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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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贷业务法律基础 2012年4月,法律意识,一、规范意识 二、证据意识,第一部分,民法,一、合同法基本理论,1.合同成立与生效 (1)无效合同: 欺诈、胁迫且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2)可撤销合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3)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无权处分,2.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1)与当事人达成协议时,审核当事人协议时,要考察其合同是否有效。 (2)没有在合同上签字而实际使用贷款的其他人,因与银行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不对银行承担还款责任。 (3)“国人重印章,洋人重

2、签名”。签章环节要严控风险。,二、担保物权概述,一、担保的法理分类: 1.人保:保证 2.物报:抵押、质押、留置 3.金钱担保:定金,二、担保的重要特性: 从属性,从属于主债权债 案例1: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丙为甲借款提供担保,乙、丙签订抵押合同,以丙之房屋一幢作抵押。后甲、乙借款合同被法院宣告无效,问:乙、丙之抵押合同的效力? 风险提示1:业务操作中需高度关注借款合同的有效性。,三、物保与人保竞合时的处理 1.有约定从约定 2.没有约定的情况下: (1)第三人提供的物保与第三人提供的人保:不分顺序; (2)本人提供的物保与第三人提供的人保:物保优先(可约定排除)。 案例2:甲向银行借款1

3、000万元,甲以一幢房屋设定抵押,丙为保证人。则: (1)楼房拍卖800万元,丙的保证责任是多少? (2)债务未到期,大楼被火灾烧毁,丙的保证责任是多少? 风险提示2:在有抵押物,同时又有保证人的情况下,注意通过约定排除保证人基于物保优先的抗辩。,三、保证,一、保证责任的两种方式 1.一般保证责任:先诉抗辩权 2.连带保证责任:不分顺序,不分份额 风险提示3:我行目前所有个贷产品,涉及保证的都是连带责任保证。,四、抵押,一、不动产抵押权生效:登记生效主义(不动产确权通用原则,核心是公示公信) 案例3:甲企业与A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约定将企业房产抵押给A银行,该抵押合同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之后甲企业

4、又想B银行申请贷款,将同一幢房屋的土地抵押给B银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来甲企业进入破产程序,A、B银行同时申请抵押权实现,谁的抵押权能受到法律承认? 风险提示4:高度认识他项权证的重要性,二、不可抵押的财产: 1.国有/集体土地所有权 2.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两个例外: (1)招标、拍卖等公开协商方式取得的“四荒”用地经营权; (2)乡镇厂房做抵押的,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3.公益法人的公益设施 案例4:A大学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以学校的办公楼做抵押。该抵押是否有效?以校长的公务用车做抵押,该抵押是否有效?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6.依法被

5、确认为违法、违章建筑的(小产权房,目前不具备流转的资格),三、房地一体主义在房地产抵押中的体现 1.以建筑物抵押,抵押效力自然及于占用范围内的土地。 2.以土地作抵押的,效力自然及于土地上的建筑物。 3.但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权不及于土地上的新增建筑。 4.乡镇企业的土地不得单独抵押,但以厂房抵押的,自然及于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四、抵押权的实现与其他权利的关系 1.与执行权:设立抵押权在先,后被保全或执行,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2.与租赁权: (1)租赁先,抵押后,买卖不破租赁; (2)租赁后,抵押先,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3.与所有权:抵押期间,抵押物依法被继承、赠与的,抵

6、押权不受影响。 风险提示5:承租人声明的意义,在于后期更好的保障我行债权的顺利实现,五、房地产抵押的几个特殊问题 1.与土地出让金的关系: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抵押人才能优先受偿。 2.与新增房屋的关系 土地抵押后,抵押权不得及于新增房屋,但是处分的时候可以一并处分,但新增房屋部分所得的价款抵押人不能优先受偿。 风险提示6:在计算抵押物价值的时候,要扣除划拨土地的后续成本支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小企业贷款,划拨土地不能单独抵押。,六、几种特殊的不动产类型 (1)小产权房 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 其产权证由村委会,或由乡镇政府颁发的房屋。 小产权房不是我行贷款

