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资源税及其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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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8章 资源税类会计,资源税类主要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章主要讲述这两个税种的税制要素及纳税会计处理。通过学习,应:了 解: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内容。重点掌握:各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计税依 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其相应的会计 处理。本章难点: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和不同生产情况下 会计核算。,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第8章 资源税类会计,8.1 资源税及其会计处理 8.2 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其会计处理,主要内容,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 资源税及其会计处理,8.1.1 资源税税制要素8.1.2 资源税会计处理,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1 资源税税制要素,资源税是

2、对在我国境内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调节因资源生成和开发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就其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其开征目的主要是调节由于客观资源条件差异而形成的资源级差收入,以促进国有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配置。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课税范围税目和单位税额减免税申报与缴纳,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1 资源税税制要素,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2、课税范围 我国目前资源税的课税范围仅限于矿产品和盐,原则上以开采取得的原料

3、产品或者自然资源的初级产品为课税对象,具体征税范围为: 1)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 2)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1 资源税税制要素,3、税目和单位税额 资源税的税目按应税产品品种的类别设置。矿产品按产品类别设置六个税目,盐则单独设置一个税目,两个子目,共八个征税项目。 资源税的税率实行固定幅度税额,按应税产品的计量单位(吨或千立方米等)规定相应的幅度税额。 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如下表所示:,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8.1.1 资源税税制要素,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1

4、资源税税制要素,4、减免税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 3)国务院或者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纳税人兼营减免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减免税项目的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1 资源税税制要素,5、申报与缴纳 1)纳税环节,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直接销售的,在销售环节纳税;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在移送使用环节纳税;由扣

5、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在收购环节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依据结算方式而定:,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1 资源税税制要素,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1 资源税税制要素,3)纳

6、税期限,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1 资源税税制要素,4)纳税地点,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资源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也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5)纳税申报资源税的纳税人不论本期是否发生应税行为,均应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7、,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三份 。,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2 资源税会计处理,资源税的计算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2 资源税会计处理,1、资源税的计算 1)计税依据的确定 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其计税依据就是应税矿产品的课税数量,即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销售数量或自行使用(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2)应纳税额的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计算公式为: 代扣代缴资源税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第

8、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2 资源税会计处理,【例题】新疆石油管理局某油田某月生产原油400 000吨,其中当月销售200 000吨;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5 000吨;移送所属化工厂进行提炼加工的原油50 000吨;另外145 000吨尚待销售。当月在采油过程中还回收伴生天然气2 000 000立方米,当月全部销售。该油田当月应纳资源税的计算如下: 经查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该油田原油适用的单位税额为20元吨,天然气的单位税额为4元千立方米。 应纳税额(200 000+50 000)20+2 0004 5 008 000(元),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2 资源税会计处理,2、资源税

9、的会计处理 1)账户设置 为反映和监督资源税的计算和缴纳,纳税人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贷方记本期应缴纳的资源税,借方记实际缴纳或抵扣的资源税额,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缴而未缴的资源税。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生产情况不同其会计核算方法亦有所不同。,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2 资源税会计处理,2)会计核算销售应税产品的核算 企业销售应税产品时,按规定计算出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实际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2 资源税会计处理,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核算 企业自

10、产自用应税产品,应在移送使用环节,计算出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2 资源税会计处理,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核算 按照税法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企业应按收购未税矿产品实际支付的收购价款以及代扣代缴的资源税,作为收购矿产品的成本。 收购未税矿产品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收购价款,借记“材料采购”等,贷记“银行存款”等;同时按应代扣代缴的资源税额,借记“材料采购”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实际缴纳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1.2

11、资源税会计处理,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核算 按规定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所购入液体盐缴纳的资源税可以抵扣。 在会计核算中,购入液体盐时,按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数额,借记“材料采购”等,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企业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计算出的销售固体盐应缴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扣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缴时,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2 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其会计处理,8.2.1

12、城镇土地税税制要素8.2.2 城镇土地税会计处理,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2.1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制要素,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级差资源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范围税率减免税征收管理,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2.1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制要素,1、纳税人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规定如下: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2、征税对

13、象和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针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2.1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制要素,3、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地区幅度定额税率,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2.1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制要素,4、减免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14、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2.1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制要素,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8)在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内,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其经营、办公和生活用

15、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2.1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制要素,5、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第八章 电子制作:王俊,8.2.1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制要素,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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