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安铺(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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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类型:合同编号:工程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廉江市安铺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廉江市安铺镇中心卫生院委 托 方:廉江市安铺镇中心卫生院受 托 方:广东虹宇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一七年二月四日签订地点:广东省 廉江市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制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委托方(单位全称):廉江市安铺镇中心卫生院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托方(单位全称):广东虹宇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湛江市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2303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陈焯宇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2、证书级别及编号:工咨乙12320120005开户名:广东虹宇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行湛江海滨支行账号:109007512010007668项目联系人:边瑞灼、苏林智通讯地址:湛江市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2303室邮政编码:524005电话:0759-2239001 传真:212366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廉江市安铺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服务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就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

3、交咨询成果。第一条 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一)委托项目名称:廉江市安铺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二)合同类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条 咨询项目概况(一)建设地点:廉江市安铺镇(二)建设内容及规模:(依据廉江市安铺镇中心卫生院提供相关资料):新建业务用房27600平方米,门诊楼,地上5层,地下1层;医技、住院楼综合体,地上11层,地下1层;改扩建业务用房900平方米;病床、床头柜200套;手术室净化系统4间;ICU室装备5间;专科设备一批;信息平台一套。(三)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第三条 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一)咨询的期限:自2017年2月4日始至2017年2月28日止

4、;(二)咨询地点:廉江市安铺镇;(三)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及委托方提供所有项目所需资料后10个工作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第四条 协作事项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如:技术背景资料,技术标准和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等。(其他具体内容以受托方资料清单为准)。2、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资料原件归还委托方,复印件自行销毁。第五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

5、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

6、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第六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五)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 6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受托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六)受托方的服务内容:受托方为委托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1、 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2、 项目基础条

7、件分析;3、 项目需求分析和必要性分析;4、 项目建设目标、主要内容和方案;5、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6、 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7、 项目实施与进度计划安排;8、 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9、 结论评价。第七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一)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大写: 玖万陆仟 元整(¥ 96000 元);(二)付款方式:(1)本项目咨询费用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计取,本工程投资规模约为人民币1.8亿元,按收费标准计取为28+(75-28)/(5-1)*(1.8-1)=37.4万元。参照市场情况,编制咨询费为:¥ 96000 元(

8、人民币大写: 玖万陆仟 元整)。(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并提交终稿,委托方于2017年2月16日前支付5万元到我司,余款于湛江卫计局接收报告起一个月之内付清,编制单位在每次收取款项时须向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相关税务机构的增值税发票。第八条 交付与验收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一)交付内容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廉江市安铺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以书面咨询报告作为咨询成果,则书面咨询成果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为:书面咨询报告(一式 十 份),电子资料_一_份。(三)成果验收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

9、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_10_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责任”处理。第九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委托方。受托方对于委托方提供的一切信息及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受托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本合同项目成果及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进行牟利活动,不得发表,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间、解除或者终止后仍然有效。第十条 违约责任(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

10、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委托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不退还委托方支付的定金。若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委托方应按受托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3、委托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方按应付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1、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方赔偿应收费用的1_作为违约金。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

11、息而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委托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_10_%作为违约金。3、受托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询费用的1%的违约金。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发生不

12、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第十三条 争议

13、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调调解不成的,向湛江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其他(一)本合同一式_伍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_贰_份,项目业主执壹份。(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制空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本合同附件:无。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广东虹宇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陈焯宇签字地点:签字地点:廉江安铺经办人:经办人:罗伟凤开户名:开户名:广东虹宇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发行湛江海滨支行账号:109007512010007668银行帐号:日期: 2017 年2月4日日期:2017 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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