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纪委执纪失职渎职

上传人:油条 文档编号:5507993 上传时间:2017-09-0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纪委执纪失职渎职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纪委执纪失职渎职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纪委执纪失职渎职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纪委执纪失职渎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纪委执纪失职渎职(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这样的“答复”怎能让人民信服?我们于去年 4 月 19 日向县纪委等单位如实举报了大风乡原党委书记刘斌收受贿赂10000 元及大风乡梁桂村现任支书林品江等人大量贪赃枉法的事实。在县委陈书记的亲自过问下,今年 2 月 18 日,县纪委胡德扬才给出了这样的“答复”:1、关于刘斌收贿 10000 元的问题,胡德扬说:“刘斌拿了 10000 元去给你们村要项目,请交通局的张国红吃饭。第一次花了 6000 元;最后又请了他一次,花了 1000 元,都没有要发票,只剩 1000 元,现在在纪委的追查下,退给你们村上了。 ”并承认刘斌拿钱时,公路已快竣工了。事实的真相是:据村专业会计陈太勇说,他们给刘斌送钱

2、行贿时,刘斌还说了一句:“谢了谢了!”为什么工程明明早就立了项并且快竣工了,还要再花 10000 元再立一次项?就按胡德扬所说,10000 元6000 元1000 元=3000 元,为何最后只退 1000 元?这种连小学一年级都会做的减法算术题,我们的胡德扬同志竟然会算错?真是令人笑掉大牙!他们的这种解释根本不能自圆其说。既然这 10000 元是正常开支,那为什么还要伪造一张发票报假账?据彭德武说:“他们有人不承认,是把人弄到金城镇审了一个通宵才承认的。 ”这就奇了怪了,去年 6 月 29 日,村会计陈太勇当着彭德武、胡德扬、张显明三人承认这10000 元是刘斌要的“辛苦费” 。2、关于村道路

3、建设的问题,胡德扬这样“答复”:“用黄泥沙充大河沙、不按合同办、以次充好、和包工头合伙从中牟取暴利,这个事交通局说合格就合格。另外,合同中写 45万一公里,而实际只按 44 万一公里结算,是因群众的钱没收齐;另外查明承包商给三个村干部每人 2000 元红包,只是承包人在写收条时多写了 6000 元领条,而不是给他们付的现款;修路里程没有问题。 ”这是多么明显的贪污行为!为什么他们会这么认定呢?事实的真相是:去年 11 月下旬,彭德武带着县纪委和交通局的纪检组长一行人到大风,通知张显明到乡政府,后对张显明说:“你们反映村道路多报了里程,今天交通局的专家带了仪器来,你亲自和他们一起量,以这次量的为

4、准。 ”最后,张显明和交通局的人一起上了车。上车后,交通局的一个驾驶员说:“我们把车子的里程表归零,从现在开始,跑了有多长算多长。 ”跑到 1800 米时,驾驶员突然说:“剩下的用皮尺量。 ”量到林品江私人修到猪圈门的 12 米时,张显明说:“这是他私人修的 12 米,不能算,根本没有使用价值。 ”交通局的人说:“我们上次都量了的。如果这次不量,我们无法交差。 ”最后又去量陈国学私人修的 73 米,张显明坚决不同意,认为这是私人修的,与村道路无关。交通局的人仍坚持量了这 73 米,并说上次都是量了的。到大风乡政府办公室后,交通局纪检组长拿着一张他们算好了的条子,逼张显明签字。为了让村公路里程能

5、够达到他们设想的 2220 米,他们说除了汽车量的里程外,还要再加38 米,他们不管在哪里都是这样做的。张显明任然坚持要减出私人修的 85 米和凭空加的38 米。因为这凭空加的 38 米,没有任何政策和法律依据,为的是能够达到他们所期望的2220 米。当天晚上,胡德扬说,彭德武要张显明写一个参加量路的证明材料。张显明在写证明材料时,当着胡德扬的面问梁桂村专业会计陈太勇:“林品江房子旁的 12 米是怎么回事?”陈太勇说:“那是林品江私人修的 12 米,与村上无关,不能算。 ”张显明又问:“陈国学那条路是怎么回事?”陈太勇说:“那是陈国学私人修的,与村上无关,也不能算。 ”而梁桂村村道路实际丈量里

6、程是:6 至 4 社 1849 米,5 社 129 米,1、3、7 社 74 米,超宽 49米,共计 2101 米。而村上给承包人按 2220 米结算,多算了 119 米。按 440000 每公里计算,即多给承包商结算了 52360 元。他们为什么要给包工头多给这 52360 元?这 52360 元都被包工头拿走了吗?根据村会计账上反映:国家拨款 488400 元,向群众摊派 645100 元,从群众中实收470000 元。国家拨款+向群众摊派=488400 元+645100 元 =1133500 元,工程总造价 924440元,相减后多集资 209060 元。国家拨款+从群众实收=48840

7、0+470000=958400,减去工程总造价 924440 元,实际收支品迭后余 33960 元。以上数据如下表:款项 金额(元)国家拨款(A) 488400向群众摊派(B) 645100从群众中实际收(C) 470000工程总造价(D) 924440国家拨款(A)+向群众摊派(B) 1133500多集资(A+B D) 209060国家拨款(A)+从群众中实际收(C ) 958400收支品迭(A+C D) 33960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要向老百姓多收这 209060 元?另据林品贵证实,他看见陈国学交了 15000 元给林品江。但据村专业会计陈太勇反映,这 15000 元至今没有做收入账。在

