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重庆交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8483052 上传时间:2017-09-2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2重庆交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22重庆交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22重庆交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22重庆交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22重庆交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2重庆交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2重庆交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重庆交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草稿)为发挥学科建设的带动作用,规范学科建设的管理,建设教学研究型的重庆交通大学,特制定本办法。学校的学科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学院 为主的管理体制, 实施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一、学科建设组织体系1学校设立学科建设委员会,由学校校 长担任主任,分管校领导任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校内外 专家担任成员。学校学科建设委员会的责任为:学校学科发展建设规划的审核,学校学科年度人员、 财力保障计划的制 订,学科 带头人的遴选,学科建设的指导与监督,学科发展状况的定期检查,学位点、重点学科的申报组织 。学校学科建设委员会下设学科建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挂

2、靠研究生部。2学科建设责任单位是学院(或部)。学院(或部)的责任为:学院所属学科发展建设规划的制定,学科年度人、财、物资源保障计划的制定,所属各种学科资源的管理与协调,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学科建设的指导与监督,学科 发展状况的检查,学位点、重点学科的申 报组织,接受学校、上级定期检查,完成与学校签订的学科建 设任务。学院院长(或部主任)为学院所属学科的总责任人;学院设学科建设秘书(根据学院学科点规模确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专业水平)。学科梯队是学科建设的具体实施者,学科梯队依托学科所在学院组建,受所属学院的直接领导;学科梯队设立学科带头人和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为本学科建设的直接责任人;梯队成员可跨

3、学院组成,学科带头人和副带头人作为正式成员参与的学科梯队不能超过 2 个。二、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分类、目 标与建设周期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拟建成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学位点学科、拟申报学位点的学科、其它新兴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建设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地方有关部门的定期评估,有条件的应建设为省部级重点学科中的重点学科,有全国性优势的应建设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拟建成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建设目标是建设成为省部级重点学科。学位点学科建设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的定期评估;拟申报学位点学科的目标是获得学位授权点资格。其它新兴学科建设目标是完成目标责任书签定的建设任务

4、。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和拟建成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建设周期为 5 年;学位点学科和拟申报学位点的学科的建设周期为 2 年;其它新兴学科: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可根据学科提出的建设目标, 经学校批准后确定建设周期。三、重点学科遴选的原则及程序学校根据发展的定位,结合学科自身条件与区域社会经济的需要,制定学科建设规划,确定重点建设学科的规模和数量, 进行重点学科的遴选。国家 级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自动入 选重点建设学科。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由学院或学校相关部门推荐,由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评审,经 学科建设委员会审 核后, 报学校审批。四、学科梯队的遴选1.学科梯队产生程序:学科带头

5、人可由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产生,副 带头人由学科带头人提名确定。学科梯队成员的数量: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梯队由 812 人组成,拟建成的省部级重点学科的梯队由 68 人组成。一级博士学科梯队由 1016 人组成,二级博士学科、一级硕士点学科梯队由 812 人组成,二级硕士学科、拟申报二级硕士学科梯队由 48 人组成。学科带头人、副带头人及梯队成员由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评审,经学科建设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审批。2.学科带头人的基本条件:在学科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具有指引梯队成员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省部 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

6、较强的奉献精神。五、学科带头人的责任与保障条件学科带头人为学科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学科发展规划制定、组织所在学科的建设,接受学院、学校、上 级定期检查,完成签订的任务。学科带头人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学科建设工作补贴(在其学科建设经费中支出),拥有学科建设费的支配权 (一次签批经费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参加有关实验室建设决策权,人才引进 的建议权。副 带头人协助 带头人完成日常建设任务,其工作补贴数额在学科建设经费中支出,由带头人和学院自行确定。在同等条件下,学科梯队成员优先获得学校有关科研、人事、 财务 等方面政策的支持。学校为学科梯队提供建设经费及办公条件,经费数额根据不同的学科建设目标

7、确定,建设经费不包括相关实验室建设的硬件建设经费、学科梯队人才引进费用。这里的学科建设经费包括: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费用。举办或承办高层次学术研讨会费用。订购本学科的专业期刊、书籍及与本学科有关的计算机软件的购置费用。支付情报检索等信息资源的使用费。资助学科成员的论文发表、专著及教材出版费用。与重点学科申报、评估有关的费用。与硕士点、博士点申报或建设有关的费用。学科带头人、副带头人的学科建设工作补贴。其它经批准后使用的费用。学校为各学科设置专用帐户,由学科带头人和学院院长共同签字、包干使用。学校每年按计划的 90%划拨学科建设经费到专用帐户,经年度检查合格后,划拨剩余的 10%。学科建设经费不得

8、挪用、截留和挤占,确保 专款专用。六、学科建设检查制度:1. 校内检查:学校实行年度检查和建设期末检查制度,以跟踪学科建设的进度及签订的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由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聘请校内或校外专家进行,或委托有关机构评估。2. 校外检查: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重点学科申报或验收。七、学科建设的奖励与处罚凡在学校和上级检查中合格的学科,学校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凡在学校和上级检查中不合格的学科,学校给予学院和学科处罚。处罚方式:扣减下年度学科建设经费;停止拨付学科建设经费。凡在学校和上级检查中不称职的学科带头人,取消学科带头人称号。本文档系网络所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本人定尽快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