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雏形初现 【经济其它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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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其它相关论文-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雏形初现 今天,中国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关注社会保障。可是,“社会保障”在 10 年前,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词语。昔日的中国,人们对扶贫对象好像比对社会保障更为熟悉,那一直是多年来幅员广大的贫困农村的主要任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具有 8 亿农民的中国农村率先进行农村经济改革。虽然直到今天农村人口年平均收入还仅仅是城市人口的 40,但是,对比以往,农民正在走出贫困,日益富裕起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职工面临打破大锅饭的福利体制时,城市职工感到了对社会保障的需求。1996 年,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在京、沪、穗等城市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社会保障上

2、升到第二位,成为这几个城市仅次于社会治安而被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初步了解公众对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的认识、态度和观念,北京勺海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受中国劳动报的委托,采用北京城区居民住宅电话号码系统抽样的办法,于 1998 年 4 月 26 日对在职或曾经就业的 1870 岁北京市民进行了电话访问,成功访问了 219 位市民。统计结果显示,除住房制度改革外,医疗制度改革、失业下岗问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与社会保险有关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一、现代社会保障的意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源于 19 世纪八十年代德国俾斯麦政府的社会保险立法。但是,社会保障一词直到 1935 年才在美国的社会保障法案中首次出现

3、。当时美国人创造社会保障这个词,是为了以其全民化和统一管理的特点,与以前从 1883 年德国俾斯麦政府首创的职业化和分散管理的社会保险制度相区别。但是,到 1942 年英国发表贝弗里奇报告,又主张用全民化、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制度来消灭贫困,所以,在当时,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在本质上没有很大的区别。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西方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作为“社会安全网”和“经济稳定器”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影响也日益扩大,对于它的界定也因此起了变化。社会保障可以理解为一种收入保障或者资金保障。在七十年代中期以前,人们就是将社会保障看作是收入保障,与社会服务并列,同是社会福利这个大概念下的一个属概念,

4、即: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服务。这是社会保障的一种中等的界定。它的外延也扩大到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津贴、以及两种准社会保险制度雇主责任制和储蓄基金制。七十年代的“石油危机”使西方发达国家进入了经济滞限时期,于是,对社会保障的认识又有了新的变化。因为社会保障的含义比“福利国家”更有确定性,所以试图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外延以取代难圆的“福利国家”之梦。世界各国则是根据本国的国情来理解和运用社会保障这个词的。二、我国社会保障的含义就我国来说,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和社会为补偿现代化过程中被削弱的家庭保障功能,帮助全体社会成员对付现代社会中的社会经济风险,运用社会

5、化的保障手段,依法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的经济福利制度。(一)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第一张安全网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项内容。就社会保障体系的内涵来说,社会保险应当是经济需要者的第一张网。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使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而中断劳动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这种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助,提供社会服务,以及预防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的积极措施等。从理论上讲,社会保险是社会对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分配个人消费品的一种形式,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是以其对社会

6、履行了劳动义务为前提的。国家举办社会保险事业,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是社会的“安全网”。因此,能否建立健全一套适用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状况的社会保险制度,可以说关乎党心、民心。政府也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并积极地推行改革。我国是于八十年代中后期开始进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当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按照“总体设计、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7、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改革。当前改革的重点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按照不同的项目实行不同的基金模式。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以支定收的社会统筹与部分积累的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以支定收、留有适当储备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基金。(二)养老保险:深化社会保障的关键独具特色的制度框架“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改革发展的趋势是养老金将逐步由社会保障机构统一发放。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基金规模最大,影响最深,涉及面最广,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养老保险制度是当前社会保险制度能否进一步深化的关键。

8、我国自八十年代开始以实行国有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为标志和起点,对养老保险进行重建和改革。主要做法有:开展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普遍实行城镇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补充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得到进一步发展;进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试点,建立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正常调整机制,试行基本保险制度一体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是我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社会统筹指的是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信用保证基础上,采取用社会统一筹集、统一管理和统一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指的是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部分信用保证的基础上,采取“个人预缴备付金”的基本养老保险形式。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

