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56899501 上传时间:2018-10-16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城镇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小城镇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小城镇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小城镇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小城镇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小城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城镇(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省 100 个示范小城镇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培育优势特色支撑产业,把 100 个示范小城镇打造成城乡统筹发展的融合点,特制订 2014 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加快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示范小城镇在土地、户籍、教育、社保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加快绿色小城镇创建,推动以山水风光、民族风情、地方风物为特色的示范小城镇率先出形象;加快产业要素聚集,推动示范小城镇创业特区建设,促进产城共融、产城共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示范小城镇基础设施向周边乡村延伸。以省级示范小城镇为

2、主力军,把 100 个示范小城镇建设成为全省小城镇改革的试验田、建设的主阵地、发展的领头羊。 二、工作目标 建设目标。继续推动并建成一批“8 个 1”和“8+3”项目,建立示范小城镇“8+X”项目库(见附件 3),省级示范小城镇新开工“8+X”项目不少于 9 个,市(州)级示范小城镇新开工“8+X” 项目不少于 7 个。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加 20%以上,财政收入比上年增加 1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 16%以上,100 个示范小城镇新增城镇人口 8 万人,完成项目投资 300 亿元,新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000 个,招商引资到位资金 200 亿元,融资

3、50 亿元。 绿色生态目标。开工或建成一批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完善污水、垃圾收集系统,示范小城镇新建或完善一条以上绿色景观道路,加强城镇环境整治,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全面推进示范小城镇绿色创建工作。 城镇管理目标。在示范小城镇综合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法制)、综合行政执法、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等党政办事机构,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示范小城镇城镇管理机制。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改革兴镇。以改革释放活力,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 100 个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的十条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368 号)(以下简称十条意见),在扩权

4、强镇、社会保障等方面实施综合配套改革,率先突破机构、户籍、土地、财税、人才等体制障碍,推动示范小城镇加速发展。 (二)坚持绿色靓镇。以绿色彰显活力,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加大示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绿色产业,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水田园绿色小镇。 (三)坚持产业强镇。以产业增添活力,集聚发展要素,大力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培育小微企业,促进产城互动、镇园合一。 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促进示范小城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贯彻落实十条意见。省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对加快 100 个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十条意见进行责任分解及督办的通知(黔委督查字201348 号),出台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

5、“1+N” 配套政策。各地要制定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将省级示范小城镇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十条意见的示范点,在扩权强镇、产城互动等方面率先突破。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贯彻落实十条意见专项督查,并将各地、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 (二)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8 个1”和“8+3” 项目基础上,建立“8+X”项目库,制定“8+X”项目建设标准指导要点。制定贵州省 100 个示范小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试点方案,编印贵州省示范小城镇建设指导图册,编制贵州省 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配

6、套电网规划和贵州省 100 个示范小城镇水源地规划。根据贵州省 100 个示范小城镇交通联络规划,加快示范小城镇与高速公路或国省干线公路的交通联络线建设。各地结合“8+X”项目建设要求,提前谋划 2015 年项目安排。适时召开贵州省 100 个示范小城镇专题现场观摩会,推进项目化建设、实物化落实。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贵州电网公司。 (三)推动产业发展。根据贵州省 100 个示范小城镇产业发展指引,结合各地实际,推动示范小城镇建设或完善一批产业园区或创业园,推动全民创业。在“3 个15 万”指标任务分配中,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示范小城

7、镇申报对象。发展协作配套的产业体系,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推动发展乡村休闲度假产业。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农委、省旅游局。 (四)加快实施示范小城镇绿色创建。制定贵州省 100个示范小城镇创建绿色小城镇实施意见。推动示范小城镇建设与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三结合”试点,促进示范小城镇“山、水、林、田、路、村”协调发展。推进示范小城镇环境整治,实施景观绿化和建筑节能工程,因地制宜开展河道景观、绿道系统、生态湿地、游览体系等建设。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

