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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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 声明及提示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

2、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15 年鹰潭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3、2 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和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的基本要素六、本

4、期债券的基本要素 (一) 债券名称:(一) 债券名称: 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15 鹰潭高新债” ) 。 (二)发行总额:(二)发行总额:9 亿元人民币。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

5、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3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四)发行方式:(四)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臵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和网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五)(五)发行

6、对象发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臵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机构投资者在承销团成员设臵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七)债券担保:七)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鹰潭市投融资公司提供全额

7、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信用级别:(八)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释释 义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 发行人/龙岗公司/公司 指 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总额为9亿元人民币的“2015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2015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8、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2015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 指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 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 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 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 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签署的 2015年鹰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5 潭市龙岗

9、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5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承销团成员按各自承销的比例承担本期债券发行的风险, 即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届满后, 将未售出的债券按照各自承销比例全部购入, 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募集款项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托管机构 指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和/或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偿债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募集资金账户监管银行/债券受托

10、管理人 指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2015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6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2015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共同签署的 2015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共同签署的 2015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担保函 指 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

11、券偿付保函 高新区 指 鹰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高新区管委会 指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国家“十二五”规划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 鹰潭市“十二五”规划 指 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开发区“十二五”规划 指 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7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条例 指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20087 号文 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 简化发行核准

12、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财金20087号) 20123451 号文 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23451 号) 2012463 号文 指 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 (财预2012463 号) 20041134 号文 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 号) 201019 号文 指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201019 号) 20102881 号文 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

13、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02881 号) 2013957 号文 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8 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3957 号) 公司章程 指 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章程 元 指 人民币元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 (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第一条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

14、5495 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财金20141396 号文件转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期债券业经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鹰发改财金体改字20146 号文件转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期债券业经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鹰高新科经字201410 号文件转报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期债券的发行已经发行人董事会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审议通过。发行人唯一股东高新区管委会于 2013 年 11 月 3 日作出关于鹰潭市龙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9 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决定 ,同意发

15、行人董事会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提案。 鹰潭市人民政府已出具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报告 , 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 9亿元的公司债券。 第二条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一、发行人: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路 法定代表人:曾建芳 经办人员:吴正生 办公地址:江西省鹰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路 联系电话:0701-6319165 传真:0701-6319266 邮政编码:335000 二二、承销团、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

16、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经办人员:陶涛、李翔远、傅晓军、林亿平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二十二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436 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0 邮政编码:518001 (二)副主承销商:(二)副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经办人员:郭严、林坚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二层 联系电话:010-85130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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