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第七章幻灯片《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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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为14分,近年来主观题考核以增值税为主,今年更应关注本章。 2018年的本章“微微一笑很倾城”,核心变动为“特殊行业广告费的扣除”及对“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企业所得税为难度最大的税种,且中级职称教材涉及内容非常详细,同学们应将备考复习重心放在基础知识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及调整项目”与“税收优惠”是历年来考核的重点。,4,知识点、纳税人(),1.概念 (12年单选;15年判断;16年多选、判断;17年卷1多选、判断;17年卷2单选)

2、(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根据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2.分类属人+属地,6,【习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2014年) A.

3、事业单位 B.合伙企业 C.社会团体 D.民办非企业单位,B,3.纳税义务,境内场所境外所得,9,【考题多选题】(2016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当向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 A.来源于中国境内,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B.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C.来源于中国境内,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D.来源于中国境外,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四)所得“来源”地钱从哪儿赚来的,知识点、税率()(12、13年、17年卷

4、1单选),16,【考题单选题】(2012年)某软件企业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度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该企业2011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 )万元。 A.50 B.40 C.30 D.20,17,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一)收入总额(11、14年多选;15年单选、综合;17年卷1、卷2多选) 1. 收入形式,2.销售货物收入 收入时间的确认 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注意】“”规定与第六章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的规

5、定有所区别。严格上来说办妥托收手续的前提是发出货物并有发货单作为凭证,但命题专家往往严格按照教材说法命题,因此在回答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题目,选项中如没有“发出货物”而只说“办妥托收手续”应判断为错误;回答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题目,选项中只说“办妥托收手续”应判断为正确。,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

6、、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2)收入金额的确认 售后回购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提示】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以旧换新 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商业折扣(折扣在前,

7、销售在后) 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销售在前,折扣在后) 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销售折让、销售退回 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买一赠一 赠品不属于捐赠,应按各项商品的价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其商品价格应以公允价格计算。 【注意】买赠行为增值税的处理与所得税的处理不同。 【举例】某企业以“买二赠一”的方式销售货物,2009年6月销售甲商品80件,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8万元,同时赠送乙商品40件(乙商品不含税单价为1800元/件,总价值7.2万元)。,3.提供劳务收入 安装费 根据

8、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宣传媒介的收费 发布费: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广告制作费: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软件费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服务费 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的收费 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会员费 对只取得会籍而不享受连续服务的,在取得会费时确认收入。 一次取得会费而需提供连续服务的,其会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特许权费 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 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

9、入。 劳务费 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4.其他收入 转让股权收入 时间: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金额:转让股权收入“扣除取得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注意】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理解】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等中属于你的部分,为你持有该公司股份期间的投资收益,属于股权转让所得中的一部分。,【举例】2016年甲企业投资100万元取得乙企业30%的股权(取得股权的成本),2017年以150万元的价格将该股权转让给丙企业(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时,乙企业在甲企业投

10、资期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120万元。 则甲企业股权转让所得=150-100=50(万元)。,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时间: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 【注意】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理解】被投资方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本就是所有者投入的超出股票票面价值的部分,转增为股份不属于向投资者发放股息。,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利息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 租金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 【注意】如果交易合同或协

11、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接受捐赠收入 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债务重组 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教材P329调整至此处) 企业对外投资的非货币性资产应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二)不征税收入(12年单选、14年多选、15年单选、16年多选、17年卷1简答) 1.财政拨款; 【注意1】财政性资金,

12、“不包括企业按照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注意2】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必须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才允许作为不征税收入予以扣除。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注意】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配比原则),(三)免税收入(税收优惠调整至此处) 1.国债利息收入; 【链接】对企业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

13、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国债转让”收入不免税。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条件:持有12个月以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注意】必须分清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四)税前扣除项目 1.成本 2.费用 3.税金 【注意1】税金中无“准予抵扣的增值税”,也不包括“企业所得税”。 【注意2】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会计准则已调整为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课外阅读】

14、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也不得在所得税前直接扣除。4.损失 【注意1】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注意2】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学习提示】税法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未正式开始经营之前的筹建期所发生的筹建费用可以进行归集但不计算为当期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注意3】准予税前扣除的损失不包括各种行政性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5、;刑事责任附加刑中的罚金、没收财产。,(五)具体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注意1】工资薪金总额指实发的工资薪金总额。 【注意2】工资薪金“不包括独生子女补贴”。,2.三项经费(12年单选、判断;13年综合;15年单选;16年判断;17年卷2多选),【注意1】三项经费中只有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 【注意2】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据实全额在税前扣除。 【注意3】区别防暑降温费与防暑降温用品:“防暑降温费”为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用品”为劳保用品。,3.社会保险费(11年综合,14年单选),4.业务招待

16、费(11、13年综合;14年多选;15年、17年卷2单选) 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注意】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的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税法上的“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投资企业例外)”。,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1、13年综合;14年多选;17年卷1简答;17年卷2多选)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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