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公征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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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公征意见医保承担部分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费用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今(7月7日)起向社会征意见,根据草案,本市将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承担老年人因长期医疗护理、医疗专护或者居家医疗护理照料产生的、符合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部分费用。物业将可办老年餐桌居家养老和入住养老机构是老年人选择养老的主要方式,本市绝大多数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2014年市人代会上,有两个代表团和378人次代表对养老相关问题又提出了24项议案和26件建议,一项聚焦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和解决“医养结合”问题的条例亟待出台。此次征求意见的条例草案提出,本市拟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

2、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服务功能,建立集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组织提供的公益性和互助合作服务、企业提供的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导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者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家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养老服务。志愿者可优先享服务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老年人社会需求和服务项目登记制度,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系统了解社区老年人生活状况,发布老年人需求信息,接受服务信息反馈。对本社区居民、村民进行志愿服务登记,组织居住在本社区的机关干部、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3、和学生志愿者参加社区养老服务志愿活动,开展低龄老年人帮扶高龄老年人的志愿互助活动。发展专职、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和标准,定期发布本市居家养老服务报告。草案特别提出,拟建立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和激励机制,志愿者进入老龄后优先、优惠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农家乐可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草案提出,在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没有养老设施或者现有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套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出租用于商业活动的,应当予以收回,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配置。支持机关团体、企

4、业、事业单位开放所属场所,为就近社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体育等便利服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利用辖区内闲置的企业厂房、校舍、商业设施、农家院等场所和设施,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统筹资源,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场所。为低收入失能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配备基本的生活辅助器具。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低收入老人有望享补贴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是本次立法的重点问题之一。目前,本市没有对老年人开展长期护理补贴,也没有这方面的整体制度性规定,失能老年人除了住院报销和入住养老机构给予机构床位补贴之外,只是对老年人分不同的年龄阶段和经济条件来相应给予

5、不同程度的零散性补贴,难以满足老年人长期护理的医疗和康复需求。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给予护理补贴。为此,草案规定,本市将逐步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为因疾病或者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服务保障。其中,将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承担老年人因长期医疗护理、医疗专护或者居家医疗护理照料产生的,符合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部分费用;鼓励、引导保险公司开发、推广长期护理保险产品;鼓励居民投保长期护理保险。本市还拟完善低收入的老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具有本市户籍且常住本市的低收入失能老年人,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居家养老护理补贴。挪用养老设施最高罚百万社区里原本的养老服务设施被挪用,改建成了饭馆、棋牌室等商业设施怎么办?草案中提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者、使用者擅自改变政府投资或者资助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和用途,将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退赔补贴资金和有关费用,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国家工作人员因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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