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索赔条件(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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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索赔条件(共5篇)合同与索赔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及物资采购合同等。由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种类多、时间跨度大、占用资金多、管理难度大等特点,而施工合同更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主要包括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和合同内容的复杂性。正是由于施工合同的诸多特点,在较长的合同期限内,合同双方履行义务往往会受到不少拉力,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设计图纸的差错,业主的行为及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的影响,必然导致合同的内容约定,履行管理都很复杂,从而导致索赔事件

2、的产生。施工合同即建设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合同。施工合同从不同角度可做不同的分类,从合同计价方式分,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不论是哪种合同,由于外界条件的改变或人为的原因都会导致工程造价的调整。如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格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止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具体的工程承包计价方式不一定是单一的方式,只要在合同内明确约定具体工作内容采用的计价方式,也可以采用

3、组合计价方式。如工期较长的施工合同,具体工程部分采用可调价的单价合同;而某些较简单的施工部位采用不可调价的固定总价承包,涉及使用新工艺施工部位或某项工作,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结算该部分的工程款。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但在施工阶段索赔发生较多。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都有通过索赔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依据双方约定的合同责任,构成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制约关系。从索赔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索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

4、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由于实践中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发生的频率相对较低,而且在索赔处理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利地位,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他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扣留保留金或通过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大量发生的、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承包人的索赔范围非常广泛,一般只要因非承包人自身责任造成其工期延长或成本增加,都有可能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有时发包人违反合同,如未及时交付施工图纸、合格施工现场、决策错误等造成工程修改、停工、返工、窝工,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等,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赔偿要求;也可能由于发包人应承担风险的原因,如恶劣气

5、候条件影响、国家法规修改等造成承包人损失或损害时,也会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因此发生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应是一方提出索赔的一个基本前提条件。有时上述两者同时存在,如发包人未及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既造成承包人的经济损失,又侵犯了承包人的工期权利,因此,承包人既要求经济赔偿,又要求工期延长;有时两者则可单独存在,如恶劣气候条

6、件影响、不可抗力事件等,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或惯例则只能要求工期延长,不应要求经济补偿。索赔是一种未经以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它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签证不同。在施工过程中签证是承发包双方就额外费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这可以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或最终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而索赔则是单方面行为,对对方尚未形(转载于:写论文网:)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确认后才能实现。施工索赔分类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1、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合同中明示的索赔是指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赔要求,在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有文字依据,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要求,并取得经济补偿。这些在合同文

7、件中有文字规定的合同条款,称为明示条款。2、合同中默示的索赔合同中默示的索赔,即承包人的该项索赔要求,虽然在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根据该合同的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承包人有索赔权。这种索赔要求,同样有法律效力,有权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这种有经济补偿含义的条款,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被称为“默示条款”或称为“隐含条款”。按索赔目的分类1、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称之为工期索赔。工期索赔形式上是对权利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定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一旦获得批准合同工期顺延后,承包人不仅免除了承担拖期违约赔偿

8、费的严重风险,而且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最终仍反映在经济收益上。2、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要求对超过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1、工程延误索赔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这是工程中常见的一类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3、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由于发

9、包人或承包人违约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合同非正常终止,无责任的受害方因其蒙受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索赔。4、工程加速索赔由于发包方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人、财、物的额外开支而提出的索赔。摘要:索赔是企业利用客观性、合理性、合法性及双赢性,获取补偿的经济活动;是企业防止效益流失的重要的造价管理工作。关键词:施工索赔工程造价管理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身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或社会影响,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时差补偿的合理及合法的要求。施工索赔是索赔中的一种,它不应被理解为是一项强词夺理或是文过饰非的行为,而应是非常真实客观、合法、合理、时效性合规的经济活动。

