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道义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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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法道义上的责任1页-5页第一章合同的意思和合同关系的基本属性介绍一些合同课程可能以一些材料作为开始,这些材料提供给学生合同法的背景知识。另外一些可能会立刻投入到合同法的实体性原则的研究中。不论你的合同课程采取哪种形式,你会发现这本书的前三章在你刚开始这门课时对你非常有帮助。它们介绍和详细说明了有关合同法和法律体系的基本概念,这会对你开始你的学习很有帮助。很多前三章中介绍的原则和概念在这本书中会经常出现,因此你会不只一次看到它们。但是,第一次的接触会对你的学习打下基础,会使你理解整

2、本书的法律分析和识别出主题。你会立刻发现讨论超出了法律条文解释的范围。即使,假设有可能会清晰阐述出法律条文-而这些条文是清晰的和固定的,条文仅仅是学习法律时我们需要研究的一部分。法律不是存在于真空,而是必须依照历史的观点,公共政策,法学理论,和法律程序来理解。在这章,我们通过界定什么是合同来开始我们的介绍性的检验。这次讨论会带你大体浏览一下合同法的中心主题,大体描述出合同关系。第二章介绍了一些基础概念和区分,这些有助于理解合同法。它解释了历史观点和法学理论的重要性,描述了普通法体系的性质,介绍了判例法与成文法的关键区别,特别是涉及到遍布合同法中的UCC第二款。第三章集中在司法意见的性质和构成以

3、及法律法规的分析和搜集.它的主要目的是介绍判例主义。第三章的例子提供了标本意见,有助于练习阅读、理解和适用司法判例。因为教授合同法是通过研究法院判例,当你在合同课程中使用它时,你会熟悉案例分析的方法论。但是,第三章会提供给你一个较早的机会关注和开始理解怎样开始案例和案例研究。合同的法律含义在他们到达法律学校时,大部分人会很好的理解什么是合同。但是,像“合同”这样的法律术语,世俗的用法很可能不如法律上的定义那么准确,因此,我们首先必须对合同的基本要素定义和描述。对象合同一样复杂的法律关系作一个简洁而准确的定义是很困难的,下面的定义有必要过度简化。但是,它作为一个讨论的起点并允许我们集中在关系的关

4、键要素上。合同可以被定义成一种交换关系,这种交换关系是通过两个或多个人之间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创立的,合同至少包含一种承诺,这种交换关系被法律认可并强制执行。这个定义反映了几个必备的元素。1、两个或多个人之间的口头或书面的协议。2、一种交换关系。3、至少一个承诺。4、可强制执行性。这些元素中的每一条的中心概念以下会被介绍,在这本书的后面会详细介绍。两个或多个人之间的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可能合同法最主要的属性是一种自愿并得到参与者同意的关系。合同仅需要两方当事人,但是对交易牵扯的当事人的数量却没有限制。一个合同被订立出来是因为有自由意志的当事人在他们之间关系的主要条款上达成了协议。协议中的要素使它把合

5、同义务区别于其他的的法律责任,这些责任来自于一些行为或事件中,责任的适用不用经许可。尽管当事人之间对自愿协定对合同的创制非常重要,法律意义中的协定受一种重要资格的限制。法律并不要求双方当事人取得真正的一致,在主观意义上-他们想法一致。一方当事人的言语和行为,以一种客观标准来评价,会合理的引导另一方当事人理解协议已经达成-这样已经足够。但是,意愿不能是完全的。我们假设一方当事人在进入一个合同时可能不是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动。可能是市场力量,或另一方当事人的说服或必要性或者缺少更多的可以被吸引的选择性,他在制定合同时感到受到强制。但是,意愿至少是一方当事人不能被不合适的强迫或引诱去制定一个合同,并

