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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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第二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给付 第四节 我国开办的意外伤害保险险种,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第二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给付 第四节 我国开办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险种,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三、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2019/2

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一)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的侵害的客观事实。 我国寿险公司条款中通常对意外伤害的界定: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1、意外 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或 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事故。应具备三个条件: (1)外来性: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身体外部的因素

3、作用所致;,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6,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2)突发性: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 ; (3)非本意:意外事故的发生非被保险人事先能够预见得到的,或者意外事故的发生违背了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A.伤害事件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所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的; B.虽然被保险人能够事先预见到,但由于被保险人的疏忽而没有预见到;,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C.伤害事件的发生即便被保险人能够预见到,但在技术上已不能采取措施避免; D.虽然可以采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律或职责上的规定,不能躲避的情形。,2019/

4、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8,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2、伤害 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 (1)致害物:是直接造成伤害的物体或物质。 (2)侵害对象:是指致害物侵害的客体。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只有致害物侵害的对象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时,才能构成伤害。 伤害:必须是身体或生理上的伤害。 身体:是指一个人的生理组织的整体,有时专指躯干和四肢。 (3)侵害事实:致害物以一定的方式破坏性地接触、作用于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9,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者之间必须存在因

5、果关系,即须存在致害物以一定的方式破坏性地作用于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与被保险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0,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二)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包括三个要点: 1、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2、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死亡或残废的结果。 3、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案例21,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1,二、意

6、外伤害保险的特点,(一)与人寿保险比较 1、承保条件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一般较宽,高龄者可以投保,而且对被保险人不必进行体格检查。 其可保风险与职业、工种有关,而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没有关系。 2、保费计算基础和准备金的提取不同 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 由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决定,而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无必然的、内在联系。,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2,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3、保险期限 保险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 4、规定责任期限 人身意外伤害造成的后果有时需要经过一定时间才能确定,只有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且

7、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即责任期限内(通常为9O天、180天)造成死亡或残疾的后果,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保险金的给付 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废保险金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3,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二)与财产保险比较 1、相同之处 (1)短期保险; (2)具有一定的补偿性(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而言); (3)费率的确定和保费的缴纳相似; (4)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一样。 2、不同之处 (1)保险标的;(2)保险金额确定; (3)受益人指定不同;(4)遵循的原则不同。,2019/2/21,

8、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4,三、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一)按照投保方式不同 可以分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1、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特点:保险费率低、而保障程度较高。,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5,三、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特点: 以投保人单位为投保人; 用对团体的选择取代了对个别被保险人的选择; 规定最低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低,工作性质不同可采用不同的费率标准。,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6,三、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二)按承保风险

9、不同分类 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 1.普通意外伤害保险。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普通的一般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为保险责任,但不具体规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地点。,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7,三、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2.特种意外伤害保险。以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特定原因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件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主要特点是: 承保危险较广泛; 保险期限短; 意外伤害的概率较大。 采取由投保方和保险方协商一致后临时签订协议的方式办理。,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8,三、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三)按照承保的责任分类

10、可以分为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综合性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误工保险。 1、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保险人仅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死亡或残疾作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一种保险。,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9,三、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需要治疗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3、综合性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除了承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的身故保障、残疾保障之外,还提供意外医疗保险金,即在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扩大了保障范围的一种保险。,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三、意外伤害保险的分

11、类,4、意外伤害误工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误工损失保险金的一种保险。,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1,第二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一、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内容 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条件 四、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判定,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2,一、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一)不可保意外伤害 不可保意外伤害,是指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一般是指被保险人因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而引发的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

12、害; 2、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4、被保险人的自加伤害和自杀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3,一、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 (二)特约保意外伤害 从保险原理上讲虽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 如:从事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 河漂流、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核辐射;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等。,

13、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4,一、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三)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一般可保意外伤害是指在一般情况下,对普通风险都给予承保的意外伤害。即剔除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外,均属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的三种划分具有相对性。,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5,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内容,(一)死亡保障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疾保障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 医疗保障附加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所支出的、符合有 关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免赔

14、额后,按一定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6,三、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构成条件,(一)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7,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条件,(二)被保险人死亡、残废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 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 残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缺(或称缺损)

15、;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8,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条件,2、被保险人的死亡、残疾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责任期限是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90天、180天、一年等)。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在责任期限内死亡,则构成保险责任。 责任期限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废实际上是确定残废程度的期限。即以责任期限结束这一时点的情况确定残疾程度。 我国的责任期限为180天。,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9,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条件,(三)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原因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

16、废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的人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处理。,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四、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判定,(一)判断是否构成意外伤害条件的程序一: 是否存在外来致害物?否不构成伤害; 是侵害对象是否为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 ?否不构成伤害; 是是否发生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实?否不构成伤害; 是 构成伤害。,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1,四、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判定,(二)判断是否构成意外伤害条件的程序二 是否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是不构成意外 ; 否是否被保险人可以预见的结果?是不构成意外; 否是否被保险人因疏忽未预见?是构成意外; 否是否被保险人在技术能够避免而法律或职责原因不能够避免?是构成意外; 否被保险人是否为公共利益,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安全而冒险?是构成意外 否不构成意外 。,2019/2/21,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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