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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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漢代循吏與文化傳播 第三節到第八節,指導老師:許雅棠 組員: 政三 94114113 劉又甄 政三 94114121 賴韋君 政四 93114153 李 烱,三、循吏觀念的變遷,司馬遷的循吏觀,循吏之名始於史記的循吏列傳,後來被班固的漢書和范曄後漢書所承襲,從此循吏便成為中國正史列傳中的一個典型。但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史中的循吏實際的涵義卻各有不同。 史記太史公自序說: 奉法循理之吏,不能伐功矜能,百姓無稱,亦無過行,作循吏列傳。 同書循吏列傳開宗明義說: 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禁姦也。文武不備,良民懼。然身修者,官未曾亂也。奉職循理,亦可以為治,何必威嚴哉!,這兩段大致說明了司馬遷的循吏觀

2、,他強調無、不,只提及循吏在消極方面不做什麼,卻無一語道及他們在積極方面做了什麼,由這些文字似乎可以推斷司馬遷心中的循吏是漢初文景之世黃老無為式的治民之官。換句話說,他是支持我無為而民自化的,而循和循理也的確是道家的基本觀念。,班固的循吏觀,漢書卷一百下敘傳: 誰毀誰譽,譽其有試。泯泯群黎,化為良吏。淑人君子,時同功異。沒世遺愛,民有餘思,述循吏傳。 本文所談的就是班固筆下的循吏。 循吏之所以時同功異,正由於他們的具體工作是因地制宜、不拘一格的。但是班固對循吏的讚詞卻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為什麼漢代會出現許多化民為俗為己任的淑人君子呢? 又, 像循吏這樣的人物是僅僅由於朝廷的提倡獎勵

3、便能短期內塑造得出來的嗎?,四、循吏教化與漢廷政策,兩漢之世,循吏和酷吏兩大典型雖然因為各個時代的中央政策不同而互為消長,但只中有如二水分流,未曾間斷。循吏代表了儒家的德治,酷吏代表了法家的刑政;漢廷則巧妙地運用這兩種相反又相成的力量逐步建立了一個統一的秩序。 循吏具有政治和文化二重功能,他既為吏又是師。漢代的大傳統以儒教為主體,而儒教的基地則在社會而不在朝廷,因此循吏在扮演師的功能時,事實上已離開了吏的崗位。借用周禮的名詞,循吏是以師儒的身分從事教化工作的。,漢書循吏傳中所載雖寥寥數人,但多在宣帝之世,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斷言儒家型循吏的出現完全是漢武帝獨尊儒術的結果呢? 我們當然不能否認漢武

4、帝正式提倡儒學對於儒家型循吏的出現可能發生了激勵作用,但是循吏有獨立的文化傳統,不能簡單地看作漢廷政策的產品,本文根據文翁、兒寬、韓延壽三人的傳一資料來說明漢代循吏教化的起源及其與漢廷間的複雜關係。,漢書循吏文翁傳,文翁、盧江舒人也,少好學,通春秋,以縣吏察舉。景帝莫為蜀郡守,仁愛好教化。見蜀地辟陋,有蠻夷風,文翁欲誘進之,乃選郡縣小吏遣詣京師授業博士或學律令數歲,蜀生皆成就還規,文翁以為右職。又修起學官於成都市中,招縣下子弟以為學官弟子,為除更縣。高者以補郡縣吏,次為孝弟、力田。 常選學官僮子,使在便坐受事,每出行縣,益從學官諸生明經飭行者與俱,使傳教令,出入閨閣。縣邑吏民見而榮之。數年,爭

5、欲為學官弟子,富人至出錢以求之。 繇是大化,蜀地學於京師者比齊、魯焉。至武帝時乃令天下郡國皆立學校官,自文翁為之始云。文翁終於蜀,吏民為立祠堂,歲時祭祀不絕。至今巴蜀好文雅,文翁之化也。,漢代循吏所居民富,及執行孔子富之而後教之的規劃。文翁雖然合乎儒家型循吏的標準,但是他守蜀郡在景帝之末、武帝初年,當時漢廷尚未正式定儒學於一尊,他的推行教化絕非奉行朝廷旨意。 在文翁的時代,循吏的特徵是因循和無為,但他實行教化是本於個人所持的信念,這種信念只能源於當時在社會上流行的儒教大傳統,而他所發揮的也不是吏的功能而是師儒的作用。 文翁傳說漢武帝令天下郡國皆立學校官,自文翁為之始這一點足以說明了文化對政治的