9、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完全的社会统筹,结果在保障公平的同时有损效益原则,容易助长社会上的懒惰风气;少数国家实行的是完全的个人账户,突出了个人的效率差异,但有失社会互济、分散风险的精神,我国把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起来,劳动者只有参加了社会保险,并履行了 15 年以上的缴费义务,才有权利享受长期的养老金待遇,由于实行了个人账户制度,劳动者履行义务的时间和程度,较之过去的计算工龄的办法,得到更直接、更准确的记载和体现。“基础养老金”对于每一个同年同地区的退休者都是同样的数额,集中体现了公平、互济的原则和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差距的倾向;而“个人账户养老金”以每个人的工资为基数按同一比例积累和计算支付

10、额度,显然是基本保持了工资收入的差别,因而具有明显的激励勤奋劳动的导向。国家负责组织社会保险,负责保证“基础养老金”的支付,并负责当长寿的退休者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完之后继续按原有的标准支付;但一切由国家包下来的养老体制事实上已经终结,劳动者不但要向养老保险基金供款,而且退休后养老待遇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大约占 60%以上)取决于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多少。正在建立的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毕竟不是在一张白纸上作画,在改革的过程中不能不面对一亿多现有企业职工过去多年没有养老个人账户积累的现实。因此在这部分人未来的养老金待遇结构上,除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增加了一块“过渡性养

11、老金”,用以弥补个人账户的积累不足,从而实现原有制度向新制度的平稳过渡。国家强制实施的“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只保障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待遇水平大体为工资收入的 60左右。在这个基础上,政府鼓励有经济能力的企业为职工举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提倡职工个人进行储蓄性养老保险。通过后两个补充层次,来满足退休者保持更高生活水平的需求。(三)医疗保险: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从今年 1 月 1 日开始,一项名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新型医疗保障制度将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已走过 46 个年头的中国公费医疗制度即将退出历史舞台。新的制度到底新在哪里?它能否为我们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改革之后我们将怎样看病。1

12、990 年,我国对医疗保险制度作了初步改革,将过去由国家或企业统包的方法改为由职工少量负担,同时推行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新规定。1994 年,国务院在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九江市进行职工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试点。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于 1996 年 6 月转发了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意见。由此,两江模式逐渐成为全国“医改”的主导思路。截至1997 年底,全国约有 52 个城市进行了扩大医疗保险的试点工作,其主要做法是按照个人积累与社会统筹互济的原则建立个人医疗账户和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实行职工医疗保险费由国家

13、、单位与个人三方合理负担医疗费用,并建立专门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医疗社会统筹基金的管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更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8年 11 月 26 日至 27 日全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就这一制度建立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作了简要阐释。这次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承受能力,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

14、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不含乡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 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 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做相应调整。从我国国情出发,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筹资

15、水平。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是体现“低水平、广覆盖”的重要保证,也是保证新制度顺利建立和实施的重要条件。考虑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只能根据可能,不能根据需要来确定,必须考虑财政和企业的承受能力。按照规定,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工资总额的 6左右,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从本人工资的 2起步。但用人单位 6左右的缴费水平不是一个具体数,是根据 1996 年全国职工医疗费用占工资总额的 7.86,扣除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开支的离休人员医疗费和企业工伤、生育医疗费等项目后确定的,它只是全国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的一个宏观控制标准。具体对每一个城市和地区来说,一定要进行实

16、际测算,切实考虑当地财政和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要看绝大多数单位和职工能不能参加进来,能不能保证基金收缴率达到 90以上。如测算低于 6的,不能攀比,不能提高到 6;测算超过 6的,一般要按照 6控制;少数医疗消费水平较高,缴费确需超过 6的地区,也要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妥善处理好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做好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的现有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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