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国家税务局2011年度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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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鄱阳县国家税务局 2011年度年终工作总结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各项战略部署的关键一年。这一年,我局在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市局税务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强工兴城”的工作要求,以构建和谐国税为重点,积极落实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深化依法行政,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税收服务,加强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组织使命,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努力培植税源,加强征管,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一、抓收入、讲原则,税收任务圆满完成截止

2、到11月28日,我局组织工商税收15630.2万元,占市局年计划的91.35,同比增长17.06,增收2278.4万元。其中:增值税入库12487.8万元,同比增长1.09,增收134.5万元;消费税入库38.3万元,同比增长271.84,增收28万元;企业所得税1435.8万元,同比增长138.98,增收835万元;个人利息所得税入库38.6万元,同比下降61.55,减收58.9万元;车辆购置税入库1631.4万元,同比增长459.66%,增收1339.9万元。完成财政口径国税收入12392.2万元,占年初计划15000万元的82.61%。同比增长38.89 %,增收3047.2万元。(一)

3、加强税收收入分析预测。2011年,我局全面加强与财政部门、基层分局、重点企业沟通和协调,做好事前预测上报、事中收入监控、事后总结分析工作,实现“上下畅通、内外联动”,切实提升预测分析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充分掌握税收收入主要特点和征收薄弱环节,强化收入分析和预测工作,进一步提高收入预测准确率和收入分析质量,切实促进组织收入工作。(二)确保税收收入计划执行。结合各征收单位上年完成收入任务的实际,认真分析增、减变化因素,制定下达月、季、年税收收入计划。根据各征收单位收入完成情况,及时了解税源变化情况,掌握收入进度,督促各征收单位均衡入库,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保障税收收入计划圆满完成。(三)强化税收收入

4、计划考核。为提高税收计划管理工作水平,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各征收单位组织收入工作的成果,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好组织收入考核工作。(四)完善税收收入重点监控。及时分析经济发展对税源产生的影响,全面准确地把握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和税源变化情况,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力度,按月动态分析经济税收收入形势,税收政策调整等影响税收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及时反馈重点税源行业和企业的经济效益、税收的实现、入库和欠税情况,为制定征管措施、应收尽收提供客观依据。二、抓征管、堵漏洞,征管质量显著提升我局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以优化税收管理来促进发展提升,创新管理理念,健全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提升

5、全县的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一) 进一步规范窗口办证服务工作。我局积极与地税部门沟通协调,严格执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对新办税务登记实行“一户一证”和“一证双章”。加强宣传,统一制作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宣传材料,使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为知晓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程序、内容和作用,取得理解和支持。2011年,受理联合办证的纳税人35户,已办证35户,企业联合办证面达100%,获得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二)积极开展行业专业化管理。一是设立税收专业管理岗,推行分行业、分类别、分规模管理。在县城试行分规模为主,分行业、分税种为辅的专业化管理模式,农村分局试行以职责事项及岗位分工为主,分规模、分行

6、业为辅的专业化管理模式。二是根据不同的税收专业管理岗,对税收管理员进行重新组合,对风险系数高管理上要求技术含量高的企业,由业务素质较高人员组成专项行业管理小组,打破属地管理格局,由分散属地管理改为集中管理。三是界定税收执法风险,评定税收管理风险等级,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 遵循“抓大、控中、规范小”的原则实行不同的税收管理方式,即:重点税源集中管,特色行业-分类管,中小税源属地管,零散税源-社会管。 (三)不断完善信息管税机制。充分利用市局建立的信息共享平台,实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探索建立数据应用分析系统。整合信息管税指标体系,通过同业税负,税负预警等方式及时发现纳税异常户;并进一步完善“纳税人

7、基础资料信息系统”,对各单位纳税人户数,变动情况进行监控,最大程度避免漏征漏管。(四)积极开展个体户税收清理。今年,根据省局、市局的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清理整顿个体税收征管秩序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范围和工作重点,全年共清理漏征漏管户210户,上机办证210户,核定税款210户。在清理过程中,以服务的形式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对涉税事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需要补缴的税款进行了补缴,达到了以服务方式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三、抓项目、防风险,再生资源有效控管按照“严控、严管、严查、严纪”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多方联动、积极行动。目前我县共有回收加工企业6户,其中5户“11”企业,纯回收1户,

8、无一户“两头在外”再生资源经营企业。截止11月23日,1-11月再生资源企业共入库税款177.4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15,同比减少3846.7万元,减幅为95.59。其中回收企业入库税款47.3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31,同比减少3928.35万元,减幅为98.81。加工企业入库税款130.1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84,同比增加81.64万元,增幅168.28。(一)形成行业管理合力。一方面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省、市局领导讲话精神,以及再生资源税收相关政策及时向县党政领导汇报。另一方面组织召开再生资源税收管理专题座谈会,与财政、地税、工信委、各乡镇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关心和支持

9、。第三,向全体干部宣讲省、市局领导讲话及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尤其是针对鄱阳再生资源行业企业少,销售量不大,税款不多的情况,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强调防微杜渐,增强责任意识。三管齐下,形成了管理合力。(二)规范回收企业发票管理。根据赣国税发2011132号文件,全面清查收购凭证开具情况。对企业收购的下脚废料或向其他企业、个体经营者购进的再生资源,10月份已开具收购凭证的要求企业进行作废处理,并依法取得供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销售发票。对收购本县城乡居民个人及非经营性单位的再生资源,采取抽样调查方式,核查供货方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违反资金结算管理办法,不通过银行转账结算而现金结算的

