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有关问题巴州财政局社保科刘梅2016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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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有关问题 巴州财政局社保科 刘梅 2016年7月21日,目 录,一、社保基金财政补助资金县级结算有关问题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结算有关问题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结算有关问题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有关问题,一、社保基金财政补助资金县级结算有关问题,为加强我州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强化各级财政职责,确保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保证基金各项待遇支付正常进行,自治州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于2012年下发了关于要求做好社保基金财政补助资金结算的通知(巴财社201261号)。 各县(市)财政部门应会同人社(社保)部门将县级结算表和拨

2、款凭证等有关材料装订成一册报送自治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 根据各县市上报的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结算表,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50-附表2015年度巴州社保基金县级财政补助资金.xls,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依据:巴财社201644号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一)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时间要求:省级、地、县级财政补助

3、资金于每年9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 巴财库200839号:中央、省级财政承担的新农合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国库部门)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零余额账户将新农合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县级财政社保专户。,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二)县(市)申请补助资金上报程序 1、每年9月底前,各县(市)财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向自治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联合上报xx县(市)关于申请20xx年中央、自治区及自治州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请示,包括文字和附表两部分内容。 文字部分必须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

4、制度建设情况、参保(合)情况、筹资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情况、基金运行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政策建议等。 2、每年9月底前,各县(市)财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将审核资金到位情况所需的补助资金预算文件和拨款凭证等有关材料装订成一册报送自治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三)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 1、拨付办法: 中央、自治区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统一采取“当年全额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办法。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运行年度。 除上年按照预算

5、管理的统一要求下达提前通知指标以外,中央、自治区财政原则上于每年6月底前结算上年度并预拨本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 自治州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原则上于每年9月前结算当年的补助资金。 2、对于未按规定时限上报申请材料的、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的,影响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扣减相应补助的,由各县市财政补足,以保证补助资金的完整性。对上报工作优秀的县(市)给予通报表扬。,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3、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按照以下公式核拨: 结算某地(州、市)上年补助资金数额=该地(州、市)截至上年6月底参保(合)人

6、数上年自治区财政补助标准一上年已预拨补助资金一因地方财政资金不到位扣减补助资金数一应扣减违规资金。 其中:因地方财政资金不到位扣减补助资金数=该地(州、市)截至上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上年自治区财政补助标准(上年地方财政资金到位率)1 0。 上年地方财政资金到位率=地方各级财政上年9月底前实际到位资金数(地(州、市)、县(市)级财政实际到位资金合计数)上年地方各级财政应到位资金数1 0 0。 上年地方各级财政应到位资金数=该地(州、市)截至上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国家统一规定的上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一上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标准)。 (州级财政补助结算参照以上公式),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

7、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依据:巴财社201612号转发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一)县(市)申请补助资金上报程序 每年2月15日前,各县市财政部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自治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和有关附表。 申请报告包括本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情况、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金需求和安排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政策建议等;有关附表及具体填报要求详见附件(自治区文件)。,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

8、关问题,各县(市)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限,高质量地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县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全面,不得瞒报、虚报、漏报。对于未按时限规定报送申报材料,导致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能按时上报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不能按时下达的,由各县(市)财政承担确保基础养老金发放责任。,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二)补助原则和标准 1、基础养老金补助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我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

9、低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自治区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各级财政分别负担,对财政困难地区,按自治区现行财政体制给予补助。 2、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 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自治区确定的缴费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各级财政分别负担,对财政困难地区,按自治区现行财政体制给予补助。 对各地的具体补助金额,按照各统筹地区对参保人实际发放的自治区财政基础养老金数额、参保缴费人员自治区财政实际补助数额核定。,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三)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结算办法和程序 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缴费补助及时到位、中央、自治区财政补

10、助资金统一采取“提前下达+据实结算”的办法,一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运行年度,按年结算补助资金。 1、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在每年9月30日前、自治区财政在每年11月3 0日前,提前下达下年度预算,下达额度以当年预算执行数为基础,同时参考上年度补助资金结算情况确定,此项资金列入所在县(市、区)下年度地方财政预算。,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三)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结算办法和程序 2、结算办法 中央、自治区财政原则上于每年7月底前结算上年度补助资金。自治区根据各统筹县(市)上年度对6 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实际发放的基础养老金人次数、实际参保缴费人数和自治

11、区财政补助标准,核定上年度自治区财政应补助资金;扣除已经提前下达的资金和以前年度累计结余后,核定上年度补助资金结算结果(不足或结余)。不足部分自治区财政下达相应补助资金;结余部分地方财政可结转使用,次年一并结算。,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三)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和程序 3、结算公式: 补助资金结算结果= 上年度财政 一 已提前下 一 以前年度 (不足或结余) 应补助资金 达资金 累计结余 上年度财政 =上年度60周岁自治区财+上年度参保自治区 应补助资金 及以上参保人 政补助 缴费人数 财政补 基础养老金发 标准 助标准 放人次数 特别结算:在中央或

12、自治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实施专项检查的当年,在常规结算程序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根据专项检查结果,相应扣减检查年度期间违规资金。,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四)补助资金的使用 各统筹县(市、区)收到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后,要及时将相关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原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央及自治区财政结余资金,统筹用于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补助。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将补助资金列入相关科目,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探索有效的基础数据审

13、核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等方式,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情况的发生。,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五)监督检查 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财政补助资金的跟踪检查和追踪问效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根据需要,对各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进行抽查。中央和自治区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将据实减拨补助资金。对虚报冒领、

14、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有关问题,(一)严格执行下达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批复下达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和程序执行下达的基金预算。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努力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稽核和清欠力度,确保完成基金收入预算。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管理,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项目和计发标准,清理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严格执行支出预算。 (二)做好基金预算公开工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公开意见的通知(新财办社201513号)的要求,各县(市)要做好社会保险基金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预决算公开工

15、作。应在本级人大审议通过批准后的二十日内,将除涉密内容外的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收支余情况,通过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局门户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开。,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有关问题,(三)强化基金预算执行管理。 各县(市)卫生、社保、财政部门按月分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的完成情况及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于次月5日前上报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和文字分析。各县(市)合管办向巴州卫生局报送有关新农合基金的报表(表样见附件2表2)和文字分析,各县(市)社保局向巴州社保局报送除新农合外其余所有险种的报表(表样见附件2表1)和文字分析,各县(市)财政部门负责向巴州财政局汇总报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型

16、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县级统筹基金报表(表样见附件2表2)和文字分析。61-附件1:巴州2016年1-6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分析.doc 61-附件2.3:2016年1-6月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xls,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有关问题,(四)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 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做调整。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报告。各县(市)要做好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有关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并在审议通过批准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各县(市)经办机构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表样见附件3,经县(市)人社、卫生部门审核汇总、财政部门复核后,按基金预算审批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向巴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局)、卫生局上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报告及附表,以便汇总编制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报告。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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