创作成果、学术论著等。),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相关知识,三、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 (一)经济法律关系确立的概念: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经济法主体之间的经济权利与义务关系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际实现。它包括经济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三种情况。,(二)经

14、济法律关系确立的条件 1法律规范 2法律事实 (1)行为。 市场经营行为。 经济管理行为。 经济仲裁和司法行为。 (2)事物。(事件是指不依 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相关知识,一、概念和特征 (一)概 念 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规范或者未履行经济义务时,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特 征 1经济法律责任的综合统一性 2经济法律责任的双重处罚性 3经济法律责任的多元追究性,二、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1须有经济违法行为 2行为人须有过错 3须有所害或危害的事实 4违法行为与危害事实之间须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二)无过错责任原

15、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有法律直接规定的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要对其行为所导致的损害事实承担责任的原则。,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3,三、经济法律责任的形式 (一)经济责任。主要包括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罚款、强制收购和没收财产。 (二)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单位一般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形式主要有警告、限期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罚款等;个人一般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形式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三)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刑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

16、收财产。,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四、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一)协 商 协商解决纠纷是指经济纠纷的当事人在平等自愿、互利互让的基础上,进行磋商或者谈判,自行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二)调 解 调解解决纠纷是指由第三人主持,从中斡旋,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三)仲 裁 仲裁是指经济法的各方当事人依照事先约定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并由其对争议依法作出具有约束力裁决的一种准司法活动。,相关知识,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5,1仲裁的特点: (1)自愿性。 (2)灵活性。 (3)保密性。 (4)快捷性。 (5)经济性。 (6)独立性。,2仲裁的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 (4)受理仲裁的仲裁机构有管辖权。,相关知识,(四)诉 讼 1提起诉讼的条件 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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