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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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习资料。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根据 JGJ16-XX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选取其中强电部分具有典型和应用广泛的条文做系统阐述,收录与其相关的设计示例和参考数据供读者参考。全书共分 12 章,包括:概论、术语、供配电系统、配变电所、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自备应急电源、低压配电、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常用设备电气装置、电气照明、民用建筑物防雷、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等。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图书目录 1 概论 发电厂和电力系统简介 电路与电路计算公式 建筑电气设计与电路图绘制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与标准图 2 术语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常用术语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常用术语 3 供配电系统

3、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负荷计算 无功补偿 4 配变电所 所址选择 配电变压器选择 主接线及电器选择 配变电所形式和布置 10(6)kV 配电装置 低压配电装置 电力电容器装置 对土建专业的要求 对暖通及给水排水专业的要求 5 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 继电保护 电气测量 二次回路及 中央信号装置 控制方式与操作电源 6 自备应急电源 自备 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应急电源装置(EPS) 不间断电源装置(UPS)7 低压配电 8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9 常用设备电所装置 10 电气照明 11 民用建筑防雷 12 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参考文献 了解更多家装资讯,关注新浪装

4、修抢工长平台! 点击阅读全文: 热水器小知识,万和燃气热水器怎么样 什么植物可以驱蚊,驱蚊植物小介绍 舒适达牙膏怎么样,详解舒适达牙膏 水泥价格多少钱一吨,水泥价格全解析 篇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JGJ 16-XX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XX 年 8 月 1 日 12 接地及安全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交流 35kV 及以下用电设备及对地不能构成闭合回路的直流用电设备的接地及安全设计。 用电设备的接地,一

5、般可区分为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 用电设备接地及安全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地质特点确定合理接地系统方案。 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等级用电设备的接地(包括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除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一个总的共用接地装置;对其他非电力设备(电讯及其他电子设备),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也可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设备最小值的要求。 在 10kV 及以下电力网中,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中性线。 等电位联结是安全保障的根本措施,每个建筑都应根据建筑特点采取相应有效的办法。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和基本要求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有以下三种: 1 TN 系统 电源端有一点直接接地,受电设备的

6、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与接地点连接。 按照中性线与保护线组合情况,又可分为三种型式:1)TN-S 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N)与保护线(PE)是分开的,见附录图 。 2)TN-C 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N)与保护线(PE)是合一的,见附录图 。 3)TN-C-S 系统:系统中前一部分线路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合一的,见附录 图。 2 TT 系统 电源端有一点直接接地,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接至与电源端接地点无直接关联的接地极,见附录图。 3 IT 系统 电源端的带电部分与大地间无直接连接或有一点经足够大的阻抗接地,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接至接地极,见附录图。 TN 系统

7、 1 在 TN 系统中,所有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用保护线(PE)或共用中性线即 PEN 线与电力系统的接地点相连接。一般情况下,接地点就是中性点。 2 保护线应在靠近向装置供电的电力变压器处接地,保护线一般应在进入建筑处接地。为了保证发生事故时保护线的电位尽可能靠近地电位,需要均匀地分配接地点。 3 采用 TN-C-S 系统时,当保护线与中性线从某点(一般为进户处)分开后就不能再合并,且中性线绝缘水平应与相线相同。 4 保护线上不应设置保护电器及隔离电器,但允许设置供测试用的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接点。对 PEN 线的隔离详见本规范第 7 章有关规定。 5 在 TN 系统中,保护装置特性

8、除必须满足本规范第7 章公式要求外,当相线与大地间发生直接短路故障时,为了保证保护线和与它相连接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电压不超过约定接触电压极限值 50V,还应满足: () 式中 RB所有接地极的并联有效接地电阻(); UO额定相电压(V); RE不与保护线连接的装置外可导电部分的最小对地接触电阻(相线与地的短路故障可能通过它发生)。当 RE值未知时,可假定此值为 10。 如不能满足公式要求,则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其他保护装置。 TT 系统 1 在 TT 系统中,共用同一接地保护装置的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用保护线与这些部分共用的接地极连在一起(或与保护接地母线、总接地端子相连) 。接 地

9、装置的接地电阻要满足单相接地故障时,在规定时间内切断供电的要求,或使接触电压限制在 50V 以下。2 TT 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方式见本规范第 7 章有关规定。 IT 系统 1 在 IT 系统中的任何带电部分(包括中性线)严禁直接接地。IT 系统中的电源系统对地应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在发生系统与外露可导电部分或对地的单一故障时,故障电流很小,可不切断电源。 2 所有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通过保护线与接地极(或保护接地母线、总接地端子)连接。 3 IT 系统必须装设绝缘监视及接地故障报警或显示装置。 4 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IT 系统不宜引出中性线。 在选择系统接地型式时,应根据系统安