6、影響,漢代的皇帝承認儒教的正統地位與其說是儒教有利於專制統治,不如說是政治權威最後不得不向文化力量妥協。,漢書卷五十八兒寬傳,寬既治民,勸農桑,緩刑罰,理獄訟,卑體下士,務在於得人心。擇用仁厚士,推情與下,不求名聲,吏民大信愛之。寬表奏開六輔渠,定水令以廣溉田。收租稅時裁濶狹與民相假貸,已故租多不入。後有軍發左內史,以負租,課殿當免。民聞當免,皆恐失之,大家牛車,小家擔負,輸租繈屬不絕。課更以最。上由此愈奇寬。 循吏具有吏和師的雙重身分,但這兩種身分發生牴觸時,他往往捨法令而取仁愛,這是漢代循吏的特徵。儒教大傳統中的循吏理想,認為郡守最主要的責任是仁愛教化,可見兒寬在左內史任內的施政方針,其動

7、力來自於當時的大傳統而非號稱獨尊儒術的朝廷。而兒寬之所以會受到武帝的賞識,在於他是一個能執行法令的能吏,不是因為他是一個仁愛教化的循吏。,漢書卷七十六韓延壽傳,韓延壽 雖不列漢書循吏傳,但以推行教化而論,他的成績和影響在西漢循吏中卻是無與倫比的。他出身郡文學,身受儒教的薰陶,因此每出守一郡都必以移風易俗、興禮樂為治民的先務。 他任潁川太守時,潁川多豪強,難治,國家常為選良二千石。先是,趙廣漢為太守,患其俗多朋黨,故構會吏民,令相告訐,一切以為聰明,穎川由是以為俗,民多怨仇。延壽欲更改之,教以禮讓,恐百姓不從,乃歷召郡中長老為鄉里所信向者數十人,設酒具食,親與相對,接以禮意,人人問以謠俗,民所疾

8、苦,為陳和睦親愛、銷除怨咎之路。長老皆以為便,可施行,因與議定嫁娶、喪祭儀品,略依古禮,不得過法。延壽於是令文學校官諸生皮弁執俎豆,為吏民行喪嫁娶禮。百姓遵用其教。,韓延壽以師儒自居,他的行為顯然是以建立文化秩序為中心的旨趣,嚴格地說,他在各郡的設施以遠超出吏的職務,其歷史意義只有從大傳統師的角度才能獲得適當的解釋。 漢宣帝雖說過霸王道雜之的名言,但他其實並不欣賞王道,宣帝表面上對循吏教化的敷衍正可看作政治勢力不得不和代表著大傳統的儒教取得妥協。,韓延壽的悲劇結局足以說明循吏的教化合朝廷法令之間是存在著某種內在矛盾的。韓延壽最後在左馮翊任內與御史大夫蕭望之發生了嚴重衝突,但是韓延壽敗訴了,他的

9、罪狀中以兩項最重要:第一是他在東郡太守任內為都試講武之禮,被視為僭上不道。他因好古教化而推行禮樂,不料反因此引起了宣帝的疑忌; 第二是取官錢帛,思假徭役吏民他擅自把公家的錢假貸給吏民以供繇役,從儒家的觀點說,這是一種愛民的德政,但以朝廷法令而言,反而成為假公濟私以收買民心的罪狀了。,吏代表以法令為中心的政治秩序,師代表以教化為主的文化秩序;用中國原有的觀念說,就是政、教兩種傳統,也可稱之為政統與道統,這兩種傳統之間的關係是不即不離的,一方面互相支援,一方面又不斷發生矛盾,漢代的循吏就是正好處在這兩者的交叉點上。,五、兩種吏道觀的對照,以吏為師的傳統,【尚書】泰誓上云: 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

10、。 【孔傳】釋此語說: 天佑下民,為立君以政之,為立師以教之。 【國語】晉語一: 民生於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師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長,非教不知。 章學誠【文史通義】內篇五史釋說: 以吏為師,三代之舊法也;秦人之悖於古者,禁【詩】、【書】而僅以法律為師耳。三代盛時,天下之學無不以吏為師。【周官】三百六十,天人之學備矣;其守官舉職而不墜天工者,皆天下之師資也。東周以還,君師政教不合於一,於是人之學術,不盡出於官司之典守;秦人以吏為師,始復古制,而人乃狃於所習,轉以秦人為非耳。秦之悖於古者多矣,猶有合於古者,以吏為師也。,秦代已存在兩種不同的吏道觀:,以考古出土文物語書與為吏之道為例:

