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装产品研发项目管理系统与封装生产管理系统-招标文件(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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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 所需封装产品研发项目管理系统及封装所需封装产品研发项目管理系统及封装 生产管理系统及相关服务生产管理系统及相关服务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编号:编号:0660-1531xxxx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中国中国南京南京 - 0 - 总总 目目 录录 第一册第一册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第二册 第三章投标邀请书 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章其他说明 - 1 -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第一册)(第一册)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江

2、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中国中国南京南京 - 2 -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一、说明 1 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 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中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中标人 本文件中业主亦称买方,即招标人;本次招标,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 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接受了招标人的委托;投标人系指具备 相应资质的投标货物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或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的单位;中标人 系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亦称卖方。 3 3、合格

3、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3.2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 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 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4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资格预审 文件/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5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

4、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6 合格的投标人不应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如果在本 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 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 除已签订的合同。 - 3 - 4 4、投标费用投标费用 4.1 除下述 31.1 条所涉及到的情况外,招标文件和/或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 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二、招标文件二

5、、招标文件 5 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5.15.1 招标文件以中文书写,由第一册和第二册两部分组成;分别包括以下内容:招标文件以中文书写,由第一册和第二册两部分组成;分别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册第一册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第二册 第三章第三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 第四章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第五章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六章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章第七章 其他说明其他说明 5.2 招标文件第二册是第一册内容的具体化、补充和修改,两者之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 以第二册内

6、容为准。 5.3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及所在地的相关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相关情 况;对这些相关情况,本招标文件不一定再列举。 5.4 投标人获得本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内容是否齐全,字迹、图纸印刷是否清楚;如有 缺漏或字迹、图纸不够清楚,请在获得本招标文件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 6、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的疑点,应以书面文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 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答复。招标代 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发给 - 4 - 所有取得同一招

7、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复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回复 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对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后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内 容,或者给予答复,或者不予答复;对投标人电话或口头提出的澄清要求,招标代理 机构将不予答复。 7 7、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 的需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用书面方式进行补充或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尽快以传真等书面形 式回复招标代理

8、机构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 将视情况可能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 人。 三、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 8 8、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一览表; (3)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投标保证金; (6)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报价币制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报价币制 9.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函、电、文件和资料往

9、来,都应以 中文书写。 - 5 - 9.2 投标人已印刷好的产品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文字,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 9.3 除在招标文件第二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 9.4 除在招标文件第二册有特殊说明外,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9.5 投标文件中,如涉及使用其他币种时,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时,将把投标价格按中国 人民银行在开标当日公布的外汇卖出价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如果投标人不同意以 上折算,投标文件将不予考虑。 1010、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投标人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格文件: 10.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已经年检并加盖

10、公章的有效复印件) 。 10.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不需提供。如是非法 人的其他组织参加投标,参照执行。 ) 10.3 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 (如果联合投标的话) 。 10.4 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投标人的开户行提供,内容包含投标前一个月内的银行 存款余额) 。 10.5 生产的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范围,企业简史。 10.6 生产企业或集团简要情况,组织机构情况。 10.7 提供近两年度经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以及报表附注。 10.8 投标货物(或系统)及服务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保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文件或承 诺书

11、。 10.9 提供近两年度没有发生重大法律纠纷的承诺书。 10.10 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除须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第 10.1 条至第 10.9 条所 要求的文件外,还须提供相应制造商的相关文件以及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 1111、投标内容的资格文件投标内容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内容的下列相关资格文件: 11.1 投标货物所必须的测试报告、鉴定证书、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通过认证的证书、生产许 可证的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原件供核对;有关生产制造的装备情况和近三年内供应 - 6 - 相同或类似投标内容且合同金额 400 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表,如有在国内军工行业单位 的类似业绩请

12、特别标明。 11.2 投标货物的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印刷的产品样本。 11.3 投标货物的制造、安装和验收标准。 11.4 投标货物装拆和维修时所需的特殊工具。 11.5 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对技术要求的适合性,如有不符之处,应 说明其差别之所在。 11.6 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所提出的质量标准、材质和性能,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 不同的标准和材质以替代,但应使招标人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原技 术要求。 1212、投标货物及服务的价格投标货物及服务的价格 12.1 除 12.3 条的情况外,招标代理机构对每一项投标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

13、投标人在填写投标一览表及分项价格、明细价格时,币制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 不应涂改。 12.3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册规定,允许投标人投备选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 备选标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标。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标不予考 虑。 13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13.1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招标项目估算价 2%的投标保证金;当投标保证 金超过 80 万元人民币的,按 80 万元人民币提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 期一致。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的具体金额详见“第七章 其他说明” 。 13.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

14、汇票、银行电汇、现 金。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 款账户缴纳。投标人提交现金的,应从其企业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并提供相应证明 文件。 13.3 不按第 13.1 条和第 13.2 条规定办理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 7 - 13.4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 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13.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撤回评标时所作的书面承诺; (2) 中标人不按第 29 条规定签订合同; (3) 中标人不提供招标服务费; (4)

15、虚假投标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 141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投标有效期以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投 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4.2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 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 失效,招标代理机构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515、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15.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 5 份,在其封面分别标以“正本”

16、(1 份)和“副本” (4 份) , 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不能区分正、副本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 理。 投标文件装订应采用胶装的形式,不应采用打孔塑料拉条及其他形式装订。投标文件装订应采用胶装的形式,不应采用打孔塑料拉条及其他形式装订。 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中文姓名用汉字签署,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中文姓名用汉字签署, 外文姓名用首字母签署。外文姓名用首字母签署。 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 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正本必须 为原件,投标人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制作时间,投标文件应注明页数并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制作时间,投标文件应注明页数并加盖骑缝章。 15.3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其中的“投标函” 、 “投标一览表”必须 - 8 - 由投标人的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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