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银业务落地及限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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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银业务落地及交易限额问题所谓网银 “落地”业务是指转账指令发起后,须由人工参与完成款项结算的转账业务。通常的做法是:客户在网上发出转账业务的指令后,不能直接完成交易,首先要落到开户网点,由开户网点按权限审核,并进行发送操作,该笔交易才能完成。(一)“落地”的好处:1.开户网点能够掌握客户资金动向;2.开户网点参与审核,加强资金管理;3.可以采用同城的结算渠道,成本较低;4.解决客户网上提交的对方行名行号不准确的问题。(二)“落地”的弊端:1人工干预,延误客户资金到账时间,降低结算业务效率;2网点人员需要定时监控、及时转发落地交易,加大网点工作量;3.网点人员由于手头工作忙,常常会忘记做发送操

2、作,延误客户资金到账时间,易引起客户投诉;4.网点人员操作往往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资金监控的作用。(三)“落地”的起因与发展:工、农、中、建等大行网银建设较早,国内第一代网银基本上在2000年左右投入使用,而当时结算渠道比较落后,须采用“落地”的方式处理跨行等业务。2005、2006年人民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将全国金融业纳入了顺畅、快捷的支付结算环境中。此后,大部分金融机构推出的网上银行都采用“全程不落地”的模式,工、农、中、建、交等大行也逐渐根据支付环境的变化和客户的需要调整“落地”模式。(四)替代“落地”的做法近年来新建网银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通过大、小额处理跨行业务,即“不落地

3、”,而主要是通过交易限额来控制资金风险。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类型、认证方式、交易种类设定不同的网银业务交易限额。(五)各行“落地”及交易限额情况1.工行:还保留落地功能,但仅对客户网上提交的对方行名行号不准确(即没有联行标识)的情况落地。落地指令可以由开户网点处理,也可以由指定业务代理机构处理,也可以由区分行统一处理。其他交易指令不落地。限额由客户预设。2农行:跨行业务全部落地,由开户网点处理。主要目的采用同城渠道处理,交易成本低。3中行:“不落地”。单笔限额个人200万元,企业无限额;单日累计限额个人500万元,企业无限额。超过限额的转账交易在网点办理。4建行:有落地功能,仅对内部账、对方行名行

4、号不准确交易、同城交易落地。落地指令目前仍由开户网点处理,计划集中到二级分行、区分行的有关部门处理。其他通过大、小额渠道处理的交易指令不落地。单日累计限额个人20万元,企业无限额。5.北京农商行:全程不落地。单笔限额个人100万元;单日累计限额个人500万元。超过限额的转账交易在网点办理。6.浙江省联社:不落地。计划二期做落地,目的是使用同城渠道,降低交易成本。7.江苏省联社:不落地。计划下一步做一个大额资金监控系统,由省联社运行部门负责,主要目的是监控管理清算资金头寸。(六)建议为了给客户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柜员工作量,充分利用现有先进的支付结算渠道,提出以下建议:1建议广西

5、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上银行采用“不落地”模式,通过人行大、小额度支付系统处理跨行转账交易;2目前部分机构网点受人手限制没有大、小额业务发起权限(大额支付需三人以上操作),由于网银业务都是由客户提交,不涉及增加网点工作量和人手的问题,建议在网银渠道全区网点统一具有大、小额业务发起权限;3. 建议单笔限额、单日累计限额由区联社统一划定最高限额:单笔限额个人20万元,企业200万元;单日累计限额个人100万元,企业1000万元。在此限额之内,客户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日常资金使用度预设限额(预设限额为开户协议必填项),开户网点对客户的预设限额进行审核。4.区联社、县级农合机构有关部门可以通过网银内部管理查询统计模块来监控管理网上银行渠道流转的资金头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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