11、語書:官方文告,十足體現秦代以法為教的精神。內文: 古者,民各有鄉俗,其所利及好惡不同,或不便於民,害於邦。是以聖王作為法度,以矯端民心,去其邪僻,除其惡俗。凡法律令者,以教道民,去其滛僻,除其惡俗,而使之之于為善也。 語書又說: 凡良吏明法律令,事无不能也。 惡吏不明法律令。 語書所代表的是秦代官方對於吏道的觀點。 為吏之道:私人編寫,告知人如何做合標準的吏。混合儒、法、道各家的成分,儒家佔據主要位置。 為吏之道強調地方官的師的功能,故說: 凡戾(帥)人,表以身(身為表率),民將望表以戾真。表若不政,民心將移,乃難親。 儒家治人必先修己的前提, 為吏之道第一節說: 反赦其身,止欲去愿。,下面

12、一段話則集中表現為吏之道中的儒家觀點: 术(怵)悐(惕)之心,不可不長。以此為人君則鬼(懷),為人臣則忠;為人父則茲(慈),為人子則孝;能審行此,无官不治,无志不徹,為人上則明,為人下則聖(聽),君鬼臣忠,父慈子孝,政之本也;志徹官治,上明下聖,治之紀也。 怵惕之心即指修養而言,齊家、治國之道都始於個人修養;君懷、臣忠、父慈、子孝也一以貫之。和儒家自天子以至庶人,一事皆以修身為本大致相通。 和語書相對照,為吏之道反映的是大傳統中的吏道觀。語書祇強調以法律令為唯一根據的政治秩序,後者兼重吏的教化功能。為吏之道保存了政、教分離後教的觀點。 秦代以吏為師的政治秩序崩解後,儒家強調政治秩序必須建立在文

13、化秩序之上,重師更過於重吏。推行教化比執行法令更重要。,漢代鼓吹儒吏(班固循吏)的學者,董仲舒在其著名對策中,一方面攻擊秦代師申、商之法,行非韓之說及由此而來的好用憯酷之吏,另一方面主張設立太學以培養教化之吏。給予循吏提供理論根據,其說: 臣願陛下興太學,置明師,以養天下之士,數考問以盡其材,則英俊宜可得矣。今之郡守、縣令,民之師帥,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師帥不賢,則主德不宣,恩澤不流。今吏既亡教訓於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與奸為市,貧窮孤弱,冤苦失職,甚不稱陛下之意。是以陰陽錯繆,氛氣棄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濟,皆長吏不明,使至於此也。 從教的觀點出發,強調郡守、縣令,民之師帥。 賈誼陳

14、政事疏中: 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而鄉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為也。俗吏之所務在於刀筆筐篋而不知大體。,宣帝時王吉上疏: 春秋所以大一統者,六合同風,九州共貫也。今俗吏所以牧民者,非有禮義科指可世世通行者也,獨設刑法以守之。其欲治者,不知所繇,以意穿鑿,各取一切,權譎自在,故一變之後不可復修也。是以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戶異政,人殊服,詐偽萌生,刑罰亡極,質樸日銷,恩愛寖薄。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非空言也。王者未制禮之時,引先王禮宜於今者而用之。臣願陛下承天心,發大業,與公卿大臣延及儒生,述舊禮,明王制,驅一世之民躋之仁壽之域,則俗何以不若成、康,壽何以不若高宗? 元帝時匡衡上疏: 今俗吏之治

15、,皆不本禮讓,而上克暴,或忮害好陷人於罪,貪財而慕勢,故犯法者眾,奸邪不止,雖嚴刑峻法,猶不為變。此非其天性,有由然也。 薛宣答吏職之問云: 史道以法令為師,可問而知,及能與不能,自有資材,何可學也。,支持法吏(君本位)的主張,漢代的吏職仍限於執行法令,成帝時代的瑯琊太守朱博: 博尤不愛諸生,所至郡輒罷去議曹,曰:豈可複置謀曹邪!文學儒吏時有奏記稱說云云,博見謂曰:如太守漢吏,奉三尺律令以從事耳,亡奈生所言聖人道何也!且持此道歸,堯、舜君出,為陳說之。其折逆人如此。 朱博答覆文學儒吏的話: 太守漢吏,奉三尺律令以從事 朱博拒絕聽取文學儒吏向他講聖人道。 漢代的政策放寬了一大步,對於地方官吏的統治方式採放任的態度,故吏之為循、為酷,由各人決定。漢廷對於吏的基本要求仍是秦代的延續。,漢代也存在兩種吏道觀,朝廷觀點:承秦代以來,吏的主要功能為奉行律令。 大傳統觀點:化民成俗為吏的首要,奉行律令為其次。 前一觀點與法家相關,為酷吏及俗吏提供理論根據;後一觀點淵源於儒教,循吏的禮樂教化由此而起。兩觀點不完全對立但取向不同:前者可稱吏的取向,後者為師的取向。,六、循吏文化傳播的案例,漢代循吏在文化傳播上,兩漢書循吏傳記之甚詳。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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