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法规讲座+西部矿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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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煤矿山法规讲座,电 话: 0971-8132166(办) 13997032536E-mail: yxf_,国家一级注册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高工 青海省安全生产专家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余 晓 峰,一、概述,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 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 1、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从事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下列单位: 专门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生产单位 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的联合生产企业及其矿山生产单位 其他非矿山企业中从事矿山生产的单位,2、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者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包括氧化铝厂赤泥

2、库,不包括核工业矿山尾矿库及电厂灰渣库。3、地质勘探单位,是指采用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对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进行勘探作业的单位。4、采掘施工企业,是指承担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工程施工的单位。5、石油天然气企业,是指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的单位。(摘自安全监管总局令2009第20号 第五条),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

3、产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综合类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废止)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废止) 金属非金属类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石油天然气类 海上石油天然气安全设施检验规定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通用类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国家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85个 其中:基础标准:10个 产品标准:44个 方法标准:11个 设计标准:9个 作业标准:11个 石油天然气:5个 其它类:20个 其中: 基础标准:6个 产品标准:1个设计标准:7个 作业标准:6个其代号是:

5、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49个 其中:管理标准:14个 检测检验标准:11个作业标准:24个 尾矿库与排土场:4个 其中: 管理标准:2个 作业标准:2个 石油天然气:106个 其中:基础标准:5个 管理标准:21个 方法标准:12个检测检验标准:6个 作业标准:62个,其它:23个 其中:管理标准:11个产品标准:4个方法标准:3个设计标准:5个,二、新安全生产法简要解读,十年铸剑,上世纪末启动制定安全生产法工作,草案经过人大常委会6个月审议,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18票赞成、1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

6、宣告了安全生产法的诞生,历时10年实施,2011年开始修订准备,2014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2014年8月二审,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月31日)表决,以165票赞成、5票弃权通过,同日习近平主席签署第13号主席令,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十年练剑,铸就安全生产利剑,一、安法的修订背景,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2.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要求,3.解决安法实施中遇到问题的要求,4.将实践成果以法固定下来的要求,法的定位明确,法的作用一目了然 明确行业方针、确立原则,工作格局清楚 涉及行业和法的关键概念界定清晰、明确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风险管理,建立现代治

7、理体系 发挥全社会的作用,促进利于行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形成 定期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 重视体制、强化机制,要求系统化制度建设,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2.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总要求 建设现代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推进“三化”建设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坚持“三个”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安全生产“三个坚持”,1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8、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3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安全生产“三化”工作,政府监管网格化; 企业管理精细化;行业直管专业化;,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3.解决安全生产法实施中遇到问题的要求,法制模式不适应时代要求的问题 法的定位与法的地位不相符的问题 法的适应范围不够明确的问题 缺乏工作原则(机制/格局)的问题 缺乏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要求的问题 违法非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高

9、危设备管理要求不系统、高危行业少的问题 缺少安全生产征信体系建设要求的问题 没有明确安委会、专家组的职责义务的问题,4.安全生产实践成果以法的形式固定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推动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实施高危设备安全标志制度 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计划 实施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扶持制度,二 . 安法的修订内容,(一)修订的亮点,(二)新增的法条,(三)新增的款项,(四)修改的款项,安全生产法的总体结构没有变化,仍然为7章,将原法的97条增加至新修订法的114条,新增了17条,新增了64款项,原法有58条、69款项作了修改,修改条数占原法总条数的59.

10、8%,修改的总体情况,(一)新安全生产法的亮点,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提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系统性要求 明确了法的定位、立法目的和基本要求 确立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格局(机制) 增加了高危行业并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求 规定了不尽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 增加了对非法违法行为处理力度,特别是经济处罚力度 确立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其要求 明确了各类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利,1.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修改后安全生产法共114条,不包括附则为111条,其中71条直接关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

11、人员,占64%。,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新增了17条,有9条直接关系生产单位经营及其人员,占53%。,第3条新增机制中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新增第19条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岗位负责人职责,新增第22条、第23条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和权利等。,2.明确了法的定位、立法目的和基本要求,法的定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第1条) 定位为安全生产领域的主(基)干法、综合法,立法目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1条) 明确目的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基本要求: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第3条) 总要求为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

12、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3条) 确立了安全生产的方针,二 . 安法的修订内容,(二)新增法条,新增条款17条,1.第12条:协会组织作用,2.第19条: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3.第22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职责,4.第23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的权利,5.第38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要求,6.第58条: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7.第67条: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强制停产停业权力,9.第76条:应急能力建设总体思路和要求,8.第75条: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新增条款说明,10.第78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的要求

13、,16.第109条:发生的事故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处罚,15.第105条:生产经营单位拒绝政府监督检查的处罚,13.第96条:生产经营单位轻度违法行为的处罚,14.第99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处罚,17.第113条:关于事故、事故隐患界定的权责,11.第92条:对事故单位未尽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12.第93条:对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尽职的处罚规定,2.第19条: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的要求,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14、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部分,是对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和工人在生产中应负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其内容是,厂长、经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融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职能机构和人员,在自己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法规,不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四个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生产经营单位“三个务必”,务必时刻保持强烈的责任意识 务必时刻保持“

15、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安全意识 务必时刻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安全生产无小事事故隐患无大小,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员或者岗位,总经理、厂长 党委书记 纪委书记 生产经理 安全经理 技术经理 组织部门 宣传部门 安全部门 技术部门,调度部门 计划部门 项目经理 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技术人员 班组长 施工人员 一线工人 分包单位,3.第22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职责,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

16、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单位安全生产制度(17项): 职工安全守则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事故、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安全评价与绩效评估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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