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发言稿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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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会发言稿协会发言稿 4 4 篇篇 汪恕东参加县政协第一联组讨论 枞阳在线消息 1 月 9 日下午,出席县政协十二届三次 会议的政协第一联组的委员们围绕县政协两个报告展开热 烈讨论。县委书记汪恕东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县政协主席 胡海峰主持,县领导何炳南、程志华等出席。 在听取周振州、疏胜祥、陈玉珍、宣庆国、黄晔、殷 爱法和陈文委员等发言后,汪恕东指出,XX 年,是枞阳发 展进程中不平凡的一年,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 攻坚克难、稳中求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加快产业转型 升级,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增添发展动力活力,保持社会 和谐稳定,提高政府

2、服务水平,各项改革扎实推进,经济 社会发展呈现新亮点、新气象。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 是经过全县人民奋力拼搏取得的。 汪恕东指出,刚刚迎来的 XX 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 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谋划推进枞阳全面深化改 革的重要一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进一步凝心聚力,认 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 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实践,着力突破牵动枞阳发展的各项 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要着力扩大内需,大力发展民营 经济,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注重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 加快产业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要突出“三农”工作,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城乡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3、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汪恕东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县各级政协组织 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 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 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上谋求新作为。发展是全县工作的永 恒主题。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把服务科学发展 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要务,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多建睿智 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帮助各级党委、政府完善发展思路、 创新发展举措、破解发展难题。要增强大局意识,无论是 协商选题的产生、调研活动的开展,还是调研成果的转化, 都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安排,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 热点难点问题,使政协工作始终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之中,

4、始终与党委、政府方向一致、目标一致、工作一致。要认 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着眼于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实施、 重大项目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综合运用提案、专题视察、 专项监督等有效形式全方位参与,做到在参与中支持,在 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切实为促进枞阳经济持续健 康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尽责出 县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开展联组讨论 1 月 23 日下午和 24 日上午,县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 开展联组讨论,第一、三、五、七组组成第一联组,第二、 四、六组组成第二联组。两个联组分别对自治县政协常 委会工作报告 、 提案工作报告 , 政府工作报告 、 XX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XX

5、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 、 XX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XX 年财 政预算草案报告 、 法院工作报告 、 检察院工作报告 进行讨论。 自治县政协主席禄俊,自治县委副书记冯兴忠,自治 县政协副主席金丽华、马鸿恩、徐勇、许如龙及中共、工 会、共青团、妇联、教育、医卫、体育、文艺、宗教、特 邀、无党派、社科界别委员参加第一联组讨论。 在第一联组讨论会上,冯兴忠指出,委员们的准备充 分,发言精彩、诚恳、务实。政协工作围绕县委、政府的 中心工作谋划发展,卓有成效、敢作敢当,民主监督有力, 对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监督有力,集中体现了凝心聚力、 苦干实干、攻坚克难、勇于争先的威宁精神。 经济、工商

6、联、科学、农业、少数民族界别委员参加 第二联组讨论。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围绕全县经 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积极建言。讨论对县政协十三届常 委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县政协十三届常务 委员会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个主题,围绕县委、县政府 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多角度、 开创性地开展相关调研,提出多条具前瞻性、有价值的提 案。委员们认为,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对过去工作总结 实事求是,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切实可行,并对今后政协工 作提出了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新的一年 里,将继续切实履行政协委员职能,建言献策、协调关系、 化解矛盾、反映民意,为威宁各项事业的又

7、好又快发展献 计出力。 会上,政协委员对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等报告展 开了讨论。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畅所欲言,一致认为今 年的报告体现了“凝心聚力、苦干实干、攻坚克难、勇于 争先”的威宁精神。列举数据实事求是,科学客观,报告 思路清晰,振奋人心,催人奋进。 联组讨论会还酝酿讨论了政协第十三届威宁自治县 委员会补选副主席候选人名单(草案)、 政协第十三届威 宁自治县委员会补选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 政协 第十三届威宁自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政协第十三届威宁自治县委员会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 名单(草案)。 在检察官协会上的发言稿协会发言稿(2) 检察官各 位代表: 高兴能够参

8、加本次检察官协会论坛,今天,我想与各 位代表共同讨论的议题是检察机关应对刑讯逼供行为策略。 刑讯逼供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 和民主权利,为此,我国刑法中已专定罪名加以严惩,中央政 法委中永康书记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贾春旺检察长都纷纷作 了重要批示,但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件仍层出不穷。 首先我没来了解一下刑讯逼供的危害。 (1)容易造成冤假错案。这是刑讯逼供最直接的危害后 果。虽然通过刑讯使不少拒不认罪的罪犯如实招供,但无辜 者因肉刑摧残而含冤受罚的也比比皆是。因刑讯逼供有很 多人被屈打成招,放纵了真正的罪犯,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 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 (2)模糊了有罪者和无罪者的外

9、部差异,增加了侦查破 案的难度。在正常讯问中,有罪的人和无罪的人的外表通常 是可以看出区别的,而一旦采用刑讯逼供,暴力和强烈痛楚 将使所有被刑讯者全身紧张,疼痛难忍,从而导致两者之间 界限模糊,使侦查人员失去通过表情、语气和语调来探明真 伪的可能。 (3)刑讯逼供会严重降低刑事诉讼的效率:刑讯逼供 可能冤枉无辜,从而增加案件的错误成本并使已经过的程序 全部无效,导致刑事诉讼效益的降低;刑讯逼供挫伤了被 追诉者对程序公正的信任,引起抵触情绪,必然导致上诉和 申诉的大量增长;刑讯逼供的存在会使侦查人员过于依赖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而殆于收集其他证据,当被刑 讯者被证明是无辜的而不得不收集其他