6、且法律有标准和原则去区分什么时候订立合同的压力已不再能被接受,或已经破坏了当事人的意图以至于推翻了他的意愿。注意到我们的定义涉及到一个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在一般的术语中,人们经常用“合同”这个词来指记载双方当事人协议的书面文件。但是,理解“合同”描述了文件中可能没记载的关系也是非常重要。作为一个总体的规则,合同不需要被写成一种有约束力和强制性的法律义务。当然,证明一个口头合同比记录在案的合同更难,但是不要用基础的可强制执行性问题混淆了证据的问题。一种交易关系正如前面提到的,一份合同是一种关系。在达成协议的时候,当事人就因合同的共同目的而互相联系在了一起。有些合同关系虽仅仅持续了很短一段时间,却在

7、最低限度上有相互的影响。譬如,一个理发的合同,涉及到理发师相当快的理发行为,接着是顾客付款义务的履行。其它的合同关系例如租约,长期雇佣或供应合同,可能持续很多年并且要求当事人之间固定的持续的商业往来,这些在协议中的详细条款中有所规定。合同关系的基本意图是交易。财产,服务,和一些难以表述的权利的交易对我们的经济社会是十分必要的,且合同最主要的作用是促进和规定这些交易。交易的概念意味着合同的本质是一种由每个当事人“以物易物”的相互关系。这些物之广泛超过常人所能想象:车主可以卖车换取现金或用来交换得到其他物品;一个社会名流的男管家可以向小型报纸承诺去揭发其主人的不可告人的秘密以此获得资金;一个发明家

8、可以将她的发明专利去交换一个生产商所做出的将她的构想发展成彼此共同利益的承诺;一个溺爱的叔叔可能承诺给侄子钱只为了其不再酗酒,抽烟和赌博。这些情形形形色色。有些合同涉及清晰的事情,另一些涉及的是不具体的权利。有些承诺有经济价值,另一些就没有。但是他们的基本方式是相同的为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而达成的互惠交易。承诺因为一份合同就是一种关系,合同法并不关系到那些不构成关系的一时的冲突。尽管瞬间的交易是经同意的且涉及到一个交换行为,但不构成合同。一个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一个承诺也就是一些未来的约定,一些对于超过协议即时起的持续的义务的假定。这是因为如果没有一方当事人有所约定,就没有什么去被强制执行,也没有关

9、系到交易的合同法存在的需要。承诺约定的概念需要说明和提炼。一份承诺是对一个在今后某段时间以明确的方式对行为或抑制行为的担保。这种承诺可能以清晰且快捷的文字表达出,或者可能有所隐含换句话说,从行为或交易的情形中即可推断出。不仅如此,正如定义所表明的,合同中仅需要一个承诺。这么说可能听上去有些古怪,合同的特征就如一种相互的关系。然而,这不会因为互惠主义的原则而有所减损。因为一方当事人可能用一种即时的行为来换取他人的对于将来行为的承诺。以下的阐述显示了即时交易和合同之间的差别。RockyRapids决定卖掉他的独木舟。他将它放在他房子前的过道上并附上这样的标签:“出售,为400美元”。Eddyund

10、ertow看见了标签并决定去买这条独木舟,他给Rocky400美元现金并把独木舟取走了。这是一项即时交易,因此也没有一份合同。Eddy付了现金且不用承诺去做任何事情。Rocky的法律义务是完整地像上述一样让Eddy取走独木舟。他也无须承诺什么。然而,如果Eddy的400美元是支票而不是现金,或是如果Rocky并没有像那样卖独木舟,而是允诺这条独木舟的条件优良且水密性好的时候,这份交易可能就会变成一份合同。在这每种情况下,至少有一方会做出承诺。Eddy的支票会变成承诺因为一张支票不是一份立即可得的现款,但是Eddy一张短期银行卡的交易,实际上,承诺了Rocky,他的银行因其支票的赠予将付给Roc

11、ky400美元。相同的,在Rocky做出一个保修期以后,他将做出与独木舟相关的一份未来的约定。一种交换关系如先前所提到的,一个合同就是一种关系。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为了共同的目的而约束自己。有些合同关系持续较短的时间并且互动较少。例如,有关美发的合同的执行5页-9页对于可强制执行法律上的认可在上一个部分中讲到一个没有承诺的协议不是一个合同。然而,当协议中存在承诺,则成为了合同,而合同法的基本作用就是保证承诺的兑现。这个作用的重要性需一再强调。总而言之,如果不认真履行承诺,那么就无法进行长久的交易,也无法建起大楼,制造业,提供稳定的工作,或者做出一些我们经常性看到的广告传单。因此而导致的荒废将

