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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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0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0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在研究生中培养良性竞争的学术氛围,支持研究生全身心地投入学术研究工作,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暂行办法及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制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0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一、 管理机构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由学工办、教务办组成学院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与推进。二、 分配原则1. 2008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2. 硕士研究生的资助类别分为A、B两

2、类,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0%左右。3. 考虑到专业之间的差异,各专业分开评定学业奖学金,第一阶段确定的A、B类名额总数不再变动,直接带入第二阶段。三、 奖学金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见表1。表1 环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标准资助对象学费总额(万元/学年)学业奖学金金额(万元/学年)学校支付学生自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181.180A类硕士研究生110B类硕士研究生10.30.7四、 评定方法(一)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不符合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中相关规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外,均可获得学业奖学金。(二)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 入学新生学业奖学金l 免试直升研究生根据面试成

3、绩排序,前70%获得A类学业奖学金,其余30%获B类学业奖学金。l 非免试直升研究生的评定方法见表2。表2 入学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分体系评分指标分值计算方法备注入学考试成绩初试考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l 各专业根据学生数分配相应的名额l 根据总分排序,并按A、B1名额分配1. 第二阶段硕士生学业奖学金中期考核后进行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具体评定方法见表3。表3 一年级末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分体系编号评分指标计算方法备注1学业成绩(学位课平均成绩60%+非学位课平均成绩40%)70%l 课程成绩统一折算成100分为满分l 论文开题报告成绩和中期考核成绩通过者各加10分l 导师评分为10分制论文开题

4、报告成绩中期考核成绩导师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打分2参与社会与学术活动校、院学生组织或团体成员4分l 社会工作获奖指的是由校团委评定的校、市两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l 担任学生干部等社会社会工作者需经主管老师考核评为“优”、“良”两级的方可加分。l 单项社会工作担任时间必须超过一个学期方可加分。l 关于社会工作的三项加分最高不可超过6分。l 每次学术讲座或公益活动由专人负责签到,活动前、活动后两次签到齐全的计为一次,中期考核前参与学院各类学术讲座和公益活动达10次以上(含10次)可加10分,不满10次者按1分/次计。班干部2分社会工作获奖4分/项参与各类学术讲座与公益活动10分3论文发表SC

5、I收录30分/篇l 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副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方可加分,收录与已发表分值相同,同一篇文章收录或发表只计一次。l 核心A、B类期刊以同济大学各学科核心期刊目录为准。l 发表在增刊上的文章降一级。EI收录20分/篇核心A类10分/篇核心B类5分/篇4其它获奖、专利等30分l 加分上限为30分。l 在学校中每申请一项专利,排名前6者可加分,申请的加2分,公开的加6分,获得授权的加10分。l 参与各类比赛,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者加5分。l 申请专利和获奖时间必须是研究生阶段,第一申请或参赛单位必须为同济大学。注:所有评分指标均具有时效性,具体时间段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执

6、行。1. 入学新生由学院教务办按照“入学新生学业奖学金”一项进行排序,确定第一阶段学业奖学金资助名单及类别。2. 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由班主任按表3所列标准组织考核,并将班级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结果上报学工办。注:需提供各类材料的证明: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或已发表论文的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首页;专利需提供受理证明或授权证明;各类获奖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从事社会工作需提供主管老师或班主任开具的认定证明。五、 学业奖学金的取消学院每学年末对研究生进行考核,在上一学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业奖学金:1.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2. 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3. 第一次中期考核不合格者;4. 署名(不论署名次序)公开发表论文有剽窃、仿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现象并被认定者;5. 未经导师同意自行在校外兼职者。第一阶段因上述原因被取消学业奖学金的学生仍可参加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六、 附则本实施细则由环境学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08年9月1日 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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