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彭生,合同审查(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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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隋彭生,合同审查(共9篇)如何签订、修改合同一、合同及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合同是一家企业与外界交往的桥梁,是利润产生的源泉,同时也是风险产生的源泉,受助者座桥梁就可以防范绝大部分法律风险,避免绝大部分争议。诉讼之所以发生一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合同签订或者在执行过程中造成的。诉讼是一个民事主体所面临的战术层面的问题,它解决的只是一时的、紧迫的问题,而不是实质性的、重要的问题。一个企业的核心能力并不取决于其诉讼能力,而是管理能力,通过其管理能力的提升避免由于工作疏忽而引起正义和诉讼,从而化不特

2、定的法律风险为特定的管理成本支出。当前的法律服务需求上,存在着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就是众多企业重诉讼轻预防。大多数企业在遇到诉讼时往往不计代价争取胜诉,但他们忽视了诉讼的源头就是合同的漏洞,管理的漏洞,而决定诉讼成败的往往就是合同中关键条款审查不严造成“祸从文入、祸从文出”,甚至一些企业仅仅因为一份合同的漏洞就从一夜之间化为乌有。其实,“屈死不告官,饿死不要饭”的古训告诉我们,无论胜诉败诉,最终是两败俱伤。所以合同的签订,就可以避免许多诉讼,从而避免企业最大的法律风险。但一些律师对于合同的审查往往局限于非常基本的层面,甚至未能超过当事人能够遇见的范围。美国律师协会推荐的股份收购协议示范文本74页

3、A4。二、合同的构成部分:首部、正文、尾部、附件。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正式条款之前的所有内容,一般由合同名称、当事人身份栏、合同引言三部分组成。合同的正文: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一百七十四条【买卖合同准用于有偿合同】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

4、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尾部包括合同各方当事人的签署栏、附件清单、声明与承诺等,但不包括附件。合同的附件:1、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如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2、用于说明交易内容的细节,如品牌、质量标准、产品说明等。三、合同条款的四大基本功能:锁定交易平台、锁定交易内容、锁定交易方式、锁定问题处理。锁定交易平台:谁和谁、应当具备什么资格以及合同本身基本规则。锁定交易内容:双方“做什么”,主要是明确双方交易的内容是什么,以及具体的数量和价格、质量标准等,但不涉及如何完成交易。锁定交易方式:双方“怎么做”,即交易的完成程序。锁定问题处理功能:“出了意外怎么办”1、违约行为范

5、围2、特殊情况范围3、双方责任范围4、责任承担方式四、合同的内在质量要求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约定内容的合法性租赁合同20年合同条款的实用性:指出了必备条款外,应当根据交易目的、内容等设立具有实用价值的条款。1、交易标的与条款的实用性:比如蚕茧交易与设备交易就保管的期限、方式肯定不一样,胡雪岩就死收购蚕茧后无法处理破产的。2、行业特点与条款的实用性:户外广告的安全性及其后果由谁承担?3、违约责任与条款的实用性:4、争议管辖与条款的实用性:5、合同目的与条款的实用性:签订合同的目的看似简单,往往涉及最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定要注意!权利义务的明确性:1、权利义务的可识别性2、违约责任的可识别性:任何一

6、方均应承担违约责任3、“合理”的可识别性:比如合理期限、合理费用等。交易需求的满足性1、交易目的和合同目的2、交易需求的识别3、满足需求“度”的问题五、合同的外在质量要求结构体系的清晰度:结构体系一般有两条线:即按照合同履行的时间顺序和工作主题设计合同条款,另外还得注意标题体系。功能模块的完备度整体思维的严谨度语言表达的精确度版面安排的美观度合同审查讲授提纲合同审查,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效力审查,审查目的是发现合同是否存在效力瑕疵。第二部分是“三性”审查,即审查合同的安全性、完备性、准确性。第一部分效力审查一、对主体是否适格的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1.有无相应的资质。2.有无内部决策程序及

7、决策程序对合同效力的影响。3.限制行为能力人是否足以预见合同的后果。4.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处分权。代理人是否适格1.是否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有其他委托授权证明。2.属于特别授权的事项还是概括授权的事项。与合同成立有直接关系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况二、对给付是否合法的审查标的财产是否为禁止流通的财产对限制流通的财产的交易,程序上、主体上是否符合要求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标的数额等是否合法1.履行期限是否突破法律规定。2.保证期间是否符合法律要求。3.有无对诉讼时效的特约。4.定金数额是否突破法律限制。5.利息是否突破法律限制。6.管辖的约定是否突破级别管辖。7.规避条款

