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建设系统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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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隆阳建设系统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版)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终止及管理,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原则:1、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3、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必须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以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原则。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员工与公司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四条 适用范围:隆阳建设系统所有员工(分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第五条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均

2、依本制度规定执行,以下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事业部均统称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 。 第二章 职责范围第六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1、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协议)的签订及跟踪落实。2、负责劳动合同的存档、保管。第七条 用人部门:1、协助员工签订劳动合同。2、监督员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3、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地点。 第三章 劳动关系建立第八条 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公司在聘用员工时,应要求被聘用者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凭证;若员工有社保档案者还需提供社保档案,两者皆齐全后,方可订立劳动合同;2、员工进入公司报到

3、之日后应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和认可公司的劳动合同条款及岗位职务说明书确定的职责,确定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可签订劳动合同。3、公司出资培训、招(接)收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专项协议书,在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期限。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到培训服务期结束。第九条 合作协议已享受国家退休待遇或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公司为员工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的内容包涵工作时间、地点、内容、薪酬待遇等。第十条 就业(实习)协议未正式毕业的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来公司实习时,签订就业(

4、实习)协议;取得正式毕业证书之后,公司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1、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2、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应向新入职员工说明岗位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情况。3、对签订过程中员工遇到的疑问应耐心详细地解答。4、新入职中层以上(含中层)人员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6个月,基层人员的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5、人力资管理部门应及时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盖章(公司公章、法人章)。6、劳动合同签订结束后,员工应在劳动合同签收表上签字;7、劳动合同应该按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存档。 第四章 劳动合

5、同的变更、续签、解除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1、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双方应当签字确认。4、员工应亲自、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5、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执行。6、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三条 员工岗位调整 公司因企业经营状

6、况或人事交流需要以及根据员工的能力、经验、技能、健康或其他情况经与员工协商后,可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续签 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40天,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安排续签事宜。1、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应于每月1日前整理40日内劳动合同到期的人员名单,制定续签审批单,并传达相关负责人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如下:1.1管理机构人员类型人事专员主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总裁总经理级及以上副总经理级经理级主管级主管级以下1.2各公司人员类型人事专员主管经理行政事业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人力资源总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总裁专业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经

7、理级主管级主管级以下备注:填写 审核 审批 备案2、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向员工出具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提前30天与劳动者协商并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审批,则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30日满后,办理该员工的离职手续。3、续签期限,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原则上为五年,第二次续签原则上为无固定期限。3.1中层(含中层)以上人员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一般为五年;3.2基层人员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一律为3年;3.3双方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时一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4如员工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第十五条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依法解

8、除与其劳动关系:1、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 2、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4、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

9、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l、劳动合同期满的; 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

10、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保密协议及损失赔偿第十七条 保密协议 对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公司要求员工履行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可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关于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限做出约定,提前通知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公司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第十八条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 违约金的设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违约金的数额根据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数额确定。基于培训协议所设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培训费用总额。第二十条 损失赔偿的范

11、围仅限于下列情形: l、公司录用员工所直接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损失;4、违反公司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质量事故,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中事故处理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第二十二条 2013年1月1前发布的所有劳动关系管理制度从本制度生效试行之日起废除。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隆阳建设管理机构人力资源中心所有。 劳动合同签收表姓 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合同期限签订时间员工签字确认日 期劳动合同续签审核表员工基本信息姓名: 部门:岗位:A.进入隆阳建设系统的单位: A.进入隆阳建设

12、系统的时间:B.目前所在公司: B.进入目前公司时间:现合同期:起始日 年 月 日 终止日 年 月 日现合同累计次数:拟续签合同时间:用人部门1、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及业绩评价:2、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改进的方面:3、是否与员工本人进行续签面谈? 是 否同意续聘或终止合同意见?(请明确具体原因):签名: 日期:审批意见用人部门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总经理/总裁意见: 年 月 日报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并留存) 不续签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新合同开始时间:新合同终止时间:新合同签订操作人签名:新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备注:1. 现合同累计次数,指员工在最后任职主体内的合同签订次数。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通知书姓 名部 门岗 位入职时间 您与公司 年 月 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经公司研究决定,将与您续签劳动合同。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于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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