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工作总结与2011年工作安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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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工作总结与2011年工作安排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一)开展了“共建核心区、奉献在海淀”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年初区委要求,全区上下必须进一步增强“核心区就是海淀区、海淀区就是核心区”的意识。我局首先认真学习了赵凤桐书记在区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组织了“保障民生、服务核心区建设”多场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核心区建设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我们充分认识到民政每个部门、每项工作都与核心区息息相关,都是核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政各项业务工作,就是在为核心区建设提供基础、条件和氛围。在完成市区考核内容的基础上,结合绩效考核目标,全局干部职工共建核心区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其次,我们积极

2、落实好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的各项工作。民政各业务部门围绕建设核心区的大局,找定位,献良策,出力量,搞服务,目光向核心区聚焦,力量向核心区靠拢,同心协力共建核心区。民政社会救助、居家养老、优待抚恤、军人安置、双拥共建、基层政权、社会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在努力实现民生改善和促进海淀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各项民政业务工作顺利完成1进一步完善了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全年全区城乡低保救助5282户10139人,累计发放救助金4632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在落实动态救助工作基础上,社会救助主要是着眼于各项救助制度的完善。一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修订海淀区临时救助制度有

3、关问题的通知,将临时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确定为本市当年城乡低保标准的170%;对于因患急重病造成困难的人员,最高救助额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于临时救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高了危重病、大病救助额度,缓解了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使社会救助制度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印发了关于将北京市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纳入医疗救助垫付押金定点医院的通知,自2010年5月起,将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纳入医疗救助垫付押金定点医院。今后,我区因患危重病住院、无力承担医疗住院押金的城乡低保精神病人员,由区民政局委托定点医院按住院押金费用的50%给予先行垫付, 垫付最高金额可达1万元。进一步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

4、需求,为建立健全精神病人医疗救助长效机制创造了条件。此外,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出资29.55万元,对农村10户危旧住房进行改造;出资10万元,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全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调整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7月1日起,城乡低保由家庭月人均410元调整到43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上年度本区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水平上调到本年度13305元。全年接受捐赠款1501.40万元,其中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募集捐款1205余万元,为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区捐款16.55万元。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暂时遇到困难群众1077人。2进一步巩固了优抚群体保障工作。本着优抚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相结合

5、的原则,积极拓宽服务渠道,不断规范管理方式,注重保障机制建设,切实做好优抚对象的服务保障工作。出台了海淀区民政局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认定范围及领取定期生活补助金的条件及审批程序。同时,联合区卫生局、区公共委成立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医学鉴定专家小组,规范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医学鉴定工作。积极落实优待抚恤相关政策。为在海地因公殉职的朱晓平、郭宝山、王树林三位烈士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85万余元。双拥在做好军民共建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全力以赴做好海淀区迎接全国和北京市双拥模范城(县)考评试点工作。制定了海淀区迎接全国和北京市双拥模范城(县)考评试点方案;向区双

6、拥办主任会、区双拥模范城(县)考评试点领导小组扩大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做了专题汇报,主要争创任务已基本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以和谐安置为目标,着重解决了山后农村退役士兵安置难的问题。经过与相关乡镇的多次协调,目前我区已在农村退役士兵享有城镇退役士兵同等自谋职业补助待遇、享有同等的待安置期生活补助、享有同等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享有同等的推荐就业机会等方面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安置的“四同享”。2010年共接收退役士兵532人,安置率达到了100%。军休工作在落实“两个待遇”的同时,注重加强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稳步推进党建工作,确保了军休干部队伍的稳定。积极推进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模式

7、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继续发挥军休老年大学的作用,推动军休文化建设。认真做好年度军休干部接收工作,截至目前,全年接收安置军休干部1000多人,累计安置军休干部已达14400人。3进一步维护了特殊群体利益。针对我区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较大的情况,我局和区公共委联合开展了以“善待生命,情暖夕阳”为主题的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工作,在总结羊坊店街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海淀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实施方案,在北京市率先建立了按照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不同需求提供“人性化”服务的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供给机制,重点解决了老年人的看病难问题。这项工作不仅更得到了广大老年人及其子女的认可,同时获得了市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并计划在

8、全市推广海淀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工作经验。在为老服务工作中,我局还不断探索服务新模式,在中关村街道开展了“以老养老”服务的试点工作。在社区层面成立“老年人互助社”,把低龄健康老人组织起来,指导他们通过结对子、重点户巡视等方式将辖区内高龄空巢等特殊老人的需求及时传递给居委会或服务商,同时也避免了老人在家中出现突发性危险而没人知晓的情况。这一模式不仅弥补了社区为老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也给低龄老年人创造了一个发挥余热、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根据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专项评议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区人大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专项评议及人大代表(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在与代表们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交流