12、比任何卑鄙地预言世界末日的科幻电影中所描述得更坏。合同一直被描述为个人制定法令的行为,在合同中人们创造一种个人化的法规来规范他们间的关系。如果合同具有任何法律所有的特性,那么,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个人立法由国家的强制力认可和执行,通过法庭行使。因此,合同的一个特征是它创造约束双方的法律并赋予他们法律所认可的权利和义务。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一个合同关系中,一方都可以诉诸强制力。在多数情况下,双方都愿意履行合同。他们自愿进行交易因为他们希望得到那份利润,并且没有什么因素改变这种情况。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利益不再那么大了或者履行合同有些累赘时,一方可能出于道义上的责任或者因为名誉上能使人信赖或是因为

13、良好的意愿而依旧努力去履行合同。有时,法律的强制力对于制止违约只是起一个间接的作用,因为不情愿履行的一方知道违约会导致诉讼。然而,在违约的情况下,法律强制力允许受损害的一方去起诉。在第一个例子中,法庭的作用是去裁决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解决违约所引起的纠纷。一旦认定合同成立并且构成违约,法庭将对违约方判处赔偿。这是我们想到合同法中一个最重要而普遍的问题,就是对于违约的受害人裁定怎样的赔偿。最直接的赔偿方式是法庭判处违约者强制执行合同内容。比如,Eddy没有当时给Rocky小皮艇,但他承诺第二天收到400美元现金后立即给Rocky小皮艇。第二天,当Rocky拿来400美元现金,Eddy却说他改变主

14、意不想卖了,这就构成了违约。如果Rocky起诉Eddy,我们认为法律会强制Eddy一旦收到Rocky的400美元就交出小皮艇。但是,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对于合同法中违约的首要补偿方式不是对原来承诺的刻板执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强制执行才能令人信服。更确切地说,这是一种对于违约受害方判定的损失补偿。也就是说,受害方必须证明违约造成了经济损失,法庭才会鉴于经济损失勒令违约者进行赔偿。因此,受害方需要证明他因对方违约而受到了经济损失。比如,Rocky可以证实因Eddy的违约,他只得去买别的相似类别的小皮艇,但找不到低于450美元的相似的小皮艇,因此,Rocky的损失就是50美元。法庭就将判处他获得50美

15、元的补偿,如果Eddy拒绝支付这笔钱,Rocky可以通过强制执行得到补偿。在此过程中,法庭官员由法庭授权来收缴Eddy的财产去拍卖会拍卖以筹得还Rocky的钱,如果治安官找不到Eddy的任何财产,判决无法执行,那法院就无能为力了。在此略述强制执行是因为想说明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很少能真正强制执行。在大多数情况下,原告的胜诉无非只是表示被告欠他一定数量的钱。这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原告得去讨债,如果违约方不按判决支付,那么强制执行过程中将带来更多的花费和不便,结果仍沦于失败。在开始学习合同法时有必要认清这个重要的事实。合同法作为法律主体可应用于不同的交易合同法的应用基于不同的交易租赁或买卖个人财产,就

16、业,信贷,保险,建筑业等等。在这些交易中有很多不同形式的合同,各有各的特点和需注意的问题,所以有理由说,没有一个单一雷同的法律主体可应用于所有交易。对于每一种合同,都在商业上对应各交易独立不同的特点,特殊要求和问题,因此不同的法律条款应运而生。比如,一个保护消费者买东西或借贷的完整的法律主体对于买卖,租赁一个商业实体便不再适用;雇佣合同是用来保护工作者的权益的;一个建筑或政府并购合同是取决于当地的政策规定的;保险和银行业务合同也是由特定的法规控制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多说一些。虽然一些在包括总合同法中的每一类的合同都有其各自不同的规定,但他们都是基于一些共识和相似的主要条款的。合同法的核心条款可以应用于所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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