10、全保护所具备的条件,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其中的一种。 由同一台发电机、配电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不宜同时采用两种系统接地型式。 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当全部采用 TN 系统确有困难时,也可部分采用 TT 系统接地型式。但采用 TT 系统供电部分均应装设能自动切除接地故障的装置(包括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或经由隔离变压器供电。自动切除故障的时间,必须符合本规范第 7 章中“接地故障保护”的有关规定。 低压配电系统的防触电保护 低压配电系统的防触电保护可分为: 1 直接接触及间接接触兼顾的保护。 2 直接接触保护(正常工作时的电击保护)。 3 间接接触保护(故障情况下的电击保护)

11、。 直接接触与间接接触兼顾的保护,宜采用安全特低电压和功能特低电压的保护方法来实现。 安全特低电压和功能特低电压的保护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标称电压不超过电压区段 I 的上线(即50V) ; 2 由安全隔离变压器,电化电源(如蓄电池)等电源供电; 3 回路的配置: 1)安全特低电压回路的带电部分严禁与大地连接,或与构成其他回路一部分的带电部分或保护线连接。 2)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的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严禁直接接地或通过其他途径与大地连接。 直接接触保护可采用下列几种保护方式: 1 将带电体进行绝缘,以防止与带电部有任何接触可能。被绝缘的设备必须符合该电气设备国家现行的绝缘标准。 2 采用遮栏和外护

12、物的保护,遮栏和外护物在技术上必须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3 采用阻挡物进行保护。阻挡物必须防止如下两种情况之一发生: 1)身体无意识地接近带电部分。 2)在正常工作中设备运行期间无意识地触及带电部分。 4 使设备置于伸臂范围以外的保护。凡能同时触及不同电位的两部位间的距离严禁在伸臂范围以内。在计算伸臂范围时,必须将手持较大尺寸的导电物件考虑在内。 5 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作为后备保护。 间接接触保护可采用下列方式: 1 用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包括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并辅以等电位联结。 2 使工作人员不致同时触及两个不同电位点的保护(即非导电场所的保护)。 3 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保护。

13、 4 用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联结的保护。 5 采用电气隔离。 等电位联结 1 总等电位联结: 1)建筑电气装置采用接地故障保护时,建筑物内电气装置应采用总等电位联结。下列导电部分应采用总等电位联结线互相可靠连接,并在进入建筑物处接向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见图。 图 等电位联结1保护导体;2总等电位联结导体;3接地导体;4辅助等电位联结导体; B总接地端子;M外露可导电部分;C装置外导电部分;P金属水管干管; T接地极 2)总等电位联结主母线的截面不应小于装置最大保护线截面的一半,但不小于 6mm2;等电位联结宜采用铜导线,如果是采用铜导线,其截面可不超过 25mm2;如为其他金属时,其截面应能承载

14、与 25mm2 铜线相当的载流量。 2 辅助等电位联结: 1)在一个装置或部分装置内,如果作用于自动切断供电的间接接触保护不能满足本规范第 7 章规定的条件时,则需要设置辅助等电位联结。 2)辅助等电位联结必须包括固定式设备的所有能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装置外可导电部分。等电位系统必须与所有设备的保护线(包括插座的保护线)连接。 3)连接两个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辅助等电位线,其截面不应小于接至该两个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较小保护线的截面。连接外露可导电部分与装置外可导电部分的辅助等电位联结线不应小于相应保护线截 面的一半。 3 局部等电位联结: 1)局部场所范围内有高防电击要求的辅助等电位联结。 2

15、)需做局部等电位联结的场所:浴室、游泳池、医院手术室、农牧场等因保护电器切断电源时间不能满足防电击要求;或为满足防雷和信息系统抗干扰的要求。 在 TN 或 TT 系统中,一次侧为 50V 以上、二次侧为50V 及以下安全超低压供电的变压器,宜采用双重绝缘或一次和二次绕组之间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安全变压器,此时二次侧不应接地。在正常环境 中对于电压等级在 2448V范围内的安全电压,还应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若采用普通变压器取得 50V 及以下电压,变压器二次侧应进行接地,且一次侧应装设具有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变压器外露可导电部分要与一次回路的保护线相连。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1 下列设

16、备的配电线路宜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1)手握式及移动式用电设备。 2)建筑施工工地的用电设备。 3)环境特别恶劣或潮湿场所(如锅炉房、食堂、地下室及浴室)的电气设备。 4)家用电器回路或插座专用回路。 5)由 TT 系统供电的用电设备。 6)与人体直接接触的医疗电气设备(但急救和手术用电设备等除外)。 篇三: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 1193 -XX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JGJJ JGJ 242 - XX 备案号 J 1193 -XX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XX- 05 - 03 发布 XX- 04-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JGJ 242 - XX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2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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