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滞纳金一般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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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滞纳金一般多少最高人民法院欠款滞纳金的法律规定首先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

2、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法释XX34号(XX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XX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XX年11月21日起

3、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一些法院反映,我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XX251号)颁发时间XX-12-10【标题】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

4、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颁布日期】XX-12-10【实施日期】XX-12-10【有效性】有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

5、率的确定方式。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四、对XX年1月1日(含XX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6、。对XX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五、本通知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中国人民银行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结论: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在企业间、自然人没有约定贷款利率的,就按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在加收30-50。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

7、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1、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自199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四次调整逾期罚息计算标准,即依次调整为日万分之五、日万分之四、日万分之三、日万分之二点三。如果不考虑罚息发生的时期,一律按日万分之五或日万分之四等计算,是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罚息计算标准的规定的。最高人

8、民法院民二庭经研究认为,罚息计算方法的正确表述方式为:逾期罚息自某某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罚息计算标准计付。按照1999年2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和XX年11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XX34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的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

9、算标准。3、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适用地方规章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4月7日以法经56号关于处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能否参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建设工程实行提前竣工奖的暂行规定的函复答复如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虽然规定了逾期交付工程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没有规定具体标准,而是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建设工程实行提前竣工奖的暂行规定该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工程提前一天竣工奖金额按工程预算造价的万分之二至万分之四计取奖罚数额的比例要对等,但总额不得超过工程预算造价的百分之三。”对工程逾期应承担的责任作了具体规定。该规定属

10、于地方政府规章,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不抵触,因此,双方都是本省的单位,可以参照执行。4、对约定违约金和罚款的,或只约定罚款的,只要其金额不超过未履行部分总额的,可将罚款视为违约金处理。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区别滞纳金是因逾期向国家缴纳各种费用而需额外缴纳的金钱。它是一种行政责任形式,只能对逾期向国家缴纳费用的行为适用,因而只是违反行政行为的责任形式。违约金则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金钱。它是一种重要的民事责任形式,只能对于违约行为适用,因而只是违约的责任形式。滞纳金是行政管理的罚金,其具体适用的规定在各个行政法规之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

11、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关于对逾期不交能源基金应如何加收滞纳金等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凡应交纳能源基金的单位,必须按税务机关确定的交纳期限及时办理交纳手续;对逾期不交的,当地税务机关除限期追缴应纳基金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款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而对违约金则在民法通则、合同法中都有所规定。在民法通则违反民事责任一节中规定为:当事人可以在合同1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一章中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

12、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从上述几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滞纳金与违约金有着本质的区别,是根本不同的两个概念。违约金、滞纳金分别规定在不同的部门法中。违约金是平等主体间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滞纳金则是在行政管理中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的规定而承担的行政责任形式。正是由于滞纳金不是民事责任形式,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中根本找不出也不可能找出法律根据。因此民事案件当事人要求滞纳金这一主张就不能支持,即使当事人在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也是双方当事人对违约民事

13、责任形式认识不清造成的。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应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双方就滞纳金的意思表示实为违约金时,应告知主张滞纳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并询问是否变更滞纳金为违约金。同意变更的,则予以支持,不同意变更,坚持要求滞纳金的,应予以驳回。2对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的,可以按应承担责任方的解释告知主张滞纳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按对方的解释变更其主张,同意变更的予以支持,不同意变更的,应以该主张无法律规定、双方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予以驳回。既然滞纳金是行政责任,那是不是民事、经济案件法律文书中就不应出现滞纳金的字样呢?理论上是这样的,但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以前,诸如水、电、气,都是由国家统一供应,

14、使用水、电、气的费用都是用户向国家行政单位统一缴纳,国家行政管理单位代表国家收取上述费用,金融单位也代为收取,因此,国家对未按期缴纳者加收滞纳金。尽管国家行政管理单位与用电、用水、用气一方也有合同,但这种合同的主体不平等,合同关系不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合同关系,而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合同关系,即行政合同关系。而改革开放以后,行政管理机关的部分职能已经从行政管理机关剥离出去,许多原由行政管理机关管理的事项改用经济手段调控,由相关的企业承担原行政机关的部分职能,原行政机关与用水、用电、用气方签订合同的职能,由相关企业代替。而这种替代绝不是一些企事业和团体依据国家法规授权而代替行政机3关行使的行政职

15、权,这种替代说得更准确一些,就是合同主体的更换。合同主体的更换是产权关系发生变化的结果。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更,合同的性质也发生了变更,但是我国相关的行政法规、地方行政法规并未废止。最为典型的,如北京市地方行政法规对逾期缴纳供暖费的规定对现在逾期缴纳者仍然适用。这就是现在民事、经济案件法律文书中出现滞纳金字样的惟一合理情形。除此之外,民事法律文书中不应再出现滞纳金的字样。4篇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依法可对外出租/转租之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章:租赁房屋甲方同意将坐落在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锦东路705号厂房出租给乙方,房屋用途为工业。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号为:昆房权证锦溪字第。该房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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