9、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后,向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做了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专项报告,并听取了代表们对我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专项报告及相关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区的老年工作得到了区人大代表们的肯定。居家养老服务(助残)“九养”办法得到全面落实。一是积极进行养老(助残)餐桌建设。目前已经签约餐饮服务商274家,服务范围覆盖了全区居(村),基本解决了我区老年人就餐难的问题。二是加大托老(残)所建设力度。全区已建立托老(残)所643家,服务范围覆盖了全区675个居(村)。三是开展了“千名孝星,感动海淀”评选和表彰活动。在1729名市级“孝星”的基础上,再评选出1271名区级孝星,目前全

10、区市区两级孝星已达3000名。在养老机构建设方面,我局对新增敬老院的建设加强了审批和服务管理工作,全年依法审批4家民办敬老院。同时,积极争取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12家养老机构新建、改扩建项目,完善了我区养老服务设施,增加养老床位1222张。加强了对全区福利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积极维护残疾职工作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区50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职工1060人,预计完成销售收入59979.48万元,利税总额将达5364.39万元,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福彩中心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了彩票销售额的大量增长。全年电脑型福利彩票销售额4.67亿元,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额0.79亿元,为全区的社会福利事业建设筹措

11、了大量福彩公益金。4进一步稳固了城乡基层政权。在完成第八届村委会选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村委会班子的培训力度;深化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预计到年底,全区示范村(镇)达标率达85%。社区服务管理工作以加强和谐社区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突破口,研究制定了海淀区2010年推进构建和谐社区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本年度实施的13个社区服务重点项目;不断推进城市社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为150家城市社区服务站统配了标准化设备,完善了社区基础服务设施。以构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为切入点,继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成了16个农村社区服务站的建设任务;积极协调区规划分局、发改委、国土分局就东升乡社区服

12、务中心在规划立项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东升乡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及时通过北京市立项审批,填补了我区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空白。不断加强社区“96156”服务品牌建设,2010年,全区96156服务系统共处理服务单6088单。社区义工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组织结构更加合理,义工工作更加规范化和专业化。目前,全区共有义工队伍2981支,义工11万余人。5进一步加强了民政专项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继续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工作方针,完善了管理体制,强化了管理手段,提升了社会组织整体素质,目前,全区共有社会组织690个,位居全市18区县之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作用,加

13、大政府对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对有影响力的公益项目进行资金和资源扶持。截至目前,共有40多个社会组织申报了89个项目,涉及扶贫救助、扶老助残、医疗卫生、服务三农、生态环境、促进就业等许多领域。组织开展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全区29个街道、乡镇共有1400余个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殡葬管理工作做到严格执法,加强了区属墓园和骨灰灵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了清明节前后群众祭扫高峰日的相关宣传与协调工作,实现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工作目标;制定了海淀区医院太平间及非法运尸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针对医院太平间及非法运尸车的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了西山旅游区和温泉镇平坟整治工

14、作;积极做好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费补贴工作,预计全年受理丧葬补贴1700人,发放丧葬补贴费850万元。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严格规范,切实做好了2010年度婚姻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了结婚登记约20438对,离婚登记约3686对,补领婚姻登记证约2213件,收养登记73件,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3364件,行政确认合格率100%。全面开展了解决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为最终建立依法安置弃婴和儿童的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采取了积极有效措施,顺利完成了2010年10月10日高峰日婚姻登记任务。征地超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有效推进。率先在全市出台了超转人员医疗费先行支付相关政策,受益超转人员达4000多

15、人,从而彻底解决了超转人员看病难,报销周期长等问题,同时也为全市超转人员医疗费报销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案。完成了全区8493名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调标工作,超转人员的月生活补助标准由900元调整至1000元。全年接收超转人员946人,接收经费达1.8亿元。综上所述,2010年民政业务工作在突出加强民生基础工作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围绕全区的重点工作,努力在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核心区建设上下功夫,主要业务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同时,我们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民政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同志的创先争优意识需要提高;二是民政法制工作需要进一

16、步强化,民政行政执法水平尚需进一步提升。这些不足将在今后的具体民政工作中得到弥补。二、2011年工作安排2011年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将在查找不足、夯实基础、协调联动中稳步推进。(一)加大统筹力度,为核心区建设营造和谐氛围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共建核心区、奉献在海淀”这一主题,进一步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出台民政政策和保障措施的调研力度,在市局的指导下,围绕全区的决策部署,努力做好各项利民政策的落实和完善;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领域和内容,充分发挥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公平、均等服务、统筹城乡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加快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涉及民政业务的发展,重点做好社会救助、社区养老、社区服务、基层政权和专项社会管理等工作,为核心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二)努力加强社会救助等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继续落实城乡低保和各专项救助政策,确保城乡低保困难人员及广大低收入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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