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请假不能超过多少工作日篇一: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 为严格执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本院学生考勤,特制定本请假制度 第一条 请假范围: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办理请假手续时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不得与正常教学秩序冲突 第二条 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 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 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 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 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 批报权限: 1.病假在三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行政秘书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2.事假、公假在一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行政秘书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3.行政秘书兼员不得向学生提供内容未填写完整的请假单(含未填写请假时间、学生未签字等) 第六条 请假程序:请假需由学生本人至本系行政秘书兼员处详细填写《学生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具体如下: 1.病假 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员处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交给任课教师超过五个工作日不给予补假 2.事假 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填写《学生请假单》前,须让家长亲自与系行政秘书兼员说明情况,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系行政秘书兼员需在请假单上注明与家长确认的情况 3.公假 须持相关活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员处完成相关手续方可批假。
第七条 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已满不能归校时,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经获准后方为有效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病假、事假因特殊原因无法当场补假者需要提前向员说明原因,由员向家长核实情况学生于假期满之后,至员处补办请假单,病假补办时间不超过五个工作日,事假补办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第八条 《学生请假单》需加盖院系请假专用章方为有效 第九条 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否则,自请假终止之日起计为旷课 第十条 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利用寒暑假出国探亲,逾期返校者,按旷课论处,逾期超过二周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二条 当学生的缺勤次数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总课时数三分之一时,取消其考核资格,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在一学期内请假时间达到或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获准免听部分除外),应予休学 第十三条 相关部门可根据教学改革和学生管理的需要,对本细则做出具体解释或补充规定,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制度》一并实施篇二:大学请假制度 中药学院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1、06级、07级学生请假请找孙巍巍老师;08级、09级学生请假找刁磊老师。
2、中药学院规定:病假、公假、丧假不扣分,事假每学时扣0.5分 3、各班同学请假时,请准确说明自己的级别、专业、专本等具体情况,防止出现混乱 4、如果同一班级出现同名同姓情况,请及时告知老师并标注区别(如男/女,大/小等),否则,如若扣分,同名两人均扣 5、由于中药学院请病假时均在假条存根上标注“事假”,待请假同学回办销假时出示相关医院或者诊所的病例,方改为“病假”如果请病假的同学24小时之内未(按时)回办销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6、请假不可以代请,必须本人到办找老师请假,不允许事后请假或补开假条,节假日之前(无极特殊情况)一律不许提前给假(改成请假),如有私自提前离校者有课按旷课和夜不归寝处理,没有课按夜不归寝处理,按照提前的天数和旷课课节给予相应的扣分,节假日结束无病假、公假、丧假必须按时返校,不能及时返校必须向办讲明原因并且按迟到时间给予相应扣分(病假、公假、丧假除外) 7、每月月底或月初(月初三个或几个工作日内),秘书部会向各班公布请假条扣分情况,请大家积极并及时核对,避免发生错扣、误扣情况 8、当月假条扣分情况经各班核对无误后,由秘书部封档保存,不再做任何更改 9、08、09届同学如有早操不能出操者病假、公假不扣分,事假按2学时扣学时分,不能出操必须在前一天向办请假,并在出操时由委托人将假条出示给体育部相关人员。
事后请假、补假一律不予承认 10、08、09同学如有不能上晚自习者必须在当天白天(请假时间截止至晚自习前3小时)向办说明原因并开得假条,并由委托人将假条带到自习室出示给学习部相关人员,公假、病假不扣分,事假按学时扣分事后请假、补假一律不予承认 11、要求同学参加的政治活动,被指定参加人员如不能参加,必须在活动开始2小时之前向办说明原因并开得假条,事假按时间折合成学时扣除相应分数病假、公假不扣分累计三次不出席者满勤分为0分这个可以不用写进去了,不太合理 12、每日请假时间为上午:8:00—11:00 下午1:00—4:00 13、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中药学院办所有 班级: 人数: 负责人:中药学院办 2010年4月1日篇三:学院学生请假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 为了建设优良校风、学风,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管理,参照学院相关管理规定,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请假类别 (一)病假:原则上须有学院医务室(学生在校外生病应持医 院出具)的疾病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交疾病证明时,可先向员办理请假手续,病好后再补交疾病证明书和请假手续。
