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别解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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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语论语别解七则别解七则作者:郭沂 光明日报( 2015 年 03 月 23 日 16 版)“学而时习之学而时习之”作为论语的首章,“学而时习之”历来为注家所重视。钱穆先生论语新解云:“本章乃叙述一理想学者之毕生经历,实亦孔子毕生为学之自述。学而时习,乃初学事,孔子十五志学以后当之。有朋远来,则中年成学后事,孔子三十而立后当之。苟非学邃行尊,达于最高境界,不宜轻言人不我知,孔子五十知命后当之。”这个说法很有道理,唯言“苟非学邃行尊,达于最高境界,不宜轻言人不我知”,似于义未安。日常生活中,匹夫匹妇乃至蒙童,皆可言人不我知,何待“学邃行尊,达于最高境界”?沿着钱先生的思路,窃以为此三语皆包含两层

2、含义,一是夫子自道,二是对弟子而言。“学而时习之”,既是孔子自己的学习过程,也是他对弟子的训练过程。“有朋自远方来”,对孔子而言是弟子自远方来,对弟子而言为同门自远方来。旧注说“同门曰朋”,这里有同门和弟子二义。“人不知而不愠”,一是孔子谓其自身修养已经达到较高境界,二是对弟子修行效果的期盼。因此,此章实为孔子的教育方针,而成为君子,乃孔子的教育目标。文中三个“不亦”也值得玩味,有退而求其次之意。可以想见,此章当为孔子政治事业受阻,壮志难酬,晚年悲愤归鲁而专注于文化教育事业时所发,难掩自我安慰的悲伤。另外,本章被编排在论语之首,也与孔子思想发展过程息息相关。笔者曾提出,孔子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三个

3、阶段,即早年以“礼”为核心的教化思想、中年以“仁”为核心的内省思想和晚年以“易”为核心的形而上学思想。在论语中,“学”的主要内容是礼,所以以“学而时习之”居首,暗示着孔子思想始于学礼。至于将“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编排在论语末章,则意味着孔子思想以形上学为归结。“无友不如己者无友不如己者”学而:“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一语,历来争议很大,学者多断为两句。我们认为,以断为一句为宜,旨在强调交友要以忠信为主,就是说,交友首先要看他是不是一个忠信之人,然后再看他是否有其他值得学习的地方。或曰,如果人人都不与不如自己的人交友,

4、那么胜于己者亦不与自己交友矣,这样一来,岂不是大家都无友可交?这种理解当然不符合孔子的本意。孔子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周围的人,总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反之,自己也总有胜于别人,值得别人学习的地方。因此,大家都可以互相成为朋友。只有那些顽劣不化,一无是处之人,才不值得我们交往。“攻乎异端攻乎异端”为政:“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何为“异端”?一般解释为他技,即不同于孔子的思想学说,或不正确的言论。如何晏论语集解说:“异端,不同归者。”皇侃论语义疏说:“异端,谓杂书也。言人若不学六籍正典,而杂学于诸子百家,此则为害之深。”但戴震说:“端,头也。

5、凡事有两头谓之异端。”(东原集)焦循论语补疏曰:“异端者,各为一端,彼此互异。”钱穆亦云:“异端,一事必有两头,如一线必有两端,由此达彼。若专就此端言,则彼端成为异端。从彼端视此端亦然。”我们以为,“异端”的含义,从论语本身即可找到答案。子罕载孔子语:“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所谓“异端”,其实就是“两端”;“攻乎异端”,即“叩其两端”。正如朱子论语集注所说:“两端,犹言两头。言终始、本末、上下、精粗,无所不尽。”因而,本章大意是,分别推究事情的两端,就没有祸害了。“诲女知之乎诲女知之乎”为政:“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本

6、章“诲女知之乎”之“知”,当今注家咸释为知道之“知”,但问题是,就字面意思看,尽管可以把“知之”解释为“对待知的正确态度”,但绝无“对待不知的正确态度”。或许意识到这个问题,俞樾群经平议说:“此知字与下五知字不同。下五知字皆如字,此知字当读为志。礼记缁衣篇:为上可望而知也,为下可述而志也。郑注曰:志,犹知也。然则知与志义通。诲女知之乎即诲女志之乎,言我今诲女,女其谨志之也。荀子子道篇:子路趋而出,改服而入,盖犹若也。孔子曰:志之,吾语女。奋于言者华,奋于行者伐,色知而有能者,小人也。故君子知之曰知之,不知曰不知,言之要也。能之曰能之,不能曰不能,行之至也。韩诗外传亦载其事,并与此章文义相同,而

7、皆以志之发端。然则此文知之即志之无疑矣。”俞说确有坚强的文献依据,但仔细推敲起来,“志之”和“诲女知之乎”在语法结构上不可同日而语。前者是一个动宾结构,意思很明确;而后者却两个动宾结构(“诲女”和“知之”)并列,并不符合古汉语语法的惯例。我们认为,从“是知也”一语看,本章是解释什么是“智”的,故“诲女知之乎”之“知”,亦当读为“智”,这样本句当作“诲女知乎”。至于“之”字,则涉下文“知之”之“之”而衍。因而,本章大意为:“由呀!我教你什么是智慧吧!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就是智慧。”“子罕言利子罕言利”子罕:“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本章有两种断句,一是“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把“与”解释

