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汇报材料(共4篇)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9743304 上传时间:2018-11-11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2.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不动产登记汇报材料(共4篇)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不动产登记汇报材料(共4篇)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不动产登记汇报材料(共4篇)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不动产登记汇报材料(共4篇)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不动产登记汇报材料(共4篇)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不动产登记汇报材料(共4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不动产登记汇报材料(共4篇)(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不动产登记汇报材料(共4篇)不动产登记流程是怎样活着的法律如何进行不动产登记程序?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材料及实地查勘,最后完成登记。而申请人申请要根据不同情形,如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要双方共同申请。法律快车为您一一介绍。不动产登记有哪些程序?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

2、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申请登记除了必须提交申请书,还要提交相关材料,条例第16条第1款对此给出了明确提示,可便于申请人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它们主要涉及:身份信息,包括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为委托代理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不动产权属信息,包括不动产权属来源

3、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包括买卖合同、遗嘱等;不动产自然状况信息,包括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4、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哪些单位可查询?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统一了登记都程序要求条例对登记程序的规定,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构建服

5、务性政府的根本要求,彰显了简化程序、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一是充分尊重申请人意愿。规定了依申请登记,并以共同申请为原则,单方申请为例外,允许申请人在登记完成前可以自愿撤回登记申请。同时,条例还列举了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具体情形,形成了目录清单,确保公开规范。二是明确了登记申请提交的材料。为便于当事人提起登记申请,条例对登记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了概括列举,并规定登记机构能够通过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同时,规定登记机构要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切实便民利民。三是明确了登记审查程序。突出强调了当场审查受理和简化高效的原则,明确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

6、要当场做出回应,如果不受理还要向申请人书面说明原因,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则视为受理,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以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避免在不动产登记受理申请中的推诿扯皮。同时,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查验和实地查看职责的具体内容,通过法定职责,促使登记机构必须作为,确保登记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明确了登记时限要求,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局岗位实习报告部门:实习岗位:不动产登记局姓名:指导教师:杜青道完成时间:201年5月10日本范文适合所有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岗位实习报告,首页不显示页码,正文部分的标题更改之后,在目录上右键-更新域,就会自动更新

7、目录。正文内容根据自己需要修改。目录一、实习目的.2二、实习时间.2三、实习地点.2四、实习单位.3五、实习主要内容.3六、实习总结.4实习体会.5实习心得.5实习反思.6七、致谢.8一、实习目的实习目的是,通过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实习使我了解以后再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工作的特点、性质,学习体验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学习与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真正走上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做好岗前准备。同时通过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的实习,熟悉实际工作过程的运作体系和管理流程,把自己所学不动产登记局工作岗位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锻炼不动产登记局工作岗位业务能力和社会交际实践能力,并在工作

8、中学习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的新知识,对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总结并提升,以指导未来在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的学习重点和发展方向。二、实习时间201年03月01日201年06月15日(修改成自己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实习时间)三、实习地点苏州市经济开发区江南大道(修改成自己不动产登记局工作岗位实习地点)四、实习单位江苏省苏杭教育集团(修改成自己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实习单位)此处可以继续添加具体你不动产登记局工作岗位实习单位的详细介绍五、实习主要内容我很荣幸进入江苏省苏杭教育集团(修改成自己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实习单位)开展不动产登记局岗位实习。为了更好地适应从没有不动产登记局岗位工作

9、经验到一个具备完善业务水平的工作人员,实习单位主管领导首先给我们分发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从业相关知识材料进行一些基础知识的自主学习,并安排专门的老前辈对不动产登记局岗位所涉及的相关知识进行专项培训。在实习过程,单位安排的了杜老师作为实习指导,杜老师是位非常和蔼亲切的人,他从事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领域工作已经有二十年。他先带领我们熟悉实习工作环境和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业务内容,之后他亲切的和我们交谈关于实习工作具体性质以及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容易遇到的问题。杜老师带领我们认识实习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并让我们虚心地向这些辛勤地在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上的前辈学习,在遇

10、到不懂得问题后要积极请教前辈。毕竟是人生第一次在不动产登记局工作岗位上,所以真正掌握这一份工作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一开始我对实际不动产登记局岗位的工作内容比较陌生,都不太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对实习单位的情况也不太了解,不过杜老师会告诉我该怎样处理自己在不动产登记局岗位上遇到的问题。慢慢的我也就熟悉了自己的不动产登记局岗位工作内容,在不动产登记局岗位上的一些棘手问题也能自己独立解决,每天把工作做得井井有条。在单位实习期间,我从事的不动产登记局工作岗位相关的工作之外,还负责协助其他部门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计划,利用新学习的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业务知识处理相关文书。六、实习总结对于第一次在不

11、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的的我来说,还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经过了这半年来的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实习,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特别是在实习单位领导和不动产登记局工作岗位的相关同事的关心和指导下,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在工作中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我学会了很多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理论实践技能,增加了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现将这两个月不动产登记局岗位实习工作遇到的困难及心得总结如下:不动产登记局工作岗位=个人原创,有效防止雷同,欢迎下载=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不动产登记局工作岗位上

12、,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不动产登记局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不动产登记局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不动产登记局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不动产登记局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不动产登记局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不动产登记局一、二、三、四、目录背景.2目标和内容.3登记意义.5现状.(来自:写论文网:).5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问题.7五、六、依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