(二)事假:学生因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病或其它特殊 情况须请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并需要父母告知员,原则上不超过三天 (三)公假:凡受学院、学院部门、系(部)委托办理公事、参 加校外相关比赛、活动、会议等需请假的,须凭学院、学院部门负责人、系(部)负责人出具办理公事的证明请公假 二、批假权限 (一)学生请假在二天以内(含二天)由员审批 (二)请假二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以及学生凡需请假出石家庄市区的由系领导审批 (三)请假五天以上报学生处审核签字后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批 三、请销假程序 学生请销假实行自下而上的审批手续:(一)学生到员处领取请假条,并说明请假理由如果离开 石家庄市区需与学生父母取得联系 (二)填写后,二天以内(含二天)由员审批 (三)请假二天以上(不含二天)送系领导审批 (四)请假六天以上送交学生处签字后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五)学生凭假条外出或回宿舍休息,学生因请假不能在宿舍住 宿的,在请假后及时将假条交其所在宿舍楼宿舍管理员处 (六)学生请假期满应返校一天内到员处主动进行销假 四、特殊情况规定 (一) 实训、实习或社会实践请假 学生参加外出实训、实习或社会实践的请假,需写出保证书,并 由父母签字后,员审核、系领导签字后报主管院长审批,相关人员情况各系需要统一报学生处及宿管中心备案。
另外,外出实习学生,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工作单位制度,尽量集体出行,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期间需由学生负责人不定期向员汇报实习情况 (二)节假日请假 学生在寒假、暑假、“五一”、“十一”、清明、中秋等两天以 上的长假前后原则上不得请假早走或续假晚归,长假前后以及重大学生活动等(如升旗仪式、毕业典礼等)的请假手续必须经系领导审批学生双休日外出或离开石家庄市区必须向员请假,并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 (三)离宿请假 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在外留宿,离宿需执行双请假制度,即向员请假,并将请假单上交宿管值班室备案;夜不归宿检查人员核对假条进行登记,便于晚间夜不归宿检查时核对检查期间无假条的视为夜不归宿 (四) 夜间请假 学生夜间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外出,由于生病或其他紧急情况 下,学生需向员说明情况后,找本宿舍楼值班员请假,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学生夜间请假外出必须有两名以上同学陪伴,需要离开石家庄市区的,必须征得学生家长同意或由学生家长到校接回 (五)补假 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得补假,因急病、急事或遇有特殊情况确实来不及事先当面请假,要及时应通过、短信等其它方式报告员,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返校后一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按请假程序和准假权限办理补假手续。
补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按旷课予以处理 (六)续假 学生请假期满后需续假的,须在准假期间向员申请,员 按批假权限上报院、系领导批准,学生返校后在一个工作日内持续假原因证明销假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按旷课予以处理 (七)销假 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员办理销假手续未能及时销假的,按旷课予以处理 五、请假相关规定 (一)凡因病、事、公假须请假的,原则上由学生本人亲自提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写清楚请假事由、起止时间请假条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交班级作为课堂考勤依据,一份交学生处宿管中心备查 (二)学生请假回家或出石家庄市区,员老师必须与其家长 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争得学生家长同意后方可批假 (三)员不得越权批假,不得由学生干部代管批假,不得不 问缘由随意批假,并严格控制学生请假次数与天数如因学生请假管理不当或因此发生安全问题的,将根据《学生管理工作行政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员责任 (四)学生应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请假(续假、补假)和销 假并获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学生不得私开或使用未经员签字盖章的假条,凡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一经发现按旷课处理,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从严处理。
(五)学生一学期内的请假次数一般不超过五次,累计不能超过二 十个学时 (六)学生请假离校外出期间发生相关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及家 长承担全部责任 (七)特殊时期,视情况收回员请假权利,由系副主任批假 (八)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organization system and working mode, the selection of a number of municipal strengthening group to build innovation and strengthen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basic level organizations advanced model.(seven) the manual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