8、 2 月 18 日,张显明询问原因,胡德扬解释道:“公路承建人只认村上,不认陈国学,陈国学私人修路应由村上一起给公路承建人付款。这 15000元做了收入,村上就要倒贴。 ”很明显,这 15000 元没做收入帐,是被林品江贪污了。而胡德扬代表纪委下这样的结论,究竟是他们低能,还是心中有鬼?3、关于私设小金库的问题,胡德扬“解释”说:“这不算设小金库。 ”但是,在去年6 月 29 日,彭德武问陈太勇:“你们这个帐,不交乡上怎么处理?”陈太勇说:“我们这个帐是不交乡上的,只由我们三个人内部知道就可以了。 ”三人在村上屯钱多达 110000 多元,这不是私设小金库是什么?早就规定了村账乡管,他们为什么

9、不执行?还要建立账外账?4、关于违法批农田保护区、大量收取土地费供三人挥霍的问题,胡德扬“解释”说:“国土局通过“卫星扫描” ,那不是保护区,是保护区外的农田。 ”事实的真相是:第一次确定农田保护区时,林品贵是村支书,每一块农田都是他亲自造的册、填的表,以后从未更改过,变更也仅仅是在去年 12 月。所收的钱大部分被他们以生活费的名义化解了。真是奇了怪了,国土局到底有没有调用卫星?调用的是哪颗卫星?什么时候调用的?这个我们暂且不谈。即便调用了卫星,卫星这样高科技的东西,难道也会罔顾事实?难道真的成了伪星?成为了替他们摆脱罪证的帮凶?5、关于林品江将 2008 年乐兴乡修路的土地占用费及农户育苗费

10、 6800 余元,以及林登军捐给集体修路的 30000 多元,共计 90000 多元,长达 4 年不进集体收入帐,算不算贪污的问题,胡德扬却解释说:“他垫了村道路款。 ”事实的真相是:村上修路实收款 470000 元,国家补贴 488400 元,共计 924440 元。958400 元减去 924440 元还剩 33960 元。明明还剩余款 33960 元,明明钱够用,怎么用得着垫?事实就摆在眼前,铁证如山!但为什么县纪委的同志偏偏不尊重事实?偏偏要为他们千方百计地进行开脱?我们不得不怀疑他们中是否有人从中得了好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们怀疑的理由是:1、据说村主任刘书高(兼本村医生)通过大

11、风乡卫生院某领导(与纪委某领导有直系亲属关系)疏通了关系。2、据专业会计陈太勇透露,林品江等人害怕贪赃枉法的事情暴露,不惜动用一切手段(包括金钱)来疏通关系,并且说只要过了这一关,以后再搞钱就是了!3、在全村农户建房中,他们收取土地费近 70000 元,被他们以生活费的名义化解了,现在他们仍然在继续巧立名目,继续收取老百姓的钱。是否是纪委某些领导默许他们这样做?4、去年彭德武 6 月 29 日到村提账时,对张显明说:“你们举报的这件事,只有胡书记、我和胡德扬三人知道,我们是保了密的。 ”其实在他说这句话之前,刘斌通过他在大风乡办砖厂的合伙人(张显明的一个亲戚)告诉张显明,他知道张显明等人最近又

12、在告他了。按照彭德武所说,只有他们纪委三人知道,那这又是他们三人中谁泄的密?5、在去年 6 月 29 日纪委提账时,张显明指着一张发票说:“这就是刘斌索贿的证据(假发票) 。 ”彭德武立即询问了陈太勇,陈太勇如实的将刘斌索贿一事交代得明明白白。当时在场的人有胡德扬、纪委驾驶员、张显明。最后,彭德武当着三人的面说:“老张,只是陈太勇一个人承认,如果另外两个人不承认,我还是没法去处理他。试问,在问题的青红皂白还没弄清楚之前,就当着当事人的面说这样的话,是在释放一个怎样的信号?6、去年 7 月村上三人和硬化公路承包人在新政一酒店吃饭时,大风乡的主要领导对陈太勇说:“你要注意,你们三个人做的事,应该只

13、有你们三个人知道,别人怎么告到纪委去了?他们两个肯定不会说,一定是你说的。 ”这位大风乡的主要领导,算不算是在威胁证人?7、去年 10 月 19 日,纪委在询问村上三人有关材料的问题后,一个姓张的(据陈太勇说是监察局的)给陈太勇提了四点,其中有一条说的是“杀人一千,自损八百。这是什么意思?8、在 2013 年 1 月份,纪委在大风乡退刘斌的 1000 元赃款那天,胡德扬再三追问陈太勇:“张显明最近到你家来过几次?”陈太勇说:“一次都没来过。 ”胡德扬说:“我不信。”并告诫陈太勇:“我们今天给你说的话,不管你以后当不当干部,你都不准向任何人说。”县纪委的领导说出这样的话,究竟有何用意?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他们为什么怕举报人知道了真相?正是有纪委的袒护,才有现在他们的胡作非为!他们仍然继续在收老百姓的建房规划费,一直到现在!更有甚者,今年一月,我们村许明康、蔡德海、张军等农户危房改造国家补助每户的10000 元,他们都要向每户所要回扣 2000 元(有村民的录音检举材料为证) 。我们相信,有习总书记惩治腐败的利剑,任何保护伞都必将被戳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