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购买台式电脑询价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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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项目编号:WT-RZCG2016-1036WT-RZCG2016-1036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购买台式电脑询价采购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购买台式电脑询价采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采购单位:采购单位: 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日 期:期: 二二一六年三月一六年三月 目目 录录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第三章项目说明 20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23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 27第六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28第一章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询价

2、采购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购买台式电脑二、采购项目编号:WT-RZCG2016-1036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货物服务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购买台式电脑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5.6 万元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

3、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报价。项目报价。四、获取询价采购文件:1.时间:2016 年 3 月 17 日至 2016 年 3 月 21 日;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 B 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3.售价:150 元/套,售后不退。4.方式:自行领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

4、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1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提供)或(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提供)或(2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

5、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被授权人对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6 年 3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兴海路 40 号联系人:高秀英 联系方式:0633-36640572. 代理机构: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

6、限公司地址:日照市黄海二路 19 号四楼 411E-mail:联 系 人:王冰、吕玮联系电话:0633-8280899 七、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第二章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一、总一、总 则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购买台式电脑采购项目。2.定义2.1 招标人系指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 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2.4 询价小组系指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5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询价小组评审确定

7、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6 本采购文件中的 “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 1 日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 1 月 1 日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2.8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 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3.1 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8、3.2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3 采购文件及报价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 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合格的供应商5.1 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5.2 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文件第一部分询价邀请函中的相关要求。5.3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5.4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5 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5.6 采购文件的

9、其它规定和要求。6. 投标有效期6.1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受采购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6.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最长延长时间不超过 2 个月。6.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不超过 2 个月的供应商在此时间内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6.5 因延长投标有

10、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6.6 本须知第 7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上述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7. 投标保证金7.1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7.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7.37.3 供应商须于供应商须于 20162016 年年 3 3 月月 2222 日日 11:0011:00 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2500.002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

11、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汇款账户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得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汇款账户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以个人名义缴纳。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大明湖支行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大明湖支行账户名称: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名称: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银行账号:117341400000001051911734140000000105197.4 招标代理机构在宣布中标结果后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

12、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保证金收据。7.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处以本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处以本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1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5.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报价文件;7.5.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7.5.3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7.5.4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7.5.5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5.6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评审、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7.5.7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5.8 供应商有前款 7.5.2 至 7.5.6 项情形之一

14、的,中标无效。7.6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7.6.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中标的;7.6.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6.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基础资料

15、提供供应商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2016 年 3 月 21 日 17:00 以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 word 电子版发往:)。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9. 知识产权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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