10、施工索赔事件发生后,应当依据合同条款、法律规定作妥善处理。下面,笔者根据工作实践,结合对施工索赔的认识及运用探讨正确运用施工索赔,为维护施工企业利益,以改善日趋滑坡的施工企业效益。1施工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和构成条件在合同涵界范围内,施工索赔与违约责任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根本区别的两个载体。施工索赔是处理非主观过错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它的客观因素或不定因素含量高;施工索赔是合同当事人为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而采取非人身惩罚或不追究责任,只计算补偿当事人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主要特征是合同当事人有主观上的过错,且过错事实是构成

11、违约责任的主观条件。构成施工索赔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客观性必须确实存在不符合合同或违反合同的事件,并提供确凿的证据,此证据足以证明对承包人的工期或施工成本已造成影响。合理性索赔要求应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由于事件发生在时效内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料到而造成了实际损失。合法性事件非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按照合同条款对方应给予补偿,索赔要求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双赢性施工索赔固然要争取成功,但在竞争中,并不一定要争得你死我活,大度一点,宽容一点,也是施工索赔的成功要诀。2施工索赔成功的起码条件认识和掌握施工索赔内容,才能有效地收集、记录索赔证据,培养索赔条件,积极防范反索赔不利因素发生。

1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结合铁路和公路的施工特点,施工索赔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因素不利的自然条件主要包括12级台风,41以上温度,暴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山崩,雪崩,暗河,岩爆,级以上地震。人为因素主要包括:战争,结算货币贬值,主材政策性涨价,材料运输方法供用方式发生变更,地方资源涨价突变,工程资金没有按计量规定额度支付,导致工期延误、中断,施工设计图晚到,施工干扰,招标文件差错,投标战略博奕技巧等。招标文件差错是由于合同文件不严密所造成,主要指取费方法、费率比例、工期要求与政策法规相违背,征地拆迁、三通一平不能按时完成或是达不到开工标准,工程数量误差超过15%以上。

13、施工图差错除利用正常变更弥补外,还会出现因施工设计紧迫致使钻探取岩芯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是漏列,导致结构物隐蔽工程地质不符,路基土石方实际施工比例与设计比例不符,土石方调配不合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方法不科学或是不切合实际。当事人非主观过错出现违约责任施工单位在市场经济中往往是站在被告席上,这并不是由于施工单位行为不规范所造成的局面,而很大程度上在于施工单位要将设计蓝图、业主意图、监理指示,以及在有限的空间、资金、时间内,通过自己的优化劳动组合,变成固定资产,施工单位分分秒秒都处在业主,设计、监理及地方政府的监督之下工作,稍有闪失,就成为被告.按合同关系会经常出现以下几方面非主观过错引发的违约事件:

14、地质资料不详,导致停止、窝工、缓建;擅自提高质量标准,导致施工单位成本增大;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生产条件,致使施工单位不能按期开工或错过黄金施工季节;不能及时足额计量支付,影响施工进度或社会信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或办理竣工结算,延长维修保质期。国家政策和地方物价信息发生变化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想不到的事物发生在施工中,承包商会经常遇到意想不到的事物发生。因此,承包商在签定合同时,应坚持把解决这一问题的意向纳入合同条款。3施工索赔成功率,是运作施工索赔的关键施工索赔是工程造价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关键就是要提高施工索赔成功率。要提高施工索赔的成功率,其核心就是施工索赔事件中的事实举证要确切。施

15、工索赔是一种客观事实存在,同时也是工程造价的管理手段、公关策略、组织艺术的综合体现。要提高施工索赔成功率,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靠信誉和事实取胜浅谈合同索赔的类型和处理方法摘要:合同索赔是工程建设项目中常见的一种合同管理的内容,同时也是规范合同形为的一种约束力和保障措施,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集中体现。它体现了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义务”与“所主张的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和精神。关键词:索赔;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处理技巧;计算方法合同索赔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合同双方存在对方的违约行为和事实且发生了应由对方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导致的损失。它又可以分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及费用工期索赔。简言之,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执行过程中非己方的原因而受到的对合法权利的侵害以及由于侵害而造成损失均可要求合同的另一方对自己的损失予以补偿或者赔偿。一、索赔概念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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