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最新整理by阿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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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二一二年二月为进一步推进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发挥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南。2012年海洋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是在总结前两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强化整合、突出重点、优化项目”的原则,重点支持海洋能海上试验场的一期研建,解决潮流能发电装置实型机海上试验的技术难点,构建海洋能海上试验场的首个测试泊位及试验平台;加大海洋能发电装置示范力度,优先支持技术成熟度高、基础好的波浪能和潮流能发电装置进行示范应用,并对现有潮汐电站进行增效

2、扩容改造,扩大示范规模,提高发电能力,逐步实现可靠运行,形成初具规模的海洋能示范基地。已立项的专项资金项目尚未全额拨付预算经费的,本年度需按照附表四格式编制并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申请2012年的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立项时已提交过的材料无须重复提交。第一部分 重点支持方向一、 海洋能电力系统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加大海洋能发电装置示范力度,重点支持500千瓦波浪能独立电力系统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和1200千瓦潮流能并网电力系统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初步建成珠海大万山兆瓦级波浪能海岛独立电力系统示范基地和舟山地区3兆瓦潮流能电力系统示范基地;对我国已

3、建成的潮汐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建设,全面推动潮汐能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一)波浪能独立电力系统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1. 总体目标整合优化海洋能专项资金已启动的波浪能独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遴选成熟技术和优势项目单位,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加大示范力度、扩大示范规模,继续建设500千瓦波浪能海岛独立电力系统,将珠海大万山岛建成我国首个兆瓦级的波浪能海岛独立电力系统示范基地,实现可靠示范运行。2. 支持条件(1)发电装置技术成熟度高、模型样机已完成海上试验并开始建造工程样机或实型机、海上施工安装和电站运行保障方案得到落实、示范效果明显。(2)新上项目应在已实施的海洋能专项资金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示范应用规

4、模,形成示范基地。(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五年以上海洋能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3. 技术要求示范工程总装机容量不低于500千瓦,单机装机容量100千瓦,重点解决波浪能发电装置高效波能俘获、低成本模块化建造、智能化微网及海上施工安装的投放工艺等关键技术,实现波浪能到电能的高效转换和传递。示范工程设计寿命不低于15年,年发电量不少于65万千瓦时。示范工程在50年一遇极端海况下可保证生存,年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少于4300小时,单机停运后一周之内可恢复供电,储能系统可提供不低于1500千瓦时的持续供电能力,系统转换效率不低于20%。示范工程发电设备应维护方便、经济、工艺先进,配备系统运行状况监测装置和

5、发电数据计量设备并正常运行。示范工程应具有展示效果,包括发电设备发电量、电流、电压等系统运行状况参数的显示功能和电站建设运行过程及相关成果的影视资料、展板等。示范工程应建立波浪能独立电力系统的设计和运行操作规范。4. 实施周期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5. 资助方式示范工程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5%给予补助。6. 运行要求示范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应具备相关示范工程的建设经验,落实波浪能独立电力系统运行期间的维护管理措施及运营经费,具备对示范工程发电设备的投放、回收及海上运行维护的能力,可保障项目验收后示范工程的后续运行。(二)潮流能并网电力系统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1. 总体目标整合优化海洋能专项资金已启动

6、的潮流能发电示范和研究试验项目,遴选成熟技术和优势项目单位,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加大示范力度、扩大示范规模,继续建设1200千瓦的潮流能并网电力系统,形成集研发、示范为一体的潮流能发电示范项目,将舟山地区建成总规模达到3兆瓦的潮流能电力系统示范基地,实现可靠示范运行。2. 支持条件(1)发电装置技术成熟度高、模型样机已完成海上试验并开始建造工程样机或实型机、海上施工安装和电站运行保障方案得到落实、示范效果明显。(2)新上项目应在已实施的海洋能专项资金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示范应用规模,形成示范基地。(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五年以上海洋能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3. 技术要求示范工程总装机容量不低于12

7、00千瓦,单机装机容量300千瓦,重点解决潮流能发电装置关键零部件的高可靠性设计与低成本制造、电站的高可靠控制运行、可维修性设计及规模化建造等关键技术,实现潮流能发电装置的模块化生产、提高潮流能装置的整机制造能力和工艺水平。示范工程设计寿命不低于15年,年发电量不少于250万千瓦时。示范工程在50年一遇极端海况下可保证生存,年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少于4300小时,发电装置可在1.1米/秒流速下启动,系统转换效率不低于30%。示范工程发电设备应工艺先进,维护方便、经济、配备系统运行状况监测装置和发电数据计量设备并正常运行。示范工程应具有展示效果,包括发电设备发电量、电流、电压等系统运行状况参数的

8、显示功能和电站建设运行过程及相关成果的影视资料、展板等。示范工程应建立潮流能并网电力系统的设计和运行操作规范。4. 实施周期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5. 资助方式示范工程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5%给予补助。6. 运行要求示范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应具备相关示范工程的建设经验,落实潮流能并网电力系统运行期间的维护管理措施及运营经费,具备对示范工程发电设备的投放、回收及海上运行维护的能力,可保障项目验收后示范工程的后续运行。(三)现有潮汐电站的增效扩容改造工程1. 总体目标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对我国已建成的潮汐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建设,重点解决现有潮汐电站机组设备老化、能效不高的问题,为促进我国潮汐能资源的合