10、,按规定予以处理。目前尚未发现回收企业异常经营情况和发票违规情况。(三)强化加工企业税收管理。对再生资源加工企业,根据其资金情况、设计能力、设备现状,物耗与能耗情况,逐户测算生产能力,核实实际产量。按月根据实际产销量核定其收购发票与专用发票供应量。做到“量产供票,以票控税”。加强加工企业信息采集、配比分析,加大加工企业信息管税和专业化管理力度,提高加工企业增值税税负率。目前尚未发现加工企业虚开、虚抵专用发票等异常情况。税负率基本保持在正常水平。(四)加大评估与稽查力度。我局一直把再生资源行业列为税收管理重点,列为评估对象。对企业申报税负长期低于税负预警值的,一律确定为重点评估和稽查对象;对以加

11、工名义主要从事再生资源购销业务的,不再提供收购发票,一律确定为重点评估和稽查对象。对年应纳增值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再生资源经营企业,一律确定为重点评估和稽查对象。(五)强化责任防范风险。一是由监察室对再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税收管理员及再生资源企业评查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增强相关人员的法纪观念。二是组织干部学习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再生资源财税管理责任追究的通知,重申实行“三个一律”,落实“一案双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三是由税源管理部门对再生资源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财务人员开展了政策宣讲及风险警示谈话,促进企业提高办税水平和税法遵从度。(六)防控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第一、优化资源配置。选

12、拔一批业务素质好、管理能力强的稽查人员充实到征管一线。改变以住征管人员业务素质偏弱的局面,发挥业务素质骨干的单兵作战能力,同时起到“传、帮、带”的作用,提高整体团队合力,提升工作质效和执法水平。第二,引入以案说法机制。一方面参加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的执法风险培训活动。通过纪检监察部门详细解读,了解了日常工作可能遇到或忽略的执法风险。另一方面对高风险的行业,以评估或稽查部门已查处的案件进行案件剖析,讨论、分析管理中存在的执法风险,将单一的应对案例转化为行业管理办法和措施。第三,对重点税源企业,根据其行业特点及经营方式的不同,分析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采取纳税提醒和数据监控的方式,把好

13、数据关、事项关和巡查关,确保涉税资料全面完整,确保申报税信息与实际相符。四、抓查评、借外力,依法治税更加规范今年,我局紧紧围绕“税收管理年”大力实施科学化、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和人性化管理,继续深化依法稽查、文明执法,以税收专项检查、查处大要案件和打击发票违法为重点,提高稽查效能;截至11月25日止稽查共查结案件22户,完成受托协查5户,查补入库总额179.8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5%,受托协查回复率100。同时我局纳税评估工作充分运用税源部门涉税信息及第三方信资源,以数据分析应用为着力点,理顺岗位职责,“点、面”结合,建立征管联动机制;共对26户纳税企业进行评估,共评估入库增值

14、税731515.07元,企业所得税31831.55元,加收滞纳金33333.43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68963.26元。 (一)推行分类检查,改进稽查方式。对列入税收专项检查的企业,在实施检查前允许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自查,完善税收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开展调研式税收检查,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实施检查,总结行业共性问题,归纳有效检查方法,提高检查效果。利用征管数据和第三方信息,认真做好查前分析和外围调查工作,切实提高税收专项检查的深度和质量。(二)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2011年度,我局全年共对13户纳税人认真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查补总额114.21万元。自行开展对粮食加

15、工行业的专项检查,切实提高稽查工作效能。对4户粮食加工企业共查补总额12.84万元,其中查补税款8.16万元、加收滞纳金0.6万元、处以税收罚款4.08万元。同时,将检查中发现和暴露的税收征管上的漏洞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并提出加强征管的有效措施,做到检查一个行业,整顿一个行业,规范管理一个行业。(三)积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行为。按照要求成立发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征管股、监察室、稽查局等负责人组成,设立公布了受理假发票举报电话,专人负责。本着“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的原则,我局分阶段开展该项工作。一是组织企业自查,二是各分局成立检查小组,在稽查局的统一协调下在各辖区内开展

16、检查,同时我局将该项工作分解到各具体管征单位,做好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四)规范纳税评估行为。一是为认真做好今年工作,在年初制定了干部工作岗位责任制,分设了2个工作小组,明确了干部的具体分工,落实案件集体审理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二是严格实地核查计划审批,杜绝擅自下户实地核查。加强了与稽查部门的协调,杜绝重复核查现象,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三是倡导文明执法。在评估执法过程中,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充分听取纳税人的解释、陈述和申辩。耐心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做到态度友善、语言文明,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五)积极配合,做好交叉评估和重点评估工作。按照市局有关要求,我局先后派员参加市局组织货运发票抵扣异常的重点企业检查,废旧物资专项整治的交叉评估以及省局下发增值税税负异常的重点企业的评估,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五、抓服务、优环境,征纳关系和谐密切围绕今年全国第20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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