8、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五)推进特色风貌建设。根据贵州省 100 个示范小城镇风貌规划设计技术导则和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生态优势、山水脉络和民族风情,推动示范小城镇“一镇一风貌”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延续古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施示范小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每个示范小城镇开展一条以上主要街道风貌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六)加强小城镇管理工作。制订100 个示范小城镇规划建

9、设管理导则,规范示范小城镇建设程序。探索建立示范小城镇城镇管理机制,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加大示范小城镇的违法建筑查处力度。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七)多渠道筹集资金。出台关于加强金融支持贵州省 100 个示范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 100 个示范小城镇系统性融资规划。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 7 家银行签订的金融支持贵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政银合作备忘录,各金融机构要落实“3 年内每年安排支持示范小城镇建设的贷款不低于框架协议金额的 10%”政策。发挥省、市、县融资平台对示范小城镇融资的担保支持作用,拓宽融资渠道。推进“打捆

10、+分拆”招商引资模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省级层面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活动,各地结合实际开展自主招商工作。 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 (八)加快推进新增示范小城镇建设。新增的示范小城镇要按照“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特”的要求和“六型”小城镇的特点,提升优化总体规划,6 月底前完成规划审查,并按要求报批。按照 2014 年工作要求,加快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同步实施“8 个 1”和“8+3”未建项目,实现后发赶超。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

11、、威宁县人民政府。 (九)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帮扶单位(见附件 2)要制定 2014 年帮扶计划,开展“点面结合”的帮扶工作。对帮扶的省级示范小城镇,在项目建设、产业培育、改革发展等方面从“点”上进行帮扶;对 100 个示范小城镇,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产业培育等方面从“面”上结合职能给予帮扶。帮扶单位按季度向省 100 个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帮扶工作纳入省政府 2014 年重点工作任务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责任单位:省级示范小城镇帮扶单位。 (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开展示范小城镇增补、调整工作,建立示范小城镇备选库(见附件 1)。按照贵州省示范小城镇建设

12、绩效考评办法(试行)(黔财建201380 号)对示范小城镇进行绩效考评,通报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作为省级示范小城镇建设专项引导资金的重要分配依据。各级统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各市(州) 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 (十一)办好第三届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围绕统筹城乡改革和创建绿色小镇两条主线,紧扣“活力小镇美丽乡村” 的主题,做好第三届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筹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第四届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承办地。 责任单位:省城乡住房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

13、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 100 个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机制,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示范小城镇建设的联动作用。各地认真梳理 2013 年工作完成情况,结合省 2014 年工作要求,制定 2014 年度工作方案,明确示范小城镇年度建设项目清单(见附件 4),及时调度示范小城镇的改革发展、项目建设、绿色创建等工作,确保政策、资金、人员落实到位,有序推进 100 个示范小城镇建设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省级财政安排专项引导资金用于 100 个示范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各地设立示范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增加。发展改革、财政、国土、交通运

14、输、住房城乡建设、农委、水利、扶贫等部门的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示范小城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项目向示范小城镇村寨倾斜。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强 100 个示范小城镇建设跟踪、监控评估和动态管理,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年度考核”。将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纳入各地政府责任目标,工作成效纳入各地和省直帮扶单位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人才支撑。建立 100 个示范小城镇重大事项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提高决策水平。组织相关人员考察学习先进地区的城镇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将示范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内容纳入省委党校“主体班”课程设置,组织示范小城镇专题培训班,对各地分管负责人、示范小城镇班子成员、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等进行轮训。 (五)加强宣传引导。省(市)相关部门要加大十条意见“1+N”配套政策解读力度,深入示范小城镇开展政策宣讲,提升基层政策认知水平。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对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的示范小城镇要树立典型,引导示范小城镇比学赶超。 附件:1、100 个示范小城镇名单(2014 年) 2、省级示范小城镇对口帮扶单位名单 3、贵州省示范小城镇“8+X”项目库 4、示范小城镇 2014 年建设项目清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