8、属于合法规避还是违法规避。8.其他情况。免责条款是否有效1.是否预先免除了故意、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责任。2.格式免责条款是否显失公平。是否对第三人构成侵权是否存在意思表示有瑕疵的情况其他情况第二部分“三性”审查一、对安全性的审查标的财产是否有权利负担对方履行合同的资力担保是否确实履行顺序的设计长期合同是否设立艰难条款有无吊销营业执照或被申请破产的情况是否为关联交易格式条款提供人采取什么方式尽提示义务异地成立合同时,对方是否“微调”了合同打印稿其他情况二、对完备性的审查标的名称、质量标准、成分、规格的规定或特别要求等无形财产的归属履行地点的确定履行时间的确定履行方式的确定对验收规范、验收方法、异

9、议时间的确定债务人履行或债权人受领的特别要求补偿性违约金与惩罚性违约金的设定法定解除是否经过催告程序及催告的期间解决争议的方法信函往来办法暂付阙如条款合同生效时间的确定其他条款租赁合同审查的十个具体问题作者:隋彭生民商法第一,是使用租赁,还是用益租赁。两种租赁,承租人获得的利益有大小之别,租金应与之相适应。第二,是定期租赁,还是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随时解除权,而且这种解除不以损害赔偿作为代价。定期租赁不能超过20年。当事人希望租期长一些,可以建议当事人采用更新的方式处理。如果租赁法律关系与地役权法律关系发生竞合,可建议当事人订立地役权合同。第三,如果承租人提前退租,有无可得利益损失的

10、计算方法。依我多年的观察和经验,承租人提前退租的,赔偿额的认定非常麻烦。有了约定,事情就好办得多。对“大的”租赁合同,建议设立这种条款。第四,承租人支付租金陷入迟延,出租人应先催告,在无效果后才能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催告通知中,应当给承租人一些时间。这个时间的确定,在实务中会有很大争议。律师可建议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约定。第五,有无租赁物被第三人主张权利时的赔偿条款。对不动产租赁,律师可帮助查一下有无抵押权登记。第六,有无租赁物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的明确约定。房屋带家具租赁的,应当有交割清单。交割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应当具体、清楚。租赁合同的签署与交割清单的签署有时间距离,注意不要把交割清单

11、搞成补充协议。第七,房屋租赁,经常涉及到附合问题,此点约定应当具体,否则后患无穷。第八,房屋租赁物业等费用的交纳,是否约定清楚。第九,房屋租赁有无优先购买权排除条款。对优先购买权排除条款的效力,法律未作规定,依法理观之,是应当有效的。第十,不动产租赁有无优先承租权条款。此种条款可有债权效力。可以约定出租人违反此条款的责任第一章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关于债的合意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除合同法另有规定外均适用于合同。2.3.合同法上的合同仅指当事人设立、终止和变更财产权的双方法律行为,就身份关系而达成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比如结婚、扶养等法律关系不受

12、合同法调整。4.合同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因此合同在有效成立之后就按照当事人的合意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之债有相容性“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例题多选题】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A.甲与乙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待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双方未办理合同公证,甲交付商铺后,乙支付了第1个月的租金B.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90%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1亿元股权受让款。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C.甲与乙签订相机买

13、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D.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将该商铺出卖给乙,但未通知丙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A属于约定的要式合同,可通过履行突破。B属于自始履行不能,故无效。一物双卖,两个合同尚都有履行的可能,两个合同都有效。“商铺”是不是“房屋”,含义不清。如果是房屋,丙享有同等条件的下的优先购买权。即便丙享有优先购买权,甲与乙的买卖合同也有效。答疑编号1二、合同的分类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依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所作的分类。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依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所作的分类。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在于: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

14、。对当事人行为能力的要求不同。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意义不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依双方当事人是否互负给予义务,合同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自然人借款合同为单务合同。区分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只适用于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依合同生效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所作的分类。非涉他合同与涉他合同依订约人是否仅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为标准所作的分类。非涉他合同,又称束己合同,是指严格遵守合同相对性原则,当事人为自己设定并承受权利义务,第三人不能向合同当事人主张权利,当事人也不得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合同。涉他合同,是指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者约定了义务的合同,包括以下两种合同:关于利益第三人的合同,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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