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 _1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6936937 上传时间:2018-10-17 格式:DOCX 页数:68 大小:39.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 _1_第1页
第1页 / 共68页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 _1_第2页
第2页 / 共68页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 _1_第3页
第3页 / 共68页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 _1_第4页
第4页 / 共68页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 _1_第5页
第5页 / 共6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 _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 _1(6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示(示 范文本)范文本)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 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 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 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 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 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 条

2、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 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 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 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 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 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 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 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 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

3、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 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 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 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 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 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 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 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 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 乙方应承担的开

4、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 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 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 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 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 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 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 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 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

5、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 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 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 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 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 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 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 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 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6、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 35 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 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 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 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 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 两份约定的

7、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 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 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 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 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 法规) ,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 7 天之前按协议条款 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 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 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 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 的责

8、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 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 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 均应提前 7 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 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 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48 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 口头指令后 7 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 出确认要求 24 小时后不予答复,

9、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24 小时内 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 24 小时内作出 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 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 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 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 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 后 24 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 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 48 小时内不予答复

10、,应承担 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 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 7 天通知乙方,后任 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 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 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 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 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 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

11、,按协议条款的 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 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 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 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 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 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 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 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24 小时内 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

12、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 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 7 天通知甲方,后任 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 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 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 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 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 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 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

13、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 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 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 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 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 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 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 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

14、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 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 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 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 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 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 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

15、构和相应管线、 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 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 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 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 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 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 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 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 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 批准或提出修改

16、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 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 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 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 工日期 7 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 7 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 7 天内不予答复, 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 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 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 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 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 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 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 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 应在 48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 48 小时内未予答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