7、抵押物的适格对象。 (2)房改房 城镇职工根据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把控两点,一是是否已取得当地房管颁发的产权证,二是国土是否已分户到购买人名下。 (3)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就是带有福利性质的商品房。 我行经办人员不能仅以借款人持有房产证为条件即受理,而应该到当地房管部门具体咨询此类房屋能否办理抵押登记。建议谨慎接受。 (4)拆迁安置房 基于拆迁房土地性质的复杂性,以及上市交易也有一个限制期间,建议谨慎接受。,七、当贷款遇上公共利益 (1)何为公共利益: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判断标准。 (2)贷款资金使用涉及公益事业:目前我行个人贷

8、款暂不允许贷款资金流向公益事业。对于贷款用于私人诊所、学校等生产经营持谨慎态度。 (3)公益法人的公益设施不能作为抵押物。(例:学校的办公楼与校长的公务用车) (4)用于抵押的房屋目前为医院、学校所用;以及抵押之后出租给医院、学校所用的问题。,五、婚姻家庭继承法,一、夫妻财产关系 1.法定共同共有为原则,约定分别所有为例外。 二、夫妻债务:看债务发生的时间点。一方死亡的,生存以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判断婚姻状态标准:离婚证与离婚协议 三、婚前购房的特殊性 1.婚前全额购房。 2.婚前按揭购房。 四、限定继承原则,案例5: 甲有楼房一幢,2006年将企业房产租给乙

9、,租期15年。2009年甲将该房产抵押给A银行。 (1)一年后,A银行要求拍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要求乙搬出,A银行要求是否于法有据? (2)2010年,甲与其配偶离婚,法院判决该楼房归属其配偶所有,A银行还能否主张抵押权?,第二部分,商法,一、企业组织形式分类 1.企业法人 (1)有限责任公司 (2)全民所有制企业 (3)部分集体所有制企业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5)部分三资企业 2.非法人企业 (1)合伙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 (3)其他非法人企业,如未登记为法人的集体、三资企业,二、公司 1.定义: 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

10、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分类:,3.公司无限责任与股东有限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风险提示7:考核企业经营情况时,不受股东个人雄厚财力所干扰,三、公司治理结构,1.公司机构 股东会 董事会/执行董事 监事会/监事 法定代表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四、公司分类 1.母公司与子公司:两个法人 2.总公司与分公司:一个法人 案例6: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分公司。甲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 结果甲公司没有按约交付货物,该违约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如果甲、乙公司是母子公司关系,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 风险提示8:子公司是我行适格的信贷客

11、户,而分公司不是,五、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资本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并非实收资本。 (2)“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2.一人有限公司的特殊规定 (1)注册资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 (2)转投资限制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强制公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时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4)财务监督

1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 (5)举证责任倒置的人格否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公司章程 (1)登记法定性:章程必须登记,内容修改要进行变更登记 (2)信贷重点关注公司章程的部分:股权机构、表决权构成、担保限制,4.公司法中关于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法第十六条 第一款:“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第二款:“公司

13、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第三款:“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未出席的即自动放弃表决权),风险提示9: 1.公司为他人担保,必须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前提条件,如果章程没有规定公司可以提供担保,则公司不能为他人担保;在有章程规定的条件下,对具体债务的担保决定,还必须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公司章程”与“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关系是,前者是基础性的依据,后者是担保实施的程序,两者缺一不可。 3.注意区分掌握我行普通

14、个人商务贷款、企业名下贷款与小企业贷款,公司提供担保的差别。,案例7:甲公司有6名股东,股本构成结构为老李30%、老万25%、老金15%、小赵、小王、小陈各占10%。甲公司以自己办公楼向银行设定抵押, 6名股东一起召开了股东会,经过投票,老李、老金、老万赞成以企业名义为贷款提供担保,小赵、小王、小陈对该担保持反对意见。企业将股东会决议如实记录,并提交银行。 (1)若甲公司抵押是为股东老李提供担保,该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2)若家公司抵押是为甲公司自己的借款提供担保,该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六、合伙企业 1.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

15、企业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3)有限合伙企业,2.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 容易设立和解散。 2.责任无限 合伙人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 3.相互代理 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 4.财产共有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 5.利益共享 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3.合伙协议: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10: 对合伙协议的审定应当注意的点: (1)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约定 (2)关于表决权行使规则的约定 (3)关于对外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的约定 (4)关于利润分配规则的约定,4.合伙事务的决议 (1)表决权数:自由约定,无约定采取人头主义 (2)表决规则: 一般的事务可以经过过半数通过即可; 重要的事务,需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风险提示12:合伙企业担保的有效必须是建立在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基础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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