8、为及、和。但问题是,从论语看,孔子谈论“命”达八九次之多,至于“仁”,则出现频率最高,怎么能说“子罕言”呢?对此,杨伯峻认为:“论语中讲仁虽多,但是一方面多半是和别人问答之词,另一方面,仁又是孔门的最高道德标准,正因为少谈,孔子偶一谈到,便有记载。不能以记载的多便推论孔子谈得也多。孔子平生所言,自然千万倍于论语所记载的,论语出现孔子论仁之处若用来和所有孔子平生之言相比,可能还是少的。”这种辩护,显得有些牵强。第二种断句为“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将“与”解释为赞许。不过,这样一来,问题仍然存在,因为孔子对利,尤其义利关系,于里仁子路宪问尧曰等处多有言说。因此,以上两种意见恐都不可取。从两个“与

9、”字看,这里所表达的应该是孔子对“利”“命”“仁”的态度。但同“与”字不同,“言”字并不具备表达态度的功能,所以很可能是个误字。这到底是一个什么字呢?尽管中华书局标点本史记孔子世家所引此章和今本论语并无差异,但我们欣喜地发现,据程树德论语集释,此章“史记孔子世家引作子罕与利与命与仁”。作为论语研究大家,程树德的说法一定是有根据的,何况他还提到,金代王若虚的史记辨惑曾就此提出疑问:“司马迁并以此言为与字,岂传写之讹欤?”也就是说,王若虚看到的史记此处也作“与”字。我们知道,今本论语是在汉代三论即古论齐论鲁论的基础上形成的,而在三论中,古论出现于景帝末年,最为原始。汉书儒林传说,司马迁曾从孔安国学

10、古文,司马迁也说自己“年十岁则诵古文”(史记太史公自序),其中当然包括古论,这正是司马迁引文的来源。因此,“子罕与利与命与仁”为此章的原貌。根据文义,我们将此章读为“子罕与利。与命,与仁。”大意是:孔子很少赞美利。他赞许命,也赞许仁。这种理解,是符合孔子一贯的思想的。“法语之言法语之言”子罕:“子曰: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绎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末如之何也已矣。”此章争议不大,但细心的俞樾注意到:“法语之言一句中语字言字迭用,甚为不辞,殆经师失其读也。此当以法语之为句,巽与之为句。皇侃义疏解与命与仁曰:与者,以言语许与之也。此云巽与之,其义与彼相同。两言字并

11、属下读,皆语辞也。”(群经平义)俞氏或许没有意识到,“法语之”不是也“甚为不辞”吗?我们怀疑,此处也有误字,“法语之言”的“之”字,很可能为“正”字之误,或涉下文“巽与之言”的“之言”而讹,或因二字形音相近而讹。“法语”为合乎法度的话语,正言即平正的言论。如此全章大意为:合乎法度的话语和平实公正的言论,能不遵从吗?据其改正错误是可贵的。顺耳赞美之词,能不喜欢吗?对其加以分析辨别是可贵的。喜欢而不分析,遵从而不改过,那我就拿他没办法了。“色斯举矣色斯举矣”乡党:“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正如杨伯峻所说:“这段文字很费解,自古以来就没有满意的解释。”所以,

12、有的学者认为有夺文,如朱子说:“此上下必有阙文。”(论语集注)也有人认为有错简。至于文句的解释,亦众说纷纭。如关于“色斯举矣”,皇侃论语义疏认为:“谓孔子在处观人颜色而举动也。”而朱子的解释是:“言鸟见人之颜色不善,则飞去,回翔审视而后下止。”(论语集注)王引之经传释词卷八则云:“色斯者,状鸟举之疾也。与翔而后集意正相反。色斯犹色然,惊飞貌也。”关于“共”字,虽然大家都读如“拱”,但如何解释却又生分歧。有人释作“拱手”,有人释作“供给(食物)”,有人据尔雅释诂释作“执也。”关于“嗅”字,有人读如字,有人认为当作“呜”,有人认为当作“叹”,有人读为“狊”,释作“张两翅之貌”。我们认为,此章既无阙

13、文,也无错简。“色斯”以王说为是,“共”为“拱执”之“拱”,“嗅”则以读为“狊”为宜。如此,则一幅绝美的场景跃然纸上:孔子师徒漫步山中。突然,一只野鸡嗖的一声从草木中惊飞,在空中盘旋一会儿而后徐徐落下。孔子唱道:“山梁上的雌雉,时运好呀!时运好呀!”见老师这么高兴,弟子们也来了兴致,性急好勇的子路猫着腰一下子捉到这只野鸡。但他只是助兴,并非真的想据为己有,所以很快就松手了。只见那只受惊的野鸡张开两翅,扑腾几下就飞走了。就像曾点所描述的“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画面一样,为人们所称道孔颜乐处,在这里又一次得到了生动的体现。关于子路捕捉又放走野鸡之事,又见于吕氏春秋审己篇:“子路揜雉而复释之。”“揜”,同“掩”。这就进一步证明“共”当释作“执”。(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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