10、证据时,调查取证的 有利时机可能已完全丧失,导致出现疑案而使效率和效益均 为零。 (4)刑讯逼供还会造成人们对现行司法制度的对抗心理。 这是因为刑讯逼供是以一种犯罪来对抗另一种犯罪,违反了 程序理性原则,损害了人们对司法程序正义功能的预期,从 而使无罪者处于比有罪者更坏的境地。 现实中刑讯逼供屡发的原因是什么? (1)公安机关的破案压力 有公安部门人员指出,实践中刑讯逼供的行为仍不能杜 绝首要原因是破案压力,而破案压力则反映出领导人员的观 念存在问题。刑讯逼供行为人之所以没有被制止或者敢于 实施,就是因为一些领导人员将侦破案件、维护社会治安置 于比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更重要的地位所致。 (2

11、)在侦破案件的实践中仍起着重要作用 刑讯逼供在侦破案件的实践中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这也就是一些人所谓的“闻着臭、吃着香” 。犯罪嫌疑人受 到刑讯逼供后,很多人作出了有罪供述,而这些有罪供述又 被查证属实,这使刑讯逼供行为因为“有效”而有“市场” 。 (3)查处证据难以查找 第一,获取线索难。目前刑讯逼供案件线索主要来源于 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控告和检察机关自行发现。但有相当一 部分刑讯逼供案件的受害人往往害怕打击报复不敢报案,或 者担心上告后难以获胜而不愿报案。检察机关通过监督发 现案件线索的渠道也很有限。因此,这类案件往往很难被发 现。 第二,调查难。实践中,刑讯逼供案件的查办常常受到 多方

12、面的干扰和阻碍,初查后无结果的案件数量一直占据较 高比例,很多案件由于调查取证难而久拖不决或不了了之。 第三,取证难。刑讯逼供案件证据的特殊性直接制约着 证据的固定、保全和收集。一方面,刑讯逼供案发的时间地 点较为特殊隐蔽,犯罪中留下的证据较少;另一方面,涉案人 员反侦查能力较强,在实施刑讯逼供行为时,很少留下明显 的痕迹线索,而且善于事后及时消除湮灭相关物证,订立攻 守同盟,干扰取证工作。同时,有限的知情者也不愿作证。 第四,认定难。刑讯逼供案件一般只有受害人控告,少 有行为人口供,也缺乏其他证据印证,尤其是没有形成明显 外在伤害痕迹的违法犯罪更为隐蔽。所以,案件的直接证据 缺乏,间接证据又

13、形不成完整链条,根据掌握的证据材料很 难得出惟一的、排他性结论,这就使得刑讯逼供案件的性质 难以认定。 第五,处理难。由于刑讯逼供案件涉及司法机关内部人 员违法犯罪问题,检察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受到内、外 部的压力,难免网开一面,从轻处罚。有些部门领导也出于 种种考虑,对行为人进行庇护,竭力助其开脱责任,力图大事 化小,小事化无。 检察机关应该如何此类事件呢?下面我提几点建议。 刑讯逼供以侵害人身权利的方式逼取口供,是司法野蛮 和程序落后的表现。笔者认为,加大检察权对侦查权的制约,是 控制侦查权的不当扩张,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必不 可少的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虽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有权监 督

14、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但由于监督途径太少,故而对侦查 活动中诸如刑讯逼供等违法行无法获悉。因此应拓宽检察 机关的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 (1)应加强事前预防:坚持提审制度。侦查监督部门 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应坚持逐案提审制度,对重大、复 杂案件要加强审讯和证据复核工作。讯问时,严格实行对犯 罪嫌疑人权利告知制度,注意审查发现侦查中是否存在刑讯 逼供问题。建立并落实侦押分立制度。侦押分立是许多 国家通行的一项制度,由独立于侦查机关的不同部门专门负 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押,以监督侦查机关的取证行为,保 护和落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在我国,侦查和 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上由同一主

15、体负责,这一机制 无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应与国 际接轨,由独立于公安机关的中立机构专司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的关押。这一机构没有责任去配合侦查,而是专门负责 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他们可对收押的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进行人身检查,对严重的违法取证行为如刑讯 逼供可向检察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2)加强事中监督机制。设立刑讯逼供行为投诉机制。 监督部门要努力拓宽刑讯逼供违法行为的获取渠道,充分运 用信件、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受理刑讯逼供等违法侦察 行为的举报、控告,设立专门机构或窗口负责受理工作,加 大对刑讯逼供违法行为的举报力度。坚持及时介入侦查 制度。对正处于侦查过

16、程中的案件涉及重大刑讯逼供违法 犯罪行为的,监督部门可以采取同步监督措施,适时介入侦 查活动,及时展开调查工作,尽早固定、保全相关证据,增强 刑讯逼供案件查办的时效性。扩大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 作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律师可以在场监督并及时 制止侦查人员的非法取证,特别是刑讯逼供行为和侦查人员 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格尊严和人身侮辱的行为。 (3)加强事后查处机制。强化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建 议权。对于适宜由侦查机关内部监察机构进行调查的刑讯 逼供案件线索,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调查和处 理建议。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职能部门立 案查处。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制约机制。由于自侦 案件犯罪嫌疑人在主体身份、犯罪方法上表现出一定的特 殊性,更应加强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刑讯逼供行 为的监督制约,这种制约要更为严格有力。形成遏制和预 防刑讯逼供的长效机制。建立由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公 诉、监所、申诉检察部门以及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共同参与 的大监督格局,形成一个长效、动态的整体性监督机制,通 过事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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