9、理开发利用起到示范作用。2. 技术要求支持已开展库区清淤工程的潮汐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改造内容以潮汐电站的机电设备更新为重点,可对影响潮汐电站发电效益的金属结构物及送出工程等进行适当的必要改造,原则上不新增移民和永久占地。单台发电机组的增容规模不低于原有机组的20%,改造后额定工况下水轮机效率不低于85%,发电机组的综合效率不低于82%,单台机组的年发电量增效不低于15%。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应遵循节能环保、经济合理、安全适应的原则,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潮汐电站库区的水文、气象和地质资料,以及电站原设计、运行和接入系统资料,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勘测,对电站增效扩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和评

10、价。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的初步设计应符合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范、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3. 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4. 资助方式重点支持潮汐电站机组的增效扩容改造,库区清淤等工程经费应自筹配套解决。二、 海洋能海上试验场一期研建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在国家级海上试验场前期论证及工程设计项目所选定的试验场区内,开展海上试验场一期研建工程。(一)L1泊位潮流能试验平台研建1. 总体目标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在国家级海上试验场前期论证及工程设计项目所选定的试验场区内,研建升降式潮流能海上试验平台,最大可满足单机装机容

11、量300千瓦的潮流能发电装置海上试验与测试需要。2. 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L1泊位位于山东省荣成市成山头海域的龙须岛附近,具体位置如下图所示。L1泊位离岸距离约300米,水深约20 米,底质为基岩,最高潮位2.95米,最低潮位-0.25米。该处海域的极限环境条件为最大波高10米,最大流速2.5米/秒,最大风速55米/秒。L1泊位位置(122426E,372317N)L1泊位试验平台由平台主体结构和发电装置电气输出测试系统组成。(1)平台主体平台主体由平台支撑结构、发电装置搭载平台、维修平台和避雷系统组成。平台支撑结构为钢质桩柱结构,桩柱垂直固定在海底,其结构形式应不影响发电装置试验时的流场环境,

12、具备负荷不小于5吨的起重设备;发电装置搭载平台为升降式,承载负荷不小于250吨,搭载平台可沿平台支撑结构升降,海面以上可上升至维修平台,便于发电装置的安装与维修,海面以下的升降可满足发电装置的试验需要;维修平台固定在平台支撑结构上,便于工作人员维修发电装置,设置双向通道并预留10平方米空间供海上输配电系统与电气测试系统安装;平台主体顶端安装避雷系统。平台主体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少于25年。平台应为输配电系统的电缆安装提供护管,护管设计应符合海上试验场综合测试与评价集成系统项目制订的接口规范要求。平台建设应完成相关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发电装置电气输出测试系统发电装置电气输出测试系统应具

13、备实时连续测试发电装置输出电气参数的功能,由测试仪器、数据采集传输系统组成。测试仪器可对发电装置的电流、电压、频率、发电量、有功/无功功率、功率因数、谐波等试验参数进行测试,测试的数据由数据采集传输系统按照统一的时间、频率与周期采集,并传输到岸基数据管理系统。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应符合海上试验场综合测试与评价集成系统项目制订的接口规范要求。(3)示范试验遴选专项资金支持、技术成熟度较高的潮流能发电装置,在L1泊位试验平台进行试验与测试。试验装置单机装机容量20300千瓦,具有电力输出和运行参数测量接口。接口应符合海上试验场综合测试与评价集成系统项目制订的接口规范要求。试验装置应具有较高转换效率、运

14、行可靠和良好的可维护性,可在试验场海域的极限环境条件下保证生存,并在试验平台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测试试验。3. 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4. 资助方式全额支持。5.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船舶、水运、海洋等相关行业的国家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二)海上试验场输配电系统一期建设1.总体目标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开展试验场输配电系统工程设计,完成配电、变压、变流及电气测试系统建设,完成L1泊位电力传输系统的设计选型和铺设施工,完成水下电缆铺设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为试验平台及潮流能发电装置提供电力输送与电能管理。2. 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海上试验场输配电系统应包括配电系统、L1泊位电力传输

15、系统以及潮流能电站电气测试系统,能够适应海洋工作环境的要求,并具备一定扩容能力。(1)配电系统配电系统包括岸基配电系统和L1泊位配电装置两部分。岸基配电系统通过电力传输系统接收潮流能发电装置发出的电能,容量不低于1兆伏安,输入电压等级不低于11千伏,具备电力变换及配电控制等功能,并配备岸基配电系统容量相匹配的负载与储能设备;岸基配电系统应与市电电网连接,可通过电力传输系统为L1泊位配电装置供电,输出电压等级不低于11千伏。L1泊位配电装置安装在L1泊位试验平台,包括变压器、变流器等。升压变压器和变流器可与300千瓦潮流能发电装置的电力输出相匹配,升压变压器的输出电压等级不低于11千伏,变流器的输出频率为50赫兹。降压变压器的输出电压等级不低于380伏,可满足泊位试验平台和海上试验场海洋动力环境观测系统的供电需要。(2)L1泊位电力传输系统L1泊位电力传输系统包括水下与岸上两部分,将L1泊位试验平台上的配电装置连接到岸基配电系统。水下电缆应采用三相交流的输电方式,传输距离不少于350米,水下耐压能力不低于2兆帕,额定电压不低于11千伏。岸上电缆的直线传输距离不少于4千米,应采用直埋敷设的方式,直埋深度不小于0.7米,穿越农田时直埋深度不小于1米。电力传输系统除提供L1泊位发电装